全国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成果【六篇】

时间:2022-04-21 08:00: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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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成果6篇

第一篇: 全国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成果

内蒙古政法系统风暴持续
作者:佟西中
来源:《畅谈》2019年第14期

        内蒙古政法系统近期新闻一个接一个,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赵云辉落马五天后,己退休六年的内蒙古通辽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辛金山也宣告被查。

        6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官网发布消息称,通辽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辛金山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深耕通辽38年

        辛金山现年67岁{1952年10月出生),内蒙古通辽市人,算是一名本土派官员。其早在2013年4月就己退休,距如今被查已经有六年多的时间了。

        公开简历显示,辛金山不满18岁即到内蒙古开鲁县新华公社插队,三年后又到吉林省农业机械学校学习了两年。后于1975年10月进入内蒙古哲里木盟农机局农牧办工作。

        此后其仕途再未出过通辽市,历任哲里木盟农研所副所长、哲里木盟农管局副局长、扎鲁特旗委书记、科尔沁区委书记等职。哲里木盟、扎鲁特旗和科尔沁区现均为通辽市所管辖。

        2004年1月,辛金山升任通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七年后他改任通辽市委巡视员,并于2013年4月退休。如果以他进入哲里木盟农机局农牧办工作开始算起,其在通辽市深耕38年之久。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辛金山被查的前一天,内蒙古纪委监委官网发布消息称,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正处级审判员,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吴双喜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昔日下属前一天被查

        吴双喜是蒙古族人,现年61岁(1958年12月生),通辽市奈曼旗人。与辛金山相似的是,他也是一位本土派官员。

        记者注意到,吴双喜与辛金山的经历颇为相似,两人均是本土派官员,都是退休后被查,被查时间前后相连,一天未隔。不同的是,吴双喜退休刚刚半年,而辛金山已享七年清福。

        两人在工作上也多有交集。辛金山成为通辽市政法委書记,主管通辽政法工作的七年间,吴双喜从通辽市科左中旗人民法院院长成为了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正处级审判员。

第二篇: 全国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成果

政法系统应知应会100题

1、张春贤同志在今年自治区稳定工作会议上提出“两严两防”是什么?

答:“两严”即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分裂破坏、暴力恐怖活动;“两防”即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特大恶性暴力恐怖案件。

2、“十二五”时期稳定工作要努力实现的五项目标是什么?

答:一是维护国家安全与反恐严打斗争的能力水平迈上新台阶;二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水平迈上新台阶;三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迈上新台阶;四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水平迈上新台阶;五是维稳队伍建设的水平迈上新台阶。

3、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答:概括起来,主要是四个“三”。一是“三个坚持”。即坚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坚持维护各族人民群众利益,坚持维护社会稳定。二是“三个解决”。即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三可三不可”。即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四是“三个防止”。即防止矛盾激化升级,防止矛盾碰头叠加,防止敌对势力插手利用。

4、政法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答:着力解决政法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和为民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少数政法干警对群众诉求置若罔闻、敷衍塞责、冷硬横推、耍特权、逞威风等问题。

5、政法系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

答:从2011年2月中旬开始,年底结束。

6、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哪五个方面的内容?

答: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

7、公平正义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秉公执法;二是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三是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四是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五是坚持以公开促公正。

8、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是什么?

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9、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是什么?

答:民生问题。

10、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民主政治;坚持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1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适用什么范围?

答: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公民。

1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打击和预防各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重点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和改造,完善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深入发展。

1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什么?

答: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

1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原则是什么?

答: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

1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的什么规划内?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并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保障。

17、应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什么考评内容?

答:应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权制、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18、人民法院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能是什么?

答: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惩处各种刑事犯罪分子;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依法审理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案件,做好执行和审判监督工作;做好减刑、假释的审理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指导,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结合办案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有关单位加强管理,消除治安隐患。

19、人民检察院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能是什么?

答: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加强对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的检察监督;加强来信来访、控告举报、刑事申诉、刑事赔偿等工作;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侦查工作的监督;加强职务犯罪和末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依法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和加强有关单位的治安防范。

20、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能是什么?

答:预防、制止和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的案件;加强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等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行业、重点物品、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加强对内部保卫机构、治保会等基层治保组织工作的检查,指导建立群防群治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对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服务和治安管理工作;防范、查处和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预防和妥善处置危害社会治安的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

21、司法行政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能是什么?

答: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指导、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加强监狱和劳动教养场所的管理,做好服刑、劳动教养人员的管理、教育、改造工作;做好社区矫正王作;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22、办案人员应禁止哪些行为?

答: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23、在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不公开审理?

答: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24、行政诉讼是否适用调解?

答:不适用。

25、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

答: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停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6、什么是“一事不再罚原则”?

答: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27、适用当场处罚的条件?

答: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于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8、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9、民事代理的种类有哪些?

答;民事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三种。

30、法律对审判人员依法办案有何规定?

答:审判人员应当依法秉公办案,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枉法裁判行为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我国是否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答:不承认。

32、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能否退出中国国籍?

答:不得(不能)。

33、检察官的职责有哪些?

答:1、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2、代表国家进行公诉;3、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4、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34、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

答: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35、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几日内进行审查?

答;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审查。

36、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实行监督是哪个部门?

答:人民检察院。

37、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答: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存及发展的行为。

38、什么是煽动分裂国家罪?

答:是指以煽惑、鼓动群众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39、什么是人民调解委员会?

答: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节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工作。

40、人民调解为委员会的任务是什么?

答:调解民间纠纷;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41、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应遵守什么原则?

答: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42、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答: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回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43、行政处罚有哪几种?

答: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44、人民警察的任务是什么?

答: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45、人民警察的活动准则是什么?

答: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46、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什么部门的监督?

答: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

47、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的目的是什么?

答: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奖励、救助、抚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公民。

48、公民在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享受什么待遇?

答:公民在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中牺牲,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的,授予烈士称号并对其家属进行抚恤。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误工的,按照出勤对待; 致伤致残的,由民政部门按照规定评定伤残等级,并享受相应待遇。公民因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其医疗、丧葬、生活补助等费用,依法由侵害人或者侵害人的监护人承担;侵害人或者侵害人的监护人下落不明或者确无能力承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解决。

4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那些情形应受到奖励?

