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报告范文(通用3篇)

时间:2022-04-16 13:45:03 来源:网友投稿

激励就是组织及其个人通过设计适当的奖酬形式和工作环境,以及一定的行为规范和惩罚性措施,借助信息沟通,来激发、引导、保持和规范组织及其个人的行为,以有效地实现组织及其个人目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报告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报告3篇

【篇1】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报告

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思考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从思想教育、选贤任能、考核评价、容错纠错、能力提升、关心关爱、凝聚合力等7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的重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有效调动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动力。

下面,就干部担当作为、追责问责、激励关怀等方面谈谈自身的认识和体会。

一、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主要表现

当前干部队伍中不担当不作为的表现,概况起来,主要是“四型”,即“功利型、平稳型、慵懒型、‘天花板’型”:

(一)功利型干部,不愿作为。主要表现为没有利益好处的事,不愿担当作为。比如,有的同志只喜欢听“赞扬声”,不喜欢听“逆耳话”,闻过则怒;有的同志只愿乘“顺风船”,不想行“逆水舟”,知难而退;有的同志习惯迎上不敬下,歌功颂德冲在前面,急事难事躲在后头。有的对上级部署要求,根据部门和个人利益进行取舍裁剪,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推脱或变通。特别是面对严格的纪律约束,一些同志不适应,惯性思维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相背离,办事慢腾腾,消极怠工。有的成天自我设计、斤斤计较,过于看重个人待遇,觉得现在晋升空间小了、福利少了,就感到没干头、没盼头,工作激情消退。

(二)平稳型干部,不敢作为。主要表现为遇事畏首畏尾、心存顾虑,不敢担当作为。比如,有的患得患失,“得罪人”的事不做,“讨人嫌”的话不说,导致有时工作推动不力。有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遇事怕担风险,工作应付多、谋划少,强调中规中矩多、创新推动少。有的害怕“挑水多、罐子摔得多”,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一味讲究中规中矩,畏首畏尾,缺乏开拓创新精神。

(三)庸懒型干部,不会作为。主要表现为工作能力平庸、工作态度消极怠慢,不会担当作为。比如,有的同志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大事做不了,小事又不做,工作随便应付,敷衍了事。有的习惯于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遇到具体问题的讨论与决策,习惯于用过去的案例作对比,观念跟不上新形势新要求,理解新思想、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不够强。有的对一些新生事物的发展不敏感,对外地先进做法跟踪学习不够,对自身工作改革创新的动力不足,安于现状、得过且过。

(四)“天花板”型干部,不想作为。主要是表现为有些干部年龄大了,在职务上没有了晋升的空间,不想担当作为。如,有的干部接近退休仍为副科级干部,对组织意见较大。即使是科长、副科长,多数在退休前也就是正科职打止,因此存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消极心理,“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缺乏工作激情和动力。此外,也有少数年轻干部,承受了机构改革的阵痛,因编制身份、职数问题,错过了“最佳冲刺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受挫。比如:我局2011年前后考进来的研究生,熬了六、七年,在工作岗位中早已“挑大梁”,但盼望一个副科级都轮不上,难免心理不平衡。

二、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原因分析

认真剖析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各种表现,有外部环境、发展阶段和体制机制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世界改造不够深入持久,在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等方面存在差距等主观因素。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不”:

(一)容错纠错界限不清。目前,容错纠错机制尚处于探索阶段,哪些错误和失误是可以纳入容错机制的,哪些错误和失误是要接受处罚的,没有明确的界限,干部面临着“不干怕问责、干多怕出事”的难题。同时,由于缺乏完备的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追责情形不够严密、追责范围不够全面、责任判定标准不够具体明确、追责触发机制缺乏刚性,导致责任追究难,于是很多干部滋生了“只要不出事、宁可少干事”等消极情绪。

(二)干多干少差别不大。干部正向激励的机制还不健全,没有专门出台干部激励的指导性办法,导致各地只能摸着石头过河,零敲碎打地探索,影响激励的整体性。有的考核奖励搞“大锅饭”,同一个单位内部的干部,多干少干差别不明显;评优评先搞轮流坐庄,以致于出现先进者不珍惜荣誉,后进者不争取荣誉的情况。同时,激励手段相对单一,对不同干部的个性化需求考虑不多,普遍存在“一个方子治百病”情况,干部的职业认同降低,影响了工作干劲,导致激励效果不佳。

(三)做好做坏奖惩不明。干部考核体系尚不健全,考评存在名目过多、操作多头、考评指标与具体工作分离、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出现内耗等问题,影响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导致干好干坏一个样和相互之间无谓竞争的问题。在考核方式上,没有对干部实行科学的分类,不能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干部确定不同的考核标准,而是习惯于用统一的标准对所有干部泛泛地进行考核。同时,考核结果与激励奖惩措施结合不够紧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反而怕追责”的现象。

