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5篇】

时间:2022-04-19 14:30:04 来源:网友投稿

意识是人脑对大脑内外表象的觉察。生理学上,意识脑区指可以获得其它各脑区信息的意识脑区(在前额叶周边)。意识脑区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辨识真伪,即它可以辨识自己脑区中的表象是来自于外部感官还是来自于想像或回忆。这种辨识真伪的能力,其它任何脑区都没有,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5篇

第一篇: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

学校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教育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领域,学校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的重要阵地,课堂是传播弘扬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渠道。教育系统的领导干部、知识分子、青少年学生,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群体。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和教育党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我校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现将2018年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合理分工安排。

我校校长及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各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负其责的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考评,与教学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签定一系列相关责任书,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小组。并定期开展“三会一课”和意识形态领域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反思分析思想文化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对存在问题的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有效组织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提高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对意识形态方向的认识。

二、常抓学习教育,强化思想认识。

我校认真思考,周密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强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以“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幸福教育.党员领航”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通过领导干部上党课,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工作力度,为学校教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

2、坚持学习制度,将学理论、学业务和党建知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

3、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学习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其它先进典型事例,强化宣传,收集资料归档。

在教育党工委直接领导下,配合抓实党建工作。主动作为构建党建带动并促进队建、团建工作,抓群团建设促党建的模式。围绕党建工作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恪守政治安全之责,时刻警醒教职工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教育,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守意识形态安全之责。

落实守土有效之责。全体教职工以对党和人民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守好阵地,管好队伍,切实做到工作有责、认真负责、尽职尽责,要主动作为、担当作为、有效作为、有所作为。

三、抓好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让其以高度的工作激情完成工作。

落实学习制度。学校领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开展书记上党课活动。

抓好党建工作。利用“三会一课”有效契机,宣讲典型事例、政治学习、听报告等方式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意识。

营造氛围。通过召开会议、宣传等形式,动员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文明建设。同时,利用校园网站、微信群、qq群,积极宣传活动动态,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参与热情。

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明确工作方向。

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抢占互联网阵地,探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路径。要加大投入,全面加强校园网的建设,使网络成为弘扬主旋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积极利用网络调查问卷、网络行为数据等技术手段,持续对全校学生政治观点、思想动态、心理健康、学习状况、关注热点、生活需求等方面数据进行系统采集、动态观测与综合分析,把握学生思想新动态。推进“互联网+教学资源”建设,围绕思政课、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和实践要求,开发一批精品课程、专业教学案例和基于学习、实习、实践的再生性学习资源,并及时传递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打造出一个学生喜闻乐见、时时处处受教育的网上精神家园。

五、下一步意识形态工作重点

1、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党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精神,加强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好政治方向。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校党总支、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各处室工作计划当中,纳入年终评优选优工作。

2、强化担当意识和战斗意识,加强宣传,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到实处。

3、管好“三个阵地”。一是管好宣传阵地,二是管好课堂阵地,三是管好科研阵地。

4、明确责任,加强责任追究。

第二篇: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

州公安局政治部201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考评责任分解

日期:2015-12-23 11:10:15 来源: 浏览次数:3434

州公安局政治部201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考评责任分解

根据《德宏州201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结合政治部工作实际,做细做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现将工作目标考评指标分解如下:

一、积极参与构建大宣传格局

考核内容:树立大宣传理念,把各个领域的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同宣传思想工作紧密结合,把自身工作同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

1、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实行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负责制(3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2、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2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3、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5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4、党委(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5、制定政策、出台措施、开展工作时考虑对社会宣传思想文化的影响,考虑价值导向、舆情民意、社会效果(5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6、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支持政策和工作措施(6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7、积极帮扶挂钩乡镇村组加快推进文化建设(6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二、切实加强本部门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

考核内容:

(一) 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共同理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

1、制定党委(党组)年度中心组和集体学习计划,集体学习研讨时间每年不少于12天,每个季度原则上不少于1次,建立个人自学、集体学习、调查研究、学习通报、学习考核等制度(5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2、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以及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一系列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列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和班子集中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学习(4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3、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宣传教育(3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4、制定年度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计划,组织开展“三读”活动(2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5、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社会热点问题引导,疏导好社会情绪(3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6、党委(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专题汇报,并对重要情况进行通报,了解掌握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3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7、建立健全形势政策教育制度,广泛开展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决策部署、重大工作安排、重大项目建设和世情、党情、国情、省情、州情等形式政策教育(3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二)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论引导