答:(一)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成效显著的;(二)与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各类犯罪行为作斗争有突出贡献的; (三)见义勇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事迹突出的; (四)单位负责人或者治安责任人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治安防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调解纠纷、帮教安置、防止重大刑事案件发生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王作中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50、对不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的单位应做何处理?

答:对不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的单位,由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督促其履行,提出整改建议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对不履行整改建议的,可以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行政监察机关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接到建议的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将调查、处理情况送交提出建议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51、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考核不合格的应做出什么处罚?

答: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考核,没有达到规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的地区或者单位,由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给予通报批评,并可以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对该地区、单位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52、发生那种情形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答: (一)防范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措施不落实或者处置不及时、打击不力,致使本地区、本单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暴力恐怖事件的; (二)因领导不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造成本地区或者本单位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对不安定因素或者内部矛盾化解不及时、处置不力,造成非法游行、聚众滋事、停工、停产、停课等严重后果的; (四)因主管领导、治安责任人工作不负责任,发生重大案件或者恶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五)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灾害事故,使国家、集体、公民财产遭受损失,又不认真查处、改进工作的; (六)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经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或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提出警告、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整改建议,限期改进而无有效改进措施和明显效果的:(七)发生刑事案件或者重大治安问题隐瞒不报或者做虚假报告的; (八)因教育管理工作不力,本单位职工中违法犯罪情况比较严重的; (九)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认为其他应当予以一票否决的。不适用一票否决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5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内容包括?

答:州(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当年评选的综合性荣誉称号;上述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治安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资格。一票否决权由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行使。乡(镇、街道)、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有一票否决的建议权。

54、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做何处理?

答: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5、什么是流动人口?

答:流动人口是指未依法改变法定住址,而在常住地以外的地方滞留一昼夜以上的移动人口。

56、流动人口包括哪些?

答:包括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主要有五类:一是内地来疆流动人口; 二是新疆本地流动人口;三是外国来疆流动人口;四是新疆到内地的流动人口;五是新疆出国流动人口。

57、什么是流出人口?

答:流出人口是指从户籍所在地外出,在其常住地以外的地方滞留一昼夜以上的人口,包括:跨乡(镇)、县(市)、地区、省、出国、出境移动人口。

58、什么是流入人口?

答:流入人口是指从户籍所在地移动到本地滞留一昼夜以上的人口。包括:疆内、疆外流入人口以及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外国人和无国籍入境人口。同一个流动人口,对户籍所在地而言是“流出人口”,对现居留地而言是“流入人口”。

59、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

答:坚持“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

60、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答:健全网络,落实责任,突出重点,依法管理,服务实战,确保稳定。

61、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理念是什么?

答:树立“以人为本、民生为先”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善待外来人口,加强服务功能,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切实维护好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62、如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答: (1)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和联系,取缔和查处非法用工单位,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强迫劳动、危险作业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2)积极推行人性化管理和亲情化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措施。(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63、如何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力?

答:(1)组织开展调查登记、切实掌握底数。

(2)加大信息的综合利用,强化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的管理。

(3)突出重点,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4)坚持重点治乱,严厉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64、什么是暂住人口?

答:暂住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乡(镇)农牧团场来本地居住三天以上的公民。

65、暂住人口登记范围有哪些?

答:(1)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乡(镇)农牧团场来本地租住房屋三天以上的人员。 、

(2)因病、因事请假回家暂住的监狱服刑、劳动教养人员。

(3)来华暂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出租房屋以及亲朋好友家中的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及外国人。

(4)离开户籍所在地,到本地在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等包房居住一个月以上人员。

(5)由本乡(镇)农牧团场行政区划以外地区成建制来本地从事各类工程作业的单位职工及雇用人员。

(6)由本乡(镇)农牧团场行政区划以外来本地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寄养、寄读的人员。

66、暂住在居民家中的暂住人口如何登记?

答:在到达暂住地3日以内,由户主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携暂住人口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流动人口登记管理机构或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离开时申报注销。

67、《暂住证》由哪个部门办理?

答:《暂住证》由乡(镇)、社区以及农牧区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登记管理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办理。

68、申领暂住证是否收费?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精神,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征收暂住证(卡)工本费,公民可免费办理暂住证。

69、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

70、暂住人口的权利有哪些?

答:暂住人口的权利有:就医、上学、务工等权利。

71、暂住人口的义务有哪些?

答: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同时,暂住人口也有协助政府管理的义务。暂住人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2)按照规定申报暂住人口登记,申领《暂住证》。

(3)遇有查验暂住证时,应当主动出示,不得拒绝。

(4)不得使用假暂住证或者借用他人的暂住证。

(5)离开暂住地时,应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暂住手续,交回暂住证。

72、不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如何处理?

答: 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责任人或者暂住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

73、骗取、冒领、转借、转让、买卖、伪造、变造《暂住证》的,如何处理?

答:由公安机关收缴《暂住证》,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行为人有非法所得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非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74、雇佣无《暂住证》人员或者扣押《暂住证》和其它身份证件的,如何处理?

答: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75、对违反《暂住证申领办法》行为如何处理?

答:违反《暂住证申领办法》的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暂住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吊销其《暂住证》。

76、集会、游行、示威不得携带什么?不得使用什么方式?

答:应该平和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用暴力或者煽动使用暴力。

77、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哪些情形的不予许可?

答: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煽动民族分裂的;4、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78、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哪些情形的人民警察应该予以制止?

答:1、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2、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的;3、在进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

79、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

答: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一级公安机关。

80、制定《信访条例》的宗旨是什么?

答: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制定《信访条例》。

81、信访工作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82、处理信访案件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何种情况下应当回避?

答: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3、对哪些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处理?

答: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

84、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多长时间办结?

答: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

85、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对象是?

答: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公民和单位。

86、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的原则?

答: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87、治安管理处罚由什么机关决定?

答: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88、《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强制性教育措施是什么?

答:劳动教养。

89、《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件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90、在办理治安案件中,公安机关对扣押的物品如何处理?

答:对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满六个月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9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哪些行为,屡教不改的,可以按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措施?