(四)同工同灶待遇不公。就是在同一个单位相同的岗位上工作,但因为身份编制的问题,在工资待遇上有差别。当前,机关单位普遍存在混编混岗。以我局为例,机构改革后28个机关内设科室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在实际工作中,至少需要120人才能确保正常运转,而实际可用的行政编只有70个左右,也就是说,有43%的干部处于混岗状态。而目前编制性质与经济待遇等自身切身利益直接相关,如“车补”只限定公务员和参公身份的人员,因轮岗交流而失去公务员身份的干部难免有较大情绪,工作积极性也受到较大影响。去年的我市的军转干部安置过程中,73名军转干部没有一个选择市财政局(事业编),其中一名军转干部在我局实习了两个月,最终也没有选择留在财政,主要原因就是顾虑编制身份,拿不到“车补”,且因我局职数紧缺,晋升空间会较长时间受限。

三、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思考与建议

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概括起来,就是要围绕“四个三”,即“三德、三性、三实、三台”,在干部思想教育、容错纠错机制、选人用人导向和正向激励干部等四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要围绕“三德”,加强干部思想教育。习总书记强调,要形成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党员干部就要坚持法治,要讲政德。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明大德,要抓住党性教育这个核心。把“党性教育”贯穿于党员教育管理特别是思想教育始终,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比如:我局通过开展5.10廉政教育日、“一月一书、一月一学”、“红色讲堂”等活动,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始终保持了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为财政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守公德,要抓住道德建设这个基础。把道德建设摆在干部队伍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思想品德教育,切实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进而影响和带动社会风尚。比如,作为“全国文明单位”,我局通过不断加强机关文明建设,倡导“做文明单位文明人”,提高了机关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

严私德,要抓住监督约束这个保障。综合运用党内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方式,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接受监督的环境下工作,在制度规范的轨道上用权,让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在刚性约束的环境中不断提升。比如,我局不断完善廉政教育“四清平台”,在逢年过节的关键时点开展“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的预警教育,增强了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与坚定性。

第二,要围绕“三性”,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习总书记指出,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一是方向性错误,要坚决叫停。容错纠错,要划清因乱作为而犯错与因敢作为而失误的界限,特别是不容许在党纪国法、大是大非的方向问题上有纰漏,犯方向性错误。比如,对一些否定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否定改革开放的言行和错误,必须旗帜鲜明的抵制和纠正。

二是设计性错误,可以不断修正。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受理论水平、认知能力、经验阅历等方面影响,难免会出现设计缺陷、规划瑕疵等问题。面对这样的设计性错误,要及时修正完善总体规划设计,使规划设计更趋合理、更加规范,更有可行性、可操作性。比如,前几年大力推行的PPP模式,在实践中,出现了不少设计性的问题。目前正在不断规范和修正PPP模式,为今后的健康运行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是探索性错误,要宽容包容。事业的发展进步,正如科学实验一样,是不断试错、出错、纠错的反复过程。在实际工作中,只要大方向不错,中间没有公器私用,没有利益输送,就应该得到宽容包容。比如,前些年,各地为了稳增长促发展,融资举债搞建设是客观事实。但去年以来,中央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并对违规举债行为严格追责,这里就涉及到追责的容错问题。

第三,要围绕“三实”,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要以“实在、实干、实绩”作为评判标准。

“实在”就是看干部的为人,看其是否能够做到忠诚老实、表里如一。“实在”体现在干部的工作生活的各个细节,干部队伍中忠诚老实的人占大多数,他们往往谦逊低调,做人做事踏实,有责任心,体现在身边的同事家人对其信赖有加。但往往这类人不善于表达表现自己,因此,组织在鉴别干部的信息渠道上有待丰富,真正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

“实干”就是看其工作过程,看其是否能够真正做到办实事、求实效。“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实干,就是能常思岗位之责,常想尽职之策,倾心倾力做好每一项工作,无愧于担负的职责使命。要鼓励、支持、重用那些一心为公、踏实干事的干部,让他们在更大的舞台上展示才华、施展抱负,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来。

“实绩”就是看工作成绩,看其所做的工作能否经得起实践检验,是否有利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归根到底,实干的目的就是要追求实实在在的成绩。客观来说,当前在干部任用中,政绩考核结果“谈起来重要,用起来不要”的现象常有发生,干部任用看资历的情形也屡见不鲜,凭实绩用干部的体制机制还有待完善。因此,要树立“哪里出成绩,哪里就出干部;谁的实绩突出,就重用谁”的选人用人思路,向敢于担当、埋头苦干、实绩突出的干部倾斜,形成正向激励机制。