1、对本系统本部门所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做到可管控,确保对舆论导向的有效调控(3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2、及时向宣传部门提供报道线索,配合做好重大主题宣传的策划、组织采访等工作(2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3、结合本部门实际,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本部门的宣传工作,着力宣传好全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做法、新成果、新经验(2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4、落实好《德宏州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意见》、《德宏州新闻宣传和 论引导联席会议制度》、《德宏州重大突发理件应急新闻处置制度》、《德宏州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制度》、《德宏州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好涉及本系统本部门的经济社会领域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4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5、重视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网络评论和舆论引导任务(4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6、遵守州委的宣传工作纪律和要求,管好自己的人,守自己的院,不给错误思想、消极负面信息提供传播渠道(4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7、重视舆情信息工作,将舆情信息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进行部署,健全舆情报送机制,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开展舆情信息工作(3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8、按时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3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三)切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党委(党组)积极推进本单位(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5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2、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建立道德讲堂,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年度文明单位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其他单位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提高本单位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4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3、积极组织动员和支持本单位干部职工成立志愿服务队伍,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4、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好《德宏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德宏州2014年组织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实施方案》(4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5、开展善行义举榜建设,及时宣传本系统本单位的好人好事;积极推荐报送本系统本单位的上榜好人好事到宣传部门及州级媒体的“德宏好人”栏目进行宣传报道(3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州局政治部

2015年1月17日

自治区环保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贯彻的实施细则》的意见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党委(支部),住村工作组临时党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新党办发〔2015〕4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厅系统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厅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战线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机关文化建设相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坚决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出问题,为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强大正能量。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厅党组对厅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厅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厅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工作。

  (二)分管领导(机关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厅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处室、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各单位(处室)党委(党支部)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领导责任。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厅党组、各单位(处室)党委(党支部)要围绕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干部群众重要思想动态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围绕自治区党委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提出的总要求、总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教教育和实践活动。机关党委组织在厅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中,广泛深入开展党的民族政策、“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新疆“三史”、民族团结微行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各族环保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本部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五)按“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一是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厅环保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等新媒体,严格落实审稿制度,防止在导向和内容真实性上出现偏差。

  二是加强环境保护舆论宣传,坚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把握处理好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尽早研判舆情,提早做好应对准备,强化舆论引导,努力掌握环境保护舆论宣传主动权。

  三是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宗教宣传品和非法宗教网络传播,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

  (六)指导环保厅“访惠聚”活动住村工作组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深入实施“去极端化”工程,有效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七)组织对厅机关和各直属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对“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民族自决”、“高度自治”等错误观念,要敢抓敢管、敢于及时有效地发声亮剑,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予以严厉批驳,有礼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八)坚持三个不吃亏用人导向,按照“四强”、“三力”要求,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四、健全机制、强化监督。

  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纳入厅机关党建工作和厅系统绩效考核。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监察室每年组织对各单位(处室)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厅党组报告。厅党组班子成员、各单位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五、严肃纪律,责任追究。

  对厅系统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问题之一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辖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六)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杂志、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七)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八)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危害祖国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九)对管辖范围内宗教极端思想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致使本单位出现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等情况的;

  (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组

  2016年3月31日

2016机关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2016-10-27 浏览:0 编辑:黄凡雪 手机版

意识形态工作对于我们党来说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系着党的荣辱兴衰、生死存亡。是广大党员武装头脑的工具,可以说意识形态有多深入,党员党性就有多强,意识形态并不是虚无缥缈的,也不是天马行空、飘忽不定,它是以广大党员为抓手,以宣传思想工作为载体,是有骨有肉,有血有气的。意识形态的骨就是广大党员,肉就是宣传思想工作。以下是由聘才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范文,欢迎阅读。

2016机关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制定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全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及时传达,全面部署。我局及时召开班子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制定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全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要求各二层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好,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