答:引诱、介绍、容留他人卖淫的;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的;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92、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条件是什么?

答:违反制贩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93、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回避的条件和决定程序是什么?

答: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案件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是本人或者其近亲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是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94、交通管制措施的内容主要包括什么?

答:发布交通管制的通告;设置管制区域的标志、路障;疏导行人和车辆。

95、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器械,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答;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96、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哪些机关检举、控告?

答: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

97、建立流动人口协查通报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答:建立协查通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暂住人口的治安管理,密切暂住人口登记管理机构间的协作配合和信,息交流,双向掌握活动轨迹,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98、未经批准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进行有组织的宗教活动,应如何处罚?

答:未经批准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进行有组织的宗教活动,或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人员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讲经布道、聚众进行宗教活动,以及从外地请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人员讲经布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宗教事务条例》第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牵头,会同公安等部门和基层组织进行批评教育,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并视情节对宗教教职人员作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应责成宗教团体撤销相关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职资格,违法所得由宗教事务部门予以没收。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99、外来人员在参加当地宗教活动时要自觉服从哪些管理规定?

答:外来人员在参加当地宗教活动时要自觉服从宗教活动场所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宗教人士、当地信教群众、讲经内容、宗教礼仪进行干涉、指责或散布不良言论,传播非法书刊。

100、在什么情况下外来人员不得参加当地正常的宗教活动?

答:外来人员未经本地村委会(社区)登记和宗教活动民族管理小组同意,不得参加当地正常的宗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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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答:健全网络,落实责任,突出重点,依法管理,服务实战,确保稳定。

61、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理念是什么?

答:树立“以人为本、民生为先”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善待外来人口,加强服务功能,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切实维护好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62、如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答: (1)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和联系,取缔和查处非法用工单位,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强迫劳动、危险作业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2)积极推行人性化管理和亲情化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措施。(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63、如何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力?

答:(1)组织开展调查登记、切实掌握底数。

(2)加大信息的综合利用,强化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的管理。

(3)突出重点,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4)坚持重点治乱,严厉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64、什么是暂住人口?

答:暂住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乡(镇)农牧团场来本地居住三天以上的公民。

65、暂住人口登记范围有哪些?

答:(1)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乡(镇)农牧团场来本地租住房屋三天以上的人员。 、

(2)因病、因事请假回家暂住的监狱服刑、劳动教养人员。

(3)来华暂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出租房屋以及亲朋好友家中的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及外国人。

(4)离开户籍所在地,到本地在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等包房居住一个月以上人员。

(5)由本乡(镇)农牧团场行政区划以外地区成建制来本地从事各类工程作业的单位职工及雇用人员。

(6)由本乡(镇)农牧团场行政区划以外来本地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寄养、寄读的人员。

66、暂住在居民家中的暂住人口如何登记?

答:在到达暂住地3日以内,由户主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携暂住人口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流动人口登记管理机构或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离开时申报注销。

67、《暂住证》由哪个部门办理?

答:《暂住证》由乡(镇)、社区以及农牧区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登记管理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办理。

68、申领暂住证是否收费?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精神,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征收暂住证(卡)工本费,公民可免费办理暂住证。

69、暂住人口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

70、暂住人口的权利有哪些?

答:暂住人口的权利有:就医、上学、务工等权利。

71、暂住人口的义务有哪些?

答: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同时,暂住人口也有协助政府管理的义务。暂住人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2)按照规定申报暂住人口登记,申领《暂住证》。

(3)遇有查验暂住证时,应当主动出示,不得拒绝。

(4)不得使用假暂住证或者借用他人的暂住证。

(5)离开暂住地时,应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暂住手续,交回暂住证。

72、不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如何处理?

答: 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责任人或者暂住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

73、骗取、冒领、转借、转让、买卖、伪造、变造《暂住证》的,如何处理?

答:由公安机关收缴《暂住证》,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行为人有非法所得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非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74、雇佣无《暂住证》人员或者扣押《暂住证》和其它身份证件的,如何处理?

答: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75、对违反《暂住证申领办法》行为如何处理?

答:违反《暂住证申领办法》的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暂住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吊销其《暂住证》。

76、集会、游行、示威不得携带什么?不得使用什么方式?

答:应该平和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用暴力或者煽动使用暴力。

77、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哪些情形的不予许可?

答: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煽动民族分裂的;4、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78、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哪些情形的人民警察应该予以制止?

答:1、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2、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的;3、在进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

79、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

答: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一级公安机关。

80、制定《信访条例》的宗旨是什么?

答: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制定《信访条例》。

81、信访工作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82、处理信访案件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何种情况下应当回避?

答: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3、对哪些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处理?

答: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

84、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多长时间办结?

答: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

85、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对象是?

答: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公民和单位。

86、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的原则?

答: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87、治安管理处罚由什么机关决定?

答: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88、《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强制性教育措施是什么?

答:劳动教养。

89、《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件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90、在办理治安案件中,公安机关对扣押的物品如何处理?

答:对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满六个月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9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哪些行为,屡教不改的,可以按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措施?

答:引诱、介绍、容留他人卖淫的;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的;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92、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条件是什么?

答:违反制贩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93、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回避的条件和决定程序是什么?

答: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案件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是本人或者其近亲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是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94、交通管制措施的内容主要包括什么?

答:发布交通管制的通告;设置管制区域的标志、路障;疏导行人和车辆。

95、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器械,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答;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96、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哪些机关检举、控告?

答: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

97、建立流动人口协查通报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答:建立协查通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暂住人口的治安管理,密切暂住人口登记管理机构间的协作配合和信,息交流,双向掌握活动轨迹,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98、未经批准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进行有组织的宗教活动,应如何处罚?

答:未经批准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进行有组织的宗教活动,或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人员在本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讲经布道、聚众进行宗教活动,以及从外地请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人员讲经布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宗教事务条例》第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牵头,会同公安等部门和基层组织进行批评教育,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并视情节对宗教教职人员作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应责成宗教团体撤销相关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职资格,违法所得由宗教事务部门予以没收。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99、外来人员在参加当地宗教活动时要自觉服从哪些管理规定?