第四,要围绕“三台”,激励干部敢作敢为。在党员干部的成长过程中,要为其搭建“三台”,即:成长有平台;干事有舞台;关爱有后台,激励干部积极作为。

成长有平台,就是要从党性锻造、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岗位竞争等多方面入手,健全完善机关干部的持续培养成长机制。特别是对优秀年轻干部,要树立 “经验来自实践,早压担子早成才”的观念,消除对年轻干部不放心的顾虑,积极将工作实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群众公认的年轻干部放到重要岗位上去磨练,加快年轻干部成长。

干事有舞台,就是要提供合适干部的工作岗位。鼓励干事创业不能只靠“拍拍肩膀鼓鼓劲”,也不能只是“握紧拳头喊加油”,而是要对能干事、想干事的优秀干部,大胆放手,加压担子,提供干事创业的舞台。以我局为例,机构改革后,我局正科职数由原来的66个减少到45个,不仅“票子”不能乱发了,“帽子”也大大减少了。作为单位“一把手”,手里面没有“糖粒子”,只有“鞭子”,有时候感觉到激励干部真没法子。因此,建议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协同一致,妥善解决我局机构改革后的编制身份、干部职数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为财政干部干事创业提供更宽的舞台。

关爱有后台,就是要关心爱护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对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家庭上关怀,推动广大干部心情舒畅、充满信心,积极作为、敢于担当。比如:尽快全面推行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让那些“天花板型”干部有奔头,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篇2】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报告

  为营造保护改革、激励担当干部新作为的良好政治生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明确要求。为广大青年干部提供了更为广阔有力的支撑,从理论武装、实践锻炼及关心关爱三方面出发,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要有新担当、新作为。

  一、以理论武装强化服务意识,促自强不息。一是提升服务意识。组织年轻干部开展“上党课,强党性”活动,增强年轻干部参与重点工作推进的自觉性,增强责任意识与为民意识。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政治素养学习,加强廉政文化学习,思想上高度重视,实践中艰苦锤炼,形成应有的精神境界和精神力量。

  二、以实践历练提升综合素质,促快速成长。一是召开优秀年轻干部座谈会,促使年轻干部在互动交流中取长补短、集思广益,提升年轻干部主动助推改革,参与工作的积极性,提升担当。二是年轻干部结合片或线重点工作展开调研,通过引导年轻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增强开展农村工作实践能力,形成独立的思考能力,通过撰写调研报告,进一步提升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采取办线内部定期轮岗锻炼、参与重点工作锻炼、重难点村挂联等有效措施,对年轻干部实行多途径、多领域的能力培养,开辟年轻干部工作经验、工作能力提升“快车道”。

  三、以关心关爱呵护身心健康,促稳定发展。一是通过老基层干部结对帮带等形式,选派年轻干部到后进村、问题村担任驻村指导员,强化一线实践锻炼,提升年轻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二是开展技能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开展心理健康专题培训,促使机关年轻干部增进个人心理健康,达到身心平衡,提高抗压能力,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三是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年轻干部参与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引导年轻干部关注社会发展问题,切实增强年轻干部的社会责任感。

【篇3】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报告

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和旗帜鲜明肯定表彰锐意进取的干部、“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让担当作为者政治上受关注、生活上受关心、精神上受鼓舞、经济上受奖励,进一步激励全省各级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山东落实落地,实现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奋力开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新局面,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树立担当作为鲜明导向

  1.大力选拔使用敢于担当的干部。坚持好干部标准,对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原则、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在改革发展中敢于触及矛盾、迎难而上、解决难题,矢志不移推动发展,在急难险重任务和危机面前敢于挺身而出、攻坚克难,在平凡岗位、基层一线和艰苦偏远地区默默奉献、不计得失、埋头苦干的干部,要加大选拔使用力度。对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通过上挂下派、交流轮岗等方式优先培养使用,按照规定程序纳入各级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特别优秀的大胆提拔使用,努力实现干部有多大担当就提供多大舞台。对在下一级党政正职岗位上干事创业、实绩突出、特别优秀的干部,可以直接提拔担任上一级党政正职。对干事创业实绩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单位),在选拔任用干部上重点考虑。

  2.旗帜鲜明鼓励敢于担当的干部。深入发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典型,每年在全省组织开展争当“担当作为好干部”、争创“干事创业好团队”活动,每两年选树一批优秀县委书记、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优秀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先进典型,省委、省政府给予记功奖励,事迹突出的及时提拔使用。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干事创业先进典型,形成良好舆论导向,让担当作为者更有尊严、更有地位。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干部身边树立看得见、摸得着的榜样和标杆。各级党组织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及时倾听干部诉求,理顺干部情绪,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落实定期走访慰问制度,了解干部实际困难,对家庭确有困难的给予帮扶救助,解决后顾之忧。落实带薪休假、健康疗养、年度体检等制度,特别是在基层要保障政策内待遇落到实处。