二是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照中央《实施办法》和自治区《实施细则》要求,认真从组织领导、体制机制、阵地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了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

三是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原则,对全局各类意识形态阵地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地清查,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做到可管可控。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来宾市及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件,专题研究开展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2次,专题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要求做好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组织丰富多样的正面舆论宣传,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严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是制订方案,落实责任。我们根据自治区、来宾市及县委的文件精神,及时制订了《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梁伦伟同志具体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按照县委的要求,兼职网络评论员,适时开展网上正面宣传引导。

我局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和引导管理需要进一步探索;

二是新形势下提高引导舆论的本领需要进一步增强;

三是满足干部职工文化需求的工作有待加强;

四是下一步,我们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向党中央看齐,向习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看齐,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组工作报告、纪律检查、干部考核,以及平安建设考核当中去。

二是强化担当意识和战斗意识,加强正面宣传,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中国传统文化的挖掘和成就的展示宣传,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地落实。

三是加强短板意识和创新意识,以及先进单位的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中的标杆作为参照物,补齐短板,做好创新工作。

我局将在继续高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加强领导,树立楷模,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以宣传工作促发展,提高住建系统干部的思想高度,更好地履职尽责。

2016机关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就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要求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这是党中央着眼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制度安排。湖南省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抓好贯彻执行,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落地生根。

把责任放在心上

习近平同志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党章》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自觉,强化使命担当,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

摆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像分析经济形势一样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切实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

凝聚工作合力。意识形态工作不是宣传部门一家之事,不能让宣传部门“单打独斗”,必须坚持“一盘棋”、形成“大合唱”。党委(党组)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指导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融入各自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治理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条战线各个部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履责,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强化担当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是党组织应尽的政治责任、应有的政治担当,必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要毫不动摇坚守“主阵地”、躬身不辍种好“责任田”,在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上旗帜鲜明,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发声,在思想交锋中敢于亮剑,决不能有半点含糊和犹豫,决不能被动应付、被动接招,决不能当“爱惜羽毛”的所谓“开明绅士”,坚决克服“好人主义”、上推下卸、敷衍塞责、养痈遗患等现象。

坚持“一把手”带头。肩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一把手”必须带头抓、直接抓、具体抓,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做到“三个带头”“三个亲自”,即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不能当“甩手掌柜”。

把工作抓在手上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关键是按照中央的要求和规定,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把各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做到不放手、不松手、不缩手,切实推动主体责任深化、细化、实化。结合湖南实际,要切实履行六个方面的责任。

切实履行把好方向、管好导向之责。把好前进的“方向盘”“导航仪”,是党委(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第一位的责任。当年毛泽东同志就把不问方向、不问路线的人比作“倒骑毛驴的张果老”,虽然面朝东方蓬莱,但路走错了,永远都到不了目的地。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一元指导,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保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朝着什么方向努力”这一根本问题上绝不含糊、绝无偏差。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切实履行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之责。习近平同志指出,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没有变,也不能变,那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履行主体责任,说到底是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负责,对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负责。只有做到这“两个巩固”,主流思想文化的“根据地”才会壮大,争取人心的“同心圆”才会扩大。要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把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央决策部署在湖南的生动实践宣传好,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播好,把社会的主流展示好。认真落实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新闻网站的要求,守住思想防线,不允许搞“舆论飞地”。

切实履行打赢网上舆论攻坚战之责。互联网是我们面临的“最大变量”,直接关系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湖南作为全国12个互联网大省之一,网络空间汇集了3000多万网民。对这片如息壤一样不断生长的阵地,我们忽视不得、丢失不起。要站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树立互联网思维,善待、善管、善用网络媒体,带头触网、上网、用网,督促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对网络谣言、负面炒作、攻击渗透等各种网络乱象,该发声时就发声,该出手时就出手,坚决防止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

切实履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之责。意识形态阵地我们不去占领,各种错误思想就会去占领。要毫不放松地加强各类阵地管理,拉起“高压线”,把好“准入关”,决不给错误思想提供传播渠道。把准敌对势力对我进行渗透分化的重点人群,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切实把社科理论阵地、高校阵地、文化传播阵地等管好管到位。对打着“创作自由”“学术自由”幌子踩红线、破底线的行为,必须动真格、零容忍。