答:外来人员在参加当地宗教活动时要自觉服从宗教活动场所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宗教人士、当地信教群众、讲经内容、宗教礼仪进行干涉、指责或散布不良言论,传播非法书刊。

100、在什么情况下外来人员不得参加当地正常的宗教活动?

答:外来人员未经本地村委会(社区)登记和宗教活动民族管理小组同意,不得参加当地正常的宗教活动。

第三篇: 全国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成果

市委政法委书记

在全市政法系统思想作风纪律整顿会议上的

讲 话

(2012年2月24日)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石家庄市优化发展环境动员大会精神,结合当前全市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政法队伍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一次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刚才, 同志宣读了XX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建设幸福石家庄,政法机关怎么办”大讨论暨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政法各部门要按照活动的整体安排,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下面,就开展好这次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我讲四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充分认识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市政法机关全体干警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积极投身XX建设,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了一大批难点热点问题,在打击各种犯罪、维护治安稳定中打出了声威,震慑了犯罪,维护了安宁,换来了全市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特别是去年,市委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对加强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作风、纪律明显转变,政法队伍形象显著提升,涌现出了省市乃至全国先进典型,市法院荣获“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荣立集体三等功,涌现出了“全国办案标兵”、3个先进集体、9名先进个人;市公安局在打黑除恶、清网行动等重大活动中成绩突出;市检察院在大案要案侦破、机关建设等方面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市司法局围绕矛盾排查化解,主动靠前,主动作为,成功化解了一批影响重大的矛盾隐患。这些成绩市委、市政府是充分肯定的,人民群众也是基本满意的,也充分说明我市政法队伍是一支充满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队伍,是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队伍,是值得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信任的优秀队伍。

但是,在肯定队伍主流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政法机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抓班子、带队伍上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我们个别政法干警在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上、纪律上与履职从警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有的干警政治素质差,宗旨观念不强,特权思想严重,把自己凌驾于群众之上,办事搞特殊,遇人抖威风,作风简单,执法粗暴,对待群众冷横硬,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很差;有的干警理论素养差,放松自我学习,办案能力不强,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业务水平低,执法水平低,甚至随意执法;有的干警责任心差,使命感不强,不思工作,不思进取,禄禄无为,作风飘浮,效率低下,工作疲踏,缺乏敬业精神和工作热情;有的干警组织纪律性差,社会形象不强,不遵守工作纪律和政治纪律,工作时间办私事、聊闲天、玩游戏,极个别政法干警顶风违纪,喝酒赌博、酒后驾车、随意出入各种娱乐场所,甚至违反保密纪律和办案纪律,跑风漏气等等。这些问题,在我们政法队伍中既有深刻的警示和教训,又在全市干部群众中有着一定反映和诉求,从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我们政法队伍存的问题是比较严重的,造成的影响也是十分恶劣的,不仅损害了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的形象,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如果不抓紧教育和整治,就会影响全市的政法工作,影响XX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特别是春节前后,市委、市政府相继召开了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人大、政协“两会”,对当前和今后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了认真的谋划和部署,提出了“省会当排头,全国进百强”和建设“民富市强、社会和谐稳定新XX”的宏伟蓝图,全市各级干部面临的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政法机关更是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体政法干警一定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提升政法机关队伍形象的高度,扎实开展“大讨论”和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招之即来、来之能战、纪律严明、作风优良、能打善战、战之则胜的政法队伍。

二、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主题,深入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

今年,中政委决定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题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推动政法机关自身建设、推动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对于引导政法干警自觉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开创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是要忠诚可靠,坚定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是党和人民对政法机关最基本的政治要求,是政法干警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和始终如一的政治本色。有了忠诚才能可靠,因为忠诚所以勇敢,只有忠诚才会奉献。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部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忠诚可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政法干警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全市人民群众的需求上来,坚持以事业为重、以人民为重,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要忠于政法职业、忠于政法干警这一称号,经得住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考验,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真正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二是要执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国家政法机关的名字前面都有“人民”二字,法院叫人民法院,检察院叫人民检察院,警察叫人民警察。政法干警只有从灵魂深处筑牢以人为本的思想根基,才能做到时时处处为人民着想,为人民用好权、执好法,才能从根本上祛除特权思想,杜绝冷横硬推、吃拿卡要等不良作风,真正做到执法为民。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服务和管理,去反映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诉求,对人民群众的反映和疾苦,要换位思考、感同身受,把群众的事当成我们自己的事,尽心尽力、满腔热情地去办,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到和蔼可亲、信赖放心。要始终强化“为人民执法,为人民办案”的思想观念,做到心里装着群众、时刻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特别是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始终想一想是否始终贯彻了执法为民的思想?想一想办过的案子,是否都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解决好“为了谁、维护谁”的问题。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我们既强调打击犯罪要“狠”,又强调对涉案群众“亲”,决不能给涉案群众“摆脸色”、“耍威风”,要热心、耐心、细心、真心,通过我们办案干警的优良作风去化解对抗、化解矛盾、感化群众,达到依法办案、科学办案、人情办案的目的。

三是要公正执法,全力维护公平正义。温总理指出: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机关履行好首要政治任务的基础。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发展进步,各类信息更加开放、透明,政法机关的执法活动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司法不公不仅会引发大量的矛盾隐患,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而且会使群众对政法机关、对党委政府失去信任,甚至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广大政法干部要把维护公平、匡扶正义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作为政法干部讲政治的重要体现来强调、来坚持。要切实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法纪法规教育,深入查找和坚决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严格、不公正、不作为等问题,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最基本的职业操守,深怀公正之心,高悬正义之剑,把公正司法的要求落实到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全过程,真正使当事人心服口服,不留后遗症。要加强执法管理,进一步细化标准、严密程序,通过各项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对容易发生执法偏差、人民群众反应比较强烈的案件,建立案例指导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建立案件点评制度,通过点评,指出办案亮点,查找存在问题,相互交流经验,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要健全完善执法办案监督制约机制,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把案前监督与案后监督结合起来,把对实体法的监督与对程序法的执法监督结合起来,着力提高监督的合力和效能。要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和跟进倒查制,对每一起案件、每一个办案环节,都要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员,提出明确要求,既要限期结案,更要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四是要廉洁自律,倾力塑造政法队伍形象。廉洁自律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是政法队伍形象和执法公信力的具体体现。树立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必须要有铁的意志、铁的纪律,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把政法队伍历练成一支警纪严明的“铁军”。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公安部“五条禁令”等有关禁令及纪律要求,自觉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步调一致,政令畅通。要认识到,政法干警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面临的诱惑和考验很多,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加强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做到洁身自好,清廉自守,筑牢思想和行为上的“堤防”。要切实加强政法队伍的日常管理,敢抓敢管、会抓善管,从严从速、决不护短。政法委要加大对政法干警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者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要顶格处理、绝不手软。