  3.积极奖励敢于担当的干部。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考核以及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中位次靠前、前移幅度大、受到表彰的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用足用好政策进行物质奖励,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确保基层干部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落实到位;对受到奖励的个人发放奖金,对获得各级文明单位称号的部门(单位)干部职工发放精神文明奖;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地方、部门(单位),可将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最高限确定。鼓励各地各部门(单位),探索差异化分配办法,体现奖优罚劣,避免平均主义。同时,严格政策红线,防止变相违规发放奖金和福利。

  二、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客观公正评价使用干部

  1.注重实绩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区分不同地域、不同领域的客观情况、发展基础、资源禀赋等因素,加大差异化考核力度,增强考核的精准度。提高实绩考核权重,把实绩考核与干部考察、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等有机结合,切实考准考实,防止简单唯票、唯分、唯年龄、唯生产总值评价干部。通过建立工作交流平台、现场观摩、对标赶标等方式,定期组织交流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经验,搭建“擂台”,形成比学赶超氛围。探索推行考核结果在本地本部门(单位)公开,激励和鞭策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2.加强经常性考核。把考核功夫下在平时,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完善考核方式,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正职的跟踪考核,及时掌握工作先进与落后情况。注意倾听基层干部群众意见,通过调研、干部考察、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专项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执纪监督、督促检查、审计监督等渠道,全面、历史、辩证地识别干部,注重发现担当作为的干部。

  3.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牢固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经考核实绩突出、担当有为的,大胆提拔重用。对工作后进、不适应岗位要求、打不开工作局面、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对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谈话提醒、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通报,让不守规矩乱作为、只守摊子不作为和敷衍了事慢作为的干部没有市场。对涉嫌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作为者担当

  1.合理界定容错情形和条件。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干部在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时出现失误或错误,只要出发点是为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予以容错免责: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没有明令禁止的;大胆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出现无意过失的;存在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的;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经过民主程序决策或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但未被采纳的;没有为自己、他人或部门(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2.规范容错免责程序。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执纪执法机关要健全完善容错纠错协调机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好容错免责职责。各级党委(党组)对容错免责工作负主体责任,相关执纪执法机关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启动问责程序的同时,问责机构一并开展容错免责调查核实,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动机目的、情节轻重和性质后果等因素,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为准绳,及时作出认定结论。对符合容错免责的予以免责,对不符合容错情形的予以说明。

  3.及时容错免责、纠错防错。经认定符合容错免责情形的,可以在以下方面免责: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职称评聘不受影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不受影响;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及评先树优、表彰奖励不受影响、不作负面评价;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不受影响。

  对确需给予党内问责、行政问责或纪律处分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酌情予以从轻、减轻处理。有一定影响期的,影响期满后,提拔任用不受影响;受到问责的,当年度影响期满后,考核评优不受影响。

  容错免责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准确把握政策,坚决反对拿敢于担当替违纪违法找理由、以容错免责为借口纵容袒护违纪违法行为。相关问责机构作出容错免责决定的同时,及时启动纠错程序,以适当方式向容错免责对象说明纠错事由,提出纠错要求,责成限期整改。同时,督促指导相关地方、部门(单位)或个人认真分析原因、深刻汲取教训,完善制度、健全机制,防止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四、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为担当作为者提供保障

  1.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对信访举报中经查不属实、查无实据或经认定予以容错免责的,属实名举报的,按规定向举报人反馈结果;属匿名举报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对经查核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以及被恶意炒作和诽谤的干部,及时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为其澄清和正名,消除负面影响,为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鼓劲。

  2.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认真区分正常检举揭发和诬告陷害,依纪依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经查属于恶意中伤、诬告陷害、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的,要依照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及时给予劝阻、批评、教育,涉嫌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将诬告陷害行为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挂钩,对有诬告陷害行为的有关人员纳入失信“黑名单”。

  3.大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精准度,对重要岗位的干部实行点名调训制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引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提高干部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能力。加大对跑官要官等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凡是跑官要官、不安心工作的干部,一律记入负面清单,不得提拔重用。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和教育,规范干部用权行为,把从严要求与关心爱护结合起来,形成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省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大胆负责,做到身先士卒、以上率下,为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以及各相关执纪执法机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承担起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责任。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单位)实际,不断健全完善正向激励、考核评价、容错纠错、澄清保护机制,做到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形成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加快推进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奋力开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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