切实履行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之责。这是衡量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党组织是否坚强有力的“试金石”。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度量衡”,用它来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坚决反对和抵制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的错误思想和言论。加强对重大思想理论和舆论问题的引导,科学把握“时、度、效”,既敢于在原则问题上“亮剑”,又善于在方法手段上“隐形”,切实抢占表达制高点。要像解决发展中的具体问题那样化解意识形态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出台重大决策、改革措施要同步考虑和评估意识形态和社会舆论风险,始终把工作主动权抓在手上。

切实履行选优配强领导班子之责。党的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对意识形态工作来说,选优配强领导班子至关重要,也是履行主体责任的题中应有之义。要严格执行干部标准,大力加强意识形态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真正把那些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善于做意识形态工作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要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要及时调整。

把责任落到实处

有责必履、失责必问,这是我们党的基本政治规矩。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制度执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完善知责明责的“责任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链条,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基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守好自己的门、站好自己的岗。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党委(党组)在抓好本级本部门主体责任落实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把责任压力传导下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防止出现“边际效应递减”“沙滩流水不到头”等现象。

高举督促考核的“指挥棒”。加强督促考核,是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抓手和“指挥棒”。着眼“督实”“考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履行党建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考察考核、执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强化结果运用。

用好责任追究的“撒手锏”。严格追责问责,是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沦为一纸空文。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像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样,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追究也要实行“一案三查”,除了严肃查处当事人,还要对党组织负责人、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责任倒查,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规矩立起来、挺起来,确保铁规发力、制度发威。

2016机关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党校作为党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历来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坚持“党校姓党”,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坚持一切教学活动、一切科研活动、一切办学活动都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现将我校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三个纳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纳入党建工作计划并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各党支部,由机关党委负责每月督查一次。校委中心组学习也将理论学习作为首要学习内容来统一安排,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校委会和校长办公会每月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党建工作和理论教育工作。建立“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周例会制”,“学习清单制”,“任务清单制”。

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认真落实校委会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校委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重要工作内容和有效载体,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率先垂范、一线指挥、严格把关。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各处室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二、管好“三个阵地”,彰显“党校姓党”根本原则

一是管好宣传阵地。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办好党校网站、《决策参考》和《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学报》。明确专门单位和人员,实时掌控党校网站主页内容意识形态动向,确保各类媒体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在党校网站后台,新增“不要发送涉密信息”警示功能,并加强对宣传员的保密意识培训。

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打造“党校教师讲党课,百场党课进基层”这一党建新品牌,以更好“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党员”。制定实施《市委党校“送理论到基层”义务宣讲活动实施方案》,选拔骨干教师,开展宣讲活动。同事,将宣讲活动与访贫问苦送温暖相结合,既送去党的政策温暖,也送去党的感情温暖。

二是管好课堂阵地。严把“一校三院”课堂教学内容关,坚持党校课堂讲纪律,无“杂音”。始终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作为党校理论教育的主体,基础理论教育内容占到主体班总课时的50%以上。充分发挥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和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的阵地作用,强化对学员和教职工的党性教育,增强党性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送理论到基层”义务宣讲队深入基层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同时希望通过义务宣讲活动,引导党员教师牢记党员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完善并印发了《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的规定》。

三是管好科研阵地。严格要求教研人员抓住“主业”,干好本行,加强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不断充实我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室教研人员力量,校委领导主动赴上级党校、行政学院对接,上半年共安排3名教研人员培训进修,同时安排5名教研人员到基层挂职锻炼、开展社会实践,促进党校理论教育更接地气。6月21日-24日,邀请省内外各级党校精品课教师、专家来我校举办的全市党校师资培训班授课,全市党校系统近百名教师参加了培训。选拔14名教师参加7月24日-31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专题师资班。

三、强化“三个机制”,巩固意识形态工作成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了校委统一领导,机关党委组织协调,监察审计室监督检查,教研部门抓好落实的工作机制。牢牢抓住“党校姓党”这根主线,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党校各项工作之中,常抓不懈。