三、坚持统筹推进,切实加强政法队伍思想作风纪律整顿长效机制建设

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当前要紧密结合“建设幸福石家庄,政法机关怎么办”大讨论、创先争优、开展涉法涉诉访攻坚等活动,统筹兼顾,同步推进,不断探索完善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是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要与大讨论活动相结合。石家庄市政法委决定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建设幸福石家庄,政法机关怎么办”大讨论活动,与我市开展的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内容一致、要求相符。各政法机关要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对照上级要求,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着力在服务全市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上有新提升,在优化发展环境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上有新举措,在政法机关自身建设上有新成效,努力为“建设幸福石家庄”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是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要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政法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逢一必争、逢旗必扛”的意识,深入开展“对标行动”,坚持把每项工作放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最高标准去部署、去推动,努力在全市政法系统中形成“人人创先、个个争优”的良好氛围。

三是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要与解决涉法涉诉访问题相结合。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是政法工作的“反光镜”,是政法队伍建设的“试金石”。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是政法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密切警民关系、改进政法工作的重要渠道。要带着感情处理信访问题,对上访群众必须动之以情、晓之以礼、服之以法,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认真及时加以解决;对不合理的要求,要旗帜鲜明,并认真做好解释、教育工作;对我们工作中出现的失误或错误,要不遮不掩,立即纠正;对违法闹访的,要坚决依法打击。要把解决问题作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关键,特别是上级督办、关注的案件,要逐案成立工作组,抽调精兵强将,采取多种措施,逐案攻坚,确保妥善解决,扭转被动局面。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取得实效

为确保这次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取得实效,市委政法委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活动的督导、指导、检查和验收。政法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按照市委政法委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抓好各个环节工作,确保这次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取得实效。

一要层层发动,营造氛围。当前,政法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广大政法干警要消除被动应付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安排部署上来。政法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思想发动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更加具体细化的实施方案,通过座谈交流、撰写体会文章等形式,层层深入发动,营造强大声势,推动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开展。

二要深入剖析,找准问题。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的根本目的是解决政法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纠正各种不良风气,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凝聚力、战斗力。在整顿中,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既要重“言教”,又重“身教”。一方面,通过调查研究,摸清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学习动员、自查自纠、对照检查、整改提高四个步骤,确保整顿活动不走过场。另一方面,要带头学习,带头揭摆自身问题,带头搞好自查自纠,为广大干警做出榜样。对干警中存在的问题,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批评教育,并与干警一起共同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力求尽快改正。

三要边整边改,完善制度。政法各部门要从本单位和个人实际出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力量解决什么问题。要科学安排工作,特别是在各项工作都很繁忙的情况下,要处理好集中整顿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集中整顿活动“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要注重建立政法队伍的长效管理机制,以强化思想、作风、纪律建设为主线,以教育、管理、监督、惩戒等主要环节为重点,以规范执法行为为突破口,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认真总结推广教育整顿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长期坚持,推动工作。

四要加强督导,务求实效。政法委要不定期地加强对政法各部门及基层单位整顿活动的督导、检查。活动结束后,要按照《方案》要求,对各部门整顿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整改不到位、走过场的,要重新返工、重新整顿。

同志们,这次政法系统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涉及面广、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政法各部门以及每个政法干警都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整顿活动中来,以崭新的姿态和风貌,为建设民富市强、社会和谐稳定新XX保驾护航,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第四篇: 全国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成果

政法系统车辆整顿方案

关于开展全县政法系统车辆和驾驶员安全教育整顿的通知政法各单位党组(委):

为贯彻落实全省政法系统车辆和驾驶员安全管理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市政法委有关指示,结合我县实际,现决定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对车辆和驾驶员安全教育整顿专项活动。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思想,深入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对政法系统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教育,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车辆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政法系统形象,为打造平安**,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环境。二、目的意义

加强政法系统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教育整顿活动,是关系政法机关威信和政法干警形象的重要工程,是树立政法系统良好形象的基础工作,是关心、爱护政法干警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是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行动。各单位要将本次活动作为2006年政法干警管理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确保实效,努力提升政法机关正面形象。三、组织领导

本次教育整顿活动由政法委统一组织领导,并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司法局局长***、政法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的相关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为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日常工作。四、方法步骤(一)组织准备阶段(12月13日至15日)

制订专项活动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12月16日至18日)

各单位对所辖车辆和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查,建立详细台帐记录,并将相关情况于12月19日前上报专项活动小组办公室。

1、车辆资料:车牌、使用单位、使用年限、车辆状态,是否无牌、套牌、假牌,是否为报废车辆,是否转借、转卖等情况。

2、驾驶员资料:姓名、年龄、驾龄、违章记录、身体状况,是否为聘用司机、有无准驾证等。2、加强督查:政法委执法监督室要不定期对各单位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和暗访,各单位也要加强经常性的检查,交警大队每月要将警牌、0牌车辆违章违纪情况上报政法委执法监督室。

3、严格整改:各单位要对本单位车辆和驾驶员出现的不良行为和现象进行认真整改。对车辆和驾驶员违纪违规情况,政法委每月在政法系统内部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对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根据纪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追究单位相关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责任。各单位要对本单位车辆的使用和驾驶员管理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要与相关工作责任人和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状,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将此项工作跟晋级、晋职、晋衔、评先评优有机结合起来。

(五)总结验收阶段专项活动每月进行小结,并将情况通报政法系统。2006年底将进行全面总结表彰。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安全教育整顿工作,要切实把这项工作当作保单位内部平安、护政法系统形象、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一项具体事情来做。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严格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要精心组织、力求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创新性地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单位内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规范有序,严防各类车辆事故的发生,确保平安。中共**县委政法委员会

200*年*月*日>>>>政法系统车辆整顿方案飞雪

回顾这一年,支部进行了各项活动。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其中有过不足,有过分歧,也有过改进……从最初的党性知识竞赛,从初赛活动的准备到决赛我们每个人做好自己分配的工作,到后来的党组织生活,再到党员进新生寝室活动。给我最大的感触是一项活动的完成离不开每个人的努力,我们是支部的一员,在一个团队里我们要有主人翁精神才能把事情完成好。每个人走好自己的一小步便是支部迈出的一大步。团结合作在支部里必不可少!