二是完善考核机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体系,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每年开展一次,采取专题督查、集中考核等方式进行。主要检查考核校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三是加强责任追究机制。在意识形态工作中,明确校委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各项工作责任人负直接责任。修改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由校监察审计室会同机关党委负责抓落实。

党校是党的学校,也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党校将始终努力走在我市意识形态工作的前列,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上毫不动摇,在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上有大的作为。

第三篇: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

小海子镇中心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指标及操作细则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体责任

1

建立责任体系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

党支部

校长室

2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班子成员分工明确,领导班子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成员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党支部

校长室

3

完善工作制度

党支部会议全年研究分析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党支部

4

健全并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学习有关意识形态内容不少于1次。

党支部

5

领导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党支部

6

年内对所属条线部门开展督查1次。

校长室

教导处

8

开展正面宣传活动

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学习研究,全年不少于2次。

党支部

9

开展迎接党的十九大等社会宣传。

党支部

副校长室

10

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

副校长室

11

严格阵地管理

按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掌握本区域、本单位意识形态阵地情况。

教导处

12

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教导处

13

严格管控网络

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

教导处

14

建立对相关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内容发布审核制度、日常监看机制及应急响应机制。

教导处

15

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支持通讯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

副校长室

教导处

16

相关问题处理

遇到相关突发情况,按照主管主办的要求,及时分析研判、妥善处理。

教导处

17

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发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言论,及时进行提醒和警示,根据情节按规定严格责任追究。

党支部

校长室

第四篇: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落实我乡意识形态工作,我乡特制定《2018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请乡中心校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以师德教风建设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为重点,着力在意识形态方面种好“责任田”、把好“方向盘”、守好“主阵地”,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新发展。

一、强化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四个意识”

一是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研究宣传。认真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三个事关”的科学论断,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的高度,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战略定位,做到在思想引领上敢于举旗、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发声、在思想交锋中敢于亮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二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力做好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的各项工作。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传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以及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措施和成效。持续完善和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全校干部职工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充分认识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是指导我们做好新形势下技工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纲领性文献。要充分认识思想政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学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这块阵地必须牢牢守住。新形势下,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怎么重视都不为过,对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学校这块阵地寸土不能失,片瓦不能丢,丝毫不能让,这是我们应当负起的政治责任,也是应当扛好的使命担当。要切实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原则立场,切实做到思想政治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前进不能停滞,只能积极作为不能被动应对。

二、以师德教风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政治理论学习。通过报告会、讲座、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积极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改进学习方法,组织好理论学习,求得实效,进一步提高教职工政治理论素质。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以来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始终使其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深入开展师德教风建设活动。本着“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教职工”的原则,按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从增强敬业精神、提高育人水平、塑造师德风范入手,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风建设活动,切实加强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自觉履行职责和义务,为人师表,以身示范。开展教师、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活动。通过不断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宣传和弘扬本校优秀的教学传统和治校理念,建设一支教风扎实、实力雄厚、锐意进取、率先垂范的教师队伍;通过加强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建设一支求真务实、廉洁自律、富有进取精神的行政管理队伍;通过加强后勤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引导他们热爱本职工作,端正服务态度,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高效、完善的后勤服务,建设一支爱岗敬业、技能熟练、文明服务的后勤服务人员队伍。

三是突出抓好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理想信念和敬业精神教育,帮助广大青年教师确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艰苦创业,敬业奉献。选配思想政治素质高、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的中老年骨干教师作为青年教师的导师,在政治、思想、品德和业务等方面关心、指导青年教师的成长;加强青年教师党建工作,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党的宗旨和党性修养教育,注重培养和发展政治素质较高的青年教师入党,要关心青年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把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积极宣传优秀青年教师的先进事迹,促进青年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四是完善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制度。要把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分解为具体目标,纳入教育教学教研、行政管理服务工作之中,逐步研究制定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评估办法,推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在聘期考核中,把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和教职工职业道德作为重要的内容,把教职工关心学校发展、关爱学生成长、参与政治学习、承担公益活动等内容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三、以加强意识形态教育为主线,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一是加强主渠道建设,发挥好课堂育人功能。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思想政治理论课、党课为主渠道,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价值塑造的核心内容有机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紧紧围绕编好教材、建好队伍、讲好课程的总要求,大力推进思想品德教育课程改革,建设有说服力、有感染力、针对性强、有实效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让课堂真正活起来、动起来,要让学生真心喜欢思政课。同时,要以思想品德教育课程为中心,积极探索其他各类课程“协同”的新路径,形成全方位的教育体系,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二是加强主阵地建设,发挥好校园文化育人作用。打造思想政治教育的品牌活动,通过校园技术能手等评选,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广泛开展各类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引导学生形成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结合传统节庆日、重大事件和开学典礼、毕业典礼、成人礼等,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主题教育活动。以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站、宣传栏等校园媒体建设为抓手,营造健康舆论场,形成学校特色文化,有效发挥文化熏陶和引领作用。