党校培训,还有将来的一系列的学习,自身的不足还是没有很好的克服,对于政治问题的不敏感,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所该克服的。一直记得党章对党员的要求里的很重要一项便是:作为一名党员要懂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认识到自身的缺点是完善自己的第一步。基础知识很重要,在学习的过程中政治政策这些东西一直是困扰我的问题,但是我明白不管怎样最基本的方向不能错,我们所拥有的立场要很坚定。

对党组织的深入了解是从两个系合并之后。进入一个新的环境,我不知道迎接我的会有什么考验或磨砺。对于未知有很些恐慌,因为以前对预备党员的考察了解只是停留在表面上,觉得作为一名预备党员我们最基本的就是服从党的领导。进入第一党支部是我成长的一个转折点。我开始明白我们要面对的是支部里一些琐碎的事情。而一个党支部也是如学生会一样的编制,可以有各个部门,有她的领导机制。我们要做的不仅是是完成党给我们的政治任务,重要的是提升自己,与时俱进。党支部设置部门,而我选择进入了策划部。回想这一年,支部所举行的活动主要有党性知识竞赛,还有每次的党组织生活。作为策划部的一名成员,我深刻反省到做的很不够。知识竞赛是大家努力的结果,而我们部门能做的只是配合他们完成活动,关于党组织生活,虽然我写了扫墓的活动,还有步行“长征”的策划,但没有实施。可能是我的策划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然而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让我学到最多的是协作的力量,还有就是与每个成员之间的沟通很重要。我参加了两次开学迎新生工作,大二是作为学生会的成员迎新生,大三是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参加这项活动,同样是迎新,处理事情的熟练程度不一样了,我想那也算是一种提高吧。大三时参加的迎新工作我被老师安排成负责人,责任是对参与迎新工作的支部成员进行签到和督促。在那两天的迎接新生的过程中我们一遍一遍的跑各个地点带领新生办手续,虽然有些累,但是很值得!后来的党组织安排我们进大一新生寝室。大二时也进过新生寝室,但那时因为安排和缺乏经验的问题,工作做的不是很到位。这次的第二次进新生寝室,吸取以前的经验和教训,认真的带大一学妹们适应新的生活学习环境,给她们讲要注意的地方,回答她们的问题和困惑。与她们的相处让我学会了细心和耐心,重要的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提升了自己。在支部里的一年一些经历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诚然我还有很多地方做的不够,那就是对组织交给的一些任务没有很及时高质量的完成。工作时与大家的沟通不够,还有就是没有很及时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要尽量克服这些不足,不断充实和完善自我!

我们就要面临毕业了,要踏入社会面临就业。以后的生活会变得比现在学校里的生活忙碌。不管以后我们身处哪个地方或是从事什么职业,自己依然要坚持作为一名党员的信仰,多关注一些新闻还有政治政策,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认真的学习党性知识,而且重要的是要关注生活中的政治时势,更要学会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提升自我的修养,尽一个党员应尽的义务。除了自身的提高,更要为身边的人树立榜样,带动他们的一起成长,让优秀成为生活的一种习惯。

我们是和支部一起成长的一批预备党员,在这里支部给了我们很多学习和发展的舞台。这一年里,看到支部不断的壮大,同时也觉得支部建设中有一些可以改进的地方。一直三个支部都竞相举办活动,有竞争才有成长,互相学习与提高必不可少,我觉得应该进行一些支部间的交流活动,增进三个支部之间的了解。大家可以坐下来聊一聊支部活动中遇见的问题和解决方法,这样可以很好的避免同样的事情发生。而对于一些支部开展的活动不应该只局限于传统的比赛,征文之类的。可以采取新颖的方式,提高全院同学的参与度,这是值得大家共同思考的地方!

本人自9月1日加盟富绅集团以来,承蒙公司领导信任和青睐,担任企业文化公关部经理一职。本人就这3个多月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新改版《富绅报》,建设通讯员队伍

不足:企业文化公关部除内刊编辑出版外,还兼顾外部媒体公关及企业、产品广告策划、文案撰写等职责,因为人手不足,导致相关工作往往交错进行,既耗费大量精力,效果也不是很理想。因《富绅报》既往时期停刊过久,通讯员在新闻稿件采写方面的能力十分欠缺,亟待提高,但以企业文化部现有的人员编制(事实上本部门就一个人,经理和员工兼职),根本抽不出人和时间来对通讯员进行必要的系统性培训。通讯员能力无法提升,找不准内刊宣传方向和重点,所递交的稿件难以达到编辑要求。如此一来,《富绅报》稿源紧张,现有编辑能够用于深入员工、深入车间采写的时间无法保证,通讯员积极性难以提高,编辑用于修改投稿的工作量繁重,《富绅报》办报质量也难以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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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部门需要招聘至少两名普通职员,分担内部培训和行业资讯收集、媒体初步联络、接待、函件往来等较为简单但繁琐的工作。

二、加强媒体公关,创造媒体支持平台

自9月入职以来,本人充分利用曾经在财经杂志做过记者的天然优势,主动出击,广泛接触专业报纸、杂志、网站,并努力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

9月,先后有24家专业网站,5家报纸在重点栏目和版块对集团的人事改革和品牌提升、完善思路和进程进行了全面、深入报道,有关集团的宣传报道文字逾6万余字。网站包括人民网、中国品牌总网、中国服装商务网、中国时尚品牌网、中国服装财富网、富民时装网等一批高端、专业网站,登载此新闻的报纸则有《经济日报》、《服装时报》、《南方都市报》、《民营经济报》等。

不足:因公司资金瓶颈等原因,大量涉及软文侧面宣传的文字未能正常、及时刊发,因人手不足的原因,连续、深入报道工作难以持久,品牌宣传很难形成规模效应。零星的新闻稿件刊发和有限的媒体投放不能对品牌形象塑造和公众注意力吸引构成族群效应,对公司产品销售和货币变现的推动作用不够稳定,作用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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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专人负责媒体联络和新闻稿件的广泛投发,不断拓宽宣传渠道,保持和增进与相关专业媒体负责人的友好关系,巩固和壮大富绅的宣传阵线,重视新闻投放的规模效应,更好地为销售服务。

三、变革富绅网站,做好品牌宣传首要形象工程

富绅网站是外界了解公司管理、经营、产品、销售网络等一切信息的首要窗口。平煤集团的合作成功足以充分说明:信息时代,任何企业、产品在网络中的表现力最终会成为影响其销售力的重要因素。因为专业人才的缺乏,集团网站呈现老(面孔)、空(内容)、慢(更新)的特点。针对这一情况,承蒙陈董信任和支持,本人潜心研究、多方考虑,在公司高层管理会议上递交了《富绅集团网站改革思路和实施办法》,大胆就板块重组、内容分布、权责承担、潜在风险等诸多方面提供了整套操作方案。在新闻发布方面,本部门所负责的新闻动态栏目基本上能做到及时、准确更新。

不足:依照与当初承担公司网站建设与维护的网站制作公司签订的合同规定:网站现有任何板块的增删,都必须重新付费。诸如广告影音画面的变动、更新、增加等工作,对方设计好了相关程序,必须报经批准和重新付费后方能调整。某种程度上,等于公司自有网站的命脉操控在别人手中,公司的自主和自由度极为薄弱,严重影响网站的形象化、规范化进程。因为牵涉部门太广,本人实在没有时间和精力通过部门协调会议解决这个问题,网站改革一事就此搁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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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由电脑中心和企业文化公关部主持召开专门的部门协调会议,黄天存经理负责作出预算,并做好与网站制作公司的沟通、协作;本人负责将网站变革思路、办法和各部门需承担的责任、义务阐释清楚,并确定相关责任人。

四、公关造势,品牌活起来

自9月15日参加在广州琶州举行的第二届中国暨中法中小企业博览会以来,富绅集团的高调精彩亮相吸引了来自广告、策划、传媒等的多方关注。受良好开端鼓舞,围绕企业品牌激活中心,在总经理张海良先生和品牌总监曹茜女士的领导下,企业文化公关部参与策划并全程服务了几次大型公关活动:

1、第二届中国暨中法中小企业博览会。本部门负责现场文案撰写、编排,并参与决定现场展厅布置。

2、首届富绅杯新产品开发设计大赛。与N.T广东服装学院合作,制定相关参赛细节、标准。

3、赞助爱我中华,爱我惠州国庆大型文艺晚会。因为考虑周详,统筹到位,公司LOGO和宣传标语高频次地出现在晚会现场的直播屏幕上。

4、企业形象电视广告宣传片。负责所有文案撰写、场景设计、章节时段裁剪。因为品牌总监的离职,本项工作至今被搁置。

5、挂历、产品画册更新。协助文字内容选择、修订、编排。

不足:公关策划能和新闻事件、社会热点结合效果最好,但因为人员配置和资金等原因,我们无法及时、有效地抓住机会并及时将事件影响扩大。致使一些公关活动呈现雷声大,雨点小特点,人员和资金投入较低,效果也较差。公关策划没有向新闻过渡,并刺激公众眼球,基本是自娱自乐。

建议:事先对活动效果、目的、过程等进行预测,做好相关准备(特别是应急措施)工作,充分发掘活动的新闻元素,主动导引传媒关注,以新闻宣传代替软文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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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全国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成果

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心得体会文字

整顿:在现场每一项物品都必须放置在正确的地方,在需要的时候随即可取用。天涯招考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心得体会文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心得体会文字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锻造五个过硬政法队伍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XX县政法系统将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突出抓好教育整顿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切实把教育整顿成效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去。

一要体现在服务保障发展上。围绕县委中心大局,与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结合起来,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政法力量。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聚焦全县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案件,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危害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要体现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与深化政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的领导监督、上级制约监督、互相制约监督、内部制约监督、社会监督等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要体现在促进平安稳定上。认真履行维护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与庆祝建党100周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任务等结合起来,加大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创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

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心得体会文字

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既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也是打造新时代政法铁军的务实之举。几天来,通过专题学习和党课辅导、先进英模介绍经验、学习有关资料、观看警示录像片,很受触动,很受启发,让人深思、催人警省,使我进一步加深了对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也进一步增强了思想革命、自我革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通过这次教育整顿,我主要有以下三点感受:

一是认清了重要意义。这次教育整顿,对于我们来讲,是一次时代的大考,考的是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考的是履行使命的责任担当、考的是廉洁干净的作风形象,必须以刀口向内的高度自觉,真心投入、真正融入,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也是一次党性的锤炼,必须时刻牢记政法姓党的根本要求,紧紧围绕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努力在学习教育中学出对党忠诚的政治坚定,在警示剖析中学出严守底线的法纪敬畏,在崇尚英模中学出干事创业的奉献担当,永葆忠诚纯洁可靠的底色和本色;更是一次形象的重塑,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查纠整改,着力整治政法系统存在的顽瘴痼疾、着力解决政法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净化政治生态、增强使命担当、重塑作风形象具有重大而又深远的影响。

二是看到了紧迫形势。从我们自身看,政法队伍整体是好的,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维护稳定等攻坚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近年来查处的政法系统违法违纪案件中可以看出,个别干警还存在理念信念丧失、规矩意识淡薄、素质形象不佳的突出问题,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这反映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必须来一个彻底的大清除,进一步纯洁队伍、净化生态,使政法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始终听党指挥、忠诚使命,为助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作出更大贡献。