三是抢占互联网阵地,探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路径。要加大投入,全面加强校园网的建设,使网络成为弘扬主旋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积极利用网络调查问卷、网络行为数据等技术手段,持续对全校学生政治观点、思想动态、心理健康、学习状况、关注热点、生活需求等方面数据进行系统采集、动态观测与综合分析,把握学生思想新动态。针对学生日常生活中大量“碎片化”时间和网络实时传播、无缝衔接的特点,推进“互联网+教学资源”建设,围绕思政课、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和实践要求,开发一批精品课程、专业教学案例和基于学习、实习、实践的再生性学习资源,并及时传递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打造出一个学生喜闻乐见、时时处处受教育的网上精神家园。四是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的作用。加强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正面引导学生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培养良好的思想作风。

四、强化党性教育,进一步深化党员教育工程

一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发展建设事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是深入开展“四个意识”教育。把“四个意识”作为党员干部教育首要内容,通过党课辅导、专题教育、主题实践等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做到“四牢树四带头”:牢树政治意识,带头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牢树大局意识,带头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牢树核心意识,带头用绝对忠诚的实际行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牢树看齐意识,带头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

三是深化党员干部党性锤炼。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领会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学习党章党规,要深刻认识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总遵循,践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深刻认识讲话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深刻理解讲话的时代背景、鲜明主题、科学体系,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会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在政治合格方面,重点是坚定理想信念,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是增强组织纪律性,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品德合格方面,重点是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是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作表率、当先锋。开展意识形态专题教育、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等,把党性教育、党性修养、党性锤炼结合起来,持续深化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共产党员先锋岗”创建工作,促进全校党员干部提升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

第五篇: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与考核细则

**职业学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行与考核细则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进1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宣扬、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点地位,明确全校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1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必须明确认识到意识形态的自觉是政治坚定的条件,意识形态的自信是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和文化自信的基础,全部党员领导干部应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动身,进1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3条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4条 建立和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兼顾调和机制。成立党委书记为组长,校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委宣扬部、信息中心等相干部门和各2级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组成人员,办公室设在党委宣扬部。

   第2章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5条 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1)党委领导班子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1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乎识形态工作第1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毛病观点和毛病偏向,重要工作亲身部署,重要问题亲身过问,重大事件亲身处置。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兼顾调和指点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依照“1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唆使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切实增强 “4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保护”、不断坚定“4个自信”,自觉承当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1致。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1领导。把坚定“4个自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关键;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校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年度工作要点。

   (4)定期分析研判学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校党委每一年最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对师生员 工中重要的偏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保护意识形态安全。

   (5)指点并监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在学懂弄通做实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工夫,加强对全校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升政治鉴别力。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各党总支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风格建设、纪律建设工作紧密结合,1同部署、1同落实、1同检查、1同考核。

   (6)领导、组织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发现的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等毛病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旗帜鲜明地加以批驳,有理有益有节地展开舆论斗争。对校内出现的有毛病思想的重点人物应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信息作。对在各类媒体、出版物、讲坛等公然场合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背背的言论,漫步传播政治谎言的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7)做好知识份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份子在教书育人、学校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8)选优配强学校宣扬思想领域干部队伍。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管宣扬、党管意识形态,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中, 确保学校宣扬思想领域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勇于同毛病偏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然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的应当及时作出调剂。

   第3章党委职能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6条 党委各职能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1)党委宣扬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委宣扬部作为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兼顾意识形态工作、兼顾推动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兼顾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兼顾新闻宣扬舆论引导、兼顾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兼顾全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负有牵头抓总的职责任务,是学校订外宣扬联系、媒体接洽、新闻发布等方面的主管部门。在校党委统1领导下,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有指点、组织、调和、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要加强网络、校报、广播、电子屏、宣扬栏等阵地的监督;严格履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审批、监督制度。加强本部门干部队伍、人材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努力打造1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宣扬思想工作队伍。

   对学校官方网页上的新闻发布、网络媒体及对内对外宣扬采访报导负具体审查责任;定期对校内出版物进行审查,切实做到可管可控。

   (2)党委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报请校党委研究解决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全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综合调和、督查督办以 及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做好学校有关涉密文件、内部资料的管理工作。

   (3)组织人事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方面,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赏罚的重要根据,纳入到干部考核,纳入到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要严把教师聘请考核政治关,将思想政治考核纳入教职员工年终考核、职称提升等考核内容中,制定和完善学校教师师德规范标准。重要领导岗位的选人用人和海外人材的引进要征求意识形态部门的意见建议,对理想信心、立德树人、纪律规矩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1票否决。

   (4)党委统战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1步加强对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引导,做好党外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突出对党外知识份子的政治引领与政治吸纳,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的原则,积极展开党的宗教政策知识教育,坚持展开相干法律法规、民族基本常识教育,防范和抵抗境外敌对权势利用宗教对校内的渗透,引导全校师生正确看待宗教问题,自觉保护国家统1和民族团结。

   (5)纪检监察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全部中层以上干部和各2级学院(部)、各部门落实上级和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履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加强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背 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者,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出现严重偏差者,将根据《关于新情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会同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党委宣扬部向校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或纪律处罚建议。

   (6)团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学生会、学生社团等阵地管理,不给背法、有害言论提供传播空间。不断提升大学生骨干、团干部等青年群体的思想政治素质与政策理论水平。对校内文艺演出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特别是思想文化类学生社团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情势负责审查和把关。

   (7)工会心识形态工作责任。有效发挥工会在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保护广大教职员工权益。配合相干部门展开师德师风建设活动,进1步建立广大教职工正确的教育观,营建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

   (8)老干部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离退休人员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他们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1致,为学校事业发展发挥余热。

   第4章 重点领域相干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7条 重点领域相干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1)教务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1步强化课堂教学的政治纪律,强化课堂教学管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等课堂教学管理制度,加大对课堂教学的意识形态 和价值导向把控的力度,确保课堂教学正确的政治方向,对在课堂上出现诽谤党的领导、抹黑社会主义、违背宪法言论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对教材的编写选用要严把政治关,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工作。

   (2)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教育引导,做好学生宗教知识学习教育工作,防范和抵抗境外权势对学生思想的渗透。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培训。

   (3)保卫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配合党委办公室共同承当安全稳定整体工作。参与各类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工作。依照国家政策和相干法律法规,配合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负责校内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境外敌对权势、非法宗教、邪教防范等工作,负责对校园及周边意识形态相干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处置工作。

   (4)科研外事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哲学、社会科学类横向课题备案检查,负责对各级各类课题选题的把关,关注敏感研究成果的去向。

   (5)信息中情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大依法管网治网力度,不断提升互联网建设、应用管理水平。做大做强网络正面宣扬、做好网络新闻宣扬、网上评论引导和网络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技术保证和支持,深入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会发展,全力做好管网、用网和引导网络的各项工作。

   (6)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持马 克思主义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点地位,实行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加强思政理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____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3进”工作,不断提升思政课的抬头率和满意率。

   第5章各2级学院(部)、机关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8条 各2级学院(部)、机关党总支主要承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1)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本总支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第1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身部署、重要问题亲身过问,重大事件亲身处置。各2级学院院长依照“1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唆使精神。要牢牢掌控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扬纪律,坚决保护党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校党委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1致。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学期向党委宣扬部报送1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各党总支书纪要定期分析研判本总支(直属党支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本总支内产生和出现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师生员工中重要的偏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并将处置进程和相干记录保存。