三是认清了自身差距。通过这次教育整顿,对照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反思自身还存在着政治信念淡化等问题,充分认识了教育整顿的重要意义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的重要举措,是锻造政法铁军、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突出问题、纯洁队伍、优化政治生态的迫切需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XX市各级部门和全体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教育整顿的重要性、紧迫性,聚焦忠诚警魂进一步筑牢、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严明、担当作为进一步彰显的目标,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全力推动教育整顿,为维护道路畅通和谐有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这次活动使我明确了教育整顿目标

坚决抓好忠诚教育。此次教育整顿重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夯实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达到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忠诚警魂的目标。要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常态化开展专项教育、政治轮训,引导全体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入挖掘交警队伍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把忠诚干净担当的英模选树起来,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氛围,激励队伍更加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要以教育整顿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制作警示教育片、印发典型案例、到廉政教育基地进行现场教育等形式,组织干部反复看、反复学,真正入脑入心,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思想深处解决根本性问题。

坚决抓好关键少数。此次教育整顿重在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整顿软弱涣散的领导班子,及时调整问题突出的干部,坚决查处违纪违法的人员,达到清除害群之马的目标。教育整顿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领导班子成员发生问题的,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剖析,主动讲清问题,如实说明情况。通过组织政治督察、开展选人用人专项调研等方式,深入查摆、解决队伍中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纪律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突出问题。要坚决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以及搞人身依附、小圈子的人,全面整治各类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同时,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和干部身上的小问题、小毛病要早发现、早介入,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避免问题由小变大。

坚决抓好问题整治。此次教育整顿重在聚焦当前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症,拿出破难题、补短板、堵漏洞的管用措施,达到以突出问题整治带动面上问题整改的目标。要紧盯短板不足和突出问题,强化执法服务,优化管理机制,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广泛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专项整治,以及枪车酒赌毒密网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XX交警整体形象。要进行一次困扰基层突出问题的排查起底,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习气,切实为基层一线松绑减负,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做好基础工作。

三、坚决响应全面抓好教育整顿的组织要求

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本次队伍教育整顿有了新的认识。正如xx在出席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所言: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民众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的又一新期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深刻认识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现实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我更加明白此次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和以前的不一样。以前,我总认为参加教育整顿活动无非是开开会、学学习、做做笔记、写写体会文章;总认为参加教育整顿活动是领导的事、自己干好的本职工作就行了;总认为参加教育整顿活动是针对部分政法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的,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没有什么需要自查自纠的。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开展此次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意义,我要政治站位更高,思想认识更深,行动自觉更强,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积极参加教育整顿各项活动,推动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开展。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决完成好党中央交给的这一重大政治任务。

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心得体会文字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能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实现忠实充分履职目标,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笔者认为,做好教育整顿,应认真把握诚学严三个要求。

以诚为先,政治站位不动摇。政法队伍作为党的刀把子,要紧紧抓住思想政治这个灵魂,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贯穿于工作始终,确保政法队伍的政治属性永不褪色。

以学为重,精进学习不懈怠。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研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严于律己,展现政法队伍积极向上的正面形象。

以严为要,狠抓落实不放松。政法机关手中掌握着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执法司法权,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重任,要牢牢守住清正廉洁这条底线,时刻绷紧纪律作风这根弦,坚持把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与前期开展工作进行有效衔接,与强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紧密结合,梳理问题,查找短板,建立台账,以实际行动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力戒形式主义,真抓实干,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

第六篇: 全国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成果


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党课辅导讲稿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这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是政法战线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新举措,是人民群众继扫H除E专项斗争之后的又一新期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政法机关是“国之重器”,是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基本力量,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下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我以党课这一形式,向全市政法干部队伍谈几点体会感悟
一、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做到对党忠诚
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问题上,政法机关的所有同志必须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对党的事业、国家前途坚信不疑,始终同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坚决做到“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维护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另搞一套。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三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跟组织讨价还价、对抗组织。四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先斩后奏。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决不允许默认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听党指挥,是政法机关对党绝对忠诚的核心一条。



在政法系统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实际上,司法领域、政法领域争夺领导权的斗争是非常激烈的。社会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出所谓的“司法独立”、三权分立等等,这些声音改革开放以来一直不断。在近些年的司法体制改革中,就有人提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就应该去掉“人民”两字,说西方都没有这两个字。这都是别有用心的。人民性体现了我们的党性,这是绝对不能含糊的。还有人总认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有碍司法独立。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政法机关必须接受党的领导。这是保障政法机关性质的一条。政法干部必须要由党来决定,政法工作必须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这些不能有丝毫含糊。
坚持党的领导、对党忠诚,不是抽象的。落实到行动中,就是要践行党的宗旨,实施党的主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
党的政策成为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政法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对党忠诚,听党指挥,最根本的就是做到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就是要像要求的那样,“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坚持挺纪在前,确保执法为民、公正司法
一要严以用权、谨慎用权。政法机关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国家权力。曾告诫广大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政



法干部一定要慎之又慎,“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坚持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依纪依法执法办案,防止执法不公,更不得把权力作为私器,用来牟取私利、满足私欲。
从近几年查处的案例来看,一些政法干部滥用手中的权力,粗放执法、变通执法、越权执法,有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有的违规立案、越权管辖;有的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等。对于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的,要从重处理,因为这些人损害的是司法公平正义的形象。
二要守住清廉底线,把好金钱关、人情关、亲情关。政法干部往往成为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千方百计拉拢“围猎”的对象,必须时刻保持警醒,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比如,收受红包的问题。党纪处分条例明确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要给予处分。*县公安局副局长*交代,收受红包礼金几百万。这些红包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实际上都是有求于他。没见上级领导干部倒过来给下级送红包的,都是管辖范围内的下级向上级送的。收了这些东西后,就很难公正地评价干部,公正地执行公务。*大以后,中央纪委要求“行贿受贿一起查”,刑法也是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的。
再比如,慎交朋友的问题。政法机关干部掌握着政法权力,特别要交好朋友。我劝大家也做个“孤独”的人,做孤胆英雄。如果有人特别是那些老板,八杆子打不着的人跟你称兄道弟,那么头脑要特别清醒。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未必都有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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