   (4)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依照谁主管谁 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控可管,对主办的报告会、探讨会、讲座、论坛、培训等,做好报告人的背景核对,全面了解其思想偏向和报告主要内容,并报党委宣扬部备案。延续加强对本学院(部)学生课堂监督管理,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换、学术交换合作的管理,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校内渗透。

   (5)建设、保护管理好本学院(部)“两微1网”。各2级学院(部)党总支书纪要亲力亲为,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确保责任到人。要充分利用“两微1网”时效快的优势,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周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展开网上舆论斗争。

   (6)领导、组织对本总支(直属党支部)内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本总支(直属党支部)内中出现的散布同党中央精神相背背的言论,传播政治谎言的有关人员,应当依照管理权限依规依纪做出处理。

   (7)做好知识份子团结工作。各机关党总支书记,各2级学院(部)党总支书记、院长要带头联系师生代表,重视做好教师队伍、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思想政治工作,针对重大思想理论问题、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政策及社会思潮动态,及时进行观点交换、思想引导。要利用重大节日、记念日等节点,组织访问慰劳或展开其他情势的联谊活动,加强对党外知识份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8)强化队伍建设。各2级学院(部)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宣扬思想队伍建设,抓好重要阵地、关键岗位人员的提拔配备和使用管理,确保宣扬思想阵线队伍坚强有力。

   第6章 检查考核与监督 第9条 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考核与监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接受校党委的检查考核与监督,同时接受全校党员监督。

   第10条 全部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大众评议和监督。

   第101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学期需向党委宣扬部报送1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校党委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检查考核每一年进行1次,可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第102条 各2级学院(部)领导班子、各机关党总支书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有以下情形之1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示、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罚。

   (1)对校党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扬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展开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没有站在第1线上、没有带头与毛病观点与毛病偏向作斗争的; (3)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管辖范围内意识 形态领域出现群体性事件的; (4)对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师生员工散布同党中央精神相背背的言论、公然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乎识形态方面有严重毛病导向的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本学院(部)、本部门“两微1网”平台宣扬出现严重毛病导向的; (6)丧失对本学院(部)、本部门 “两微1网”等宣扬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7)不主动、不积极展开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舆情研判工作,没有行使职责并有效处置本部门的舆情而引发负面“舆论场”的; (8)对本学院(部)、本总支、本部门师生员工在微博、微信、QQ群等媒体上就校内外热门事件,公然发表与事实不符或故意曲解事实、无确切出处的言论、图片等情况没有实行教育、提示的。

   (9)本学院(部)、本部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10)本学院(部)、本部门联系或申请举行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在课堂教学中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后果的。

   (101)其它未能切实实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103条 实行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 时,各2级学院(部)领导班子、各机关党总支书记、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分管的负责人承当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领导成员承当重要领导责任。对毛病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用的,不承当领导责任。毛病决策由领导个人决定或批准的,追究该领导的个人责任。

   (1)对2级学院(部)领导班籽实行问责的方式:1.提示;2.批评教育;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4.整理调剂。

   (2)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1.提示;2.批评教育;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4.诫勉谈话;5.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6.正告、严重正告、撤消党内职务、留党观察、开除党籍等党纪处罚。

   (3)有以下情形之1的,可以从轻问责 1.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挽回影响的。

   2.积极配合问责调查,主动承认毛病并承当责任的。

   3.因管理服务对象弄虚作假,导致没法实行职责的。

   4.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难以实行职责的。

   (4)遭到问责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1年内取消评先评优资历;因问责被免职的党员领导干部1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负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

   (5)对问责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相干规定向校党委提出申述。申述期间,不停止问责处理决定的履行。

   第104条 各2级学院(部)领导班子、各机关党总支 书记、各部门领导干部违背本细则有关规定,应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学校党委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党委宣扬部可向学校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由组织人事处备案。

   第105条 凡教职员工有违背意识形态相干规定的,由组织人事处会同党委宣扬部、教务处等相干部门依照有关纪律给予相干处罚。

   第106条 遭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教师,取消当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审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历。

   第107条 本实行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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