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方案】2015年大连市食品安全监管10项工程总体方案(仅供参考)

时间:2023-06-03 17:18:04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食品安全监管10项工程总体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市委“工作创新年”活动部署和2015大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2015年大连市食品安全监管10项工程总体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食药方案】2015年大连市食品安全监管10项工程总体方案(仅供参考)



2015年食品安全监管

10项工程总体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市委“工作创新年”活动部署和2015大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从今年始,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农(水)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等食品安全监管10项工程。总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省、市政府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为指导,贴近实际、突出重点、聚焦问题、标本兼治,构建和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的监管格局,确保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焦点和难点问题有效化解,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二、工程任务

(一)农(水)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

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标准化建设;突出农业投入品源头治理;推进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兽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加强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实现生产全过程安全可控;完成全年农畜产品定量检测任务;开展“三品一标”认证质量和监管,培育市以上名牌农产品;推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

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推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健全日常执法监管机制;强化检打联动,严厉打击养殖者使用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完善水产品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

(二)食品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工程(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开展小作坊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建立小作坊基本情况数据库,将相关数据统一录入辽宁省小作坊监管电子系统,每半年至少更新一次小作坊基本情况数据库。抓好小作坊承诺、进货查验、明示公示、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召回等五项主体责任制度和登记证明、小作坊主体责任事先告知及自查、培训、监督检查、质量安全问题处置等五项监管制度的落实。

(三)规范大型食品批发零售企业快检工程(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鼓励和引导大型食品批发零售企业建立食品自检室和快速检测室,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快速自检制度,定期开展快检,记录和公示检测结果。监督和指导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配置安全快速定性检测设施,并配备检测人员实施检测。指导已建有快速检验检测站(室)的食品批发零售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进行必要的升级改造。

(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程(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农委、市服务业委)

2015年启动我市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体系建设工程,年内重点完成对全市食用农产品流通现状、特点和监管需求的调研,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措施,按照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开展食用农产品“三产一证”追溯管理试点。

(五)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工程(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引导和指导学校幼儿园食堂采取多种形式,将食堂操作间、凉菜间、洗消间等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通过直观形式或视频方式展示给师生,使“后厨”成为可视、可感、可知的“透明厨房”,让师生和幼儿家长可以直观感知厨房的环境卫生和食品加工操作安全状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创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2015年要完成全市30%以上学校幼儿园食堂的明厨亮灶工作任务。

(六)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程(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行政执法局)

重点整治学校周边无证从事餐饮服务、超范围经营、占道经营、违章建筑从事餐饮服务经营问题;排查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者,杜绝学校周边销售过期、腐败变质和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食品。

(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工程(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高风险食品、大宗食品以及重点市场的抽检力度,做好不合格样品的后处理工作。按照依法科学、准确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监督抽检信息公示。每季度公示上一季度已经核实和完成复检程序的监督抽检信息,让百姓知情和监督,促使守法经营的企业发展、不良企业退出市场。

(八)保健食品违法宣传会议营销专项整治工程(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

整治未取得《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登记证》、《营业执照》或已依法取得,但未在许可的范围、地点以会议营销的形式现场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无证和无合法来源保健食品,遏制虚假宣传和欺骗消费者行为。

(九)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整治工程(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开展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对集中消毒后的餐饮具进行两轮监督抽检,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十)餐厨垃圾收集处置专项整治工程(牵头单位:市城建局;配合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各区政府)

严格审批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并向社会公告单位名录,严厉打击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违法行为。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按规定与收运单位签订作业合同,向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备案,将餐厨垃圾分类存放,严肃查处随意排放餐厨垃圾或将餐厨垃圾交由未取得许可的单位收运处置。严肃查处收运处置单位不按规范标准收运处置餐厨垃圾。严厉查处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

三、进度安排

2015年共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完成)。各责任单位和牵头单位要根据总体方案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任务特点,制定具体可操作、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工程重点,细化保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和标准要求。各工程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报市政府食安办(联系人:盛华军,电话:84255216,传真:84255238,电子邮箱:spaqc@126.com,下同)。

(二)实施开展阶段(11月中旬前完成)。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各单位要细化工作节点,建立工程进展台账,确保节点难点逐个突破,逐渐完成。请于每月20日前将工程进度、效果书面报市政府食安办。工作亮点随时报送。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下旬前完成)。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专题汇报等方式,对工程开展情况、主要成果、工作亮点、社会效应及参与工程的职能部门和监管人员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上旬前完成)。对工程开展中好的作法和成功经验进行分析和总结,并从管当前、想长远,强职能工作、重社会效应着眼,对已有的规定和措施进行完善,对缺失的进行补充,努力构建“企业自律、市场调节、政府监管、群众监督”的监管模式。请将工作总结或阶段性总结1210日前书面(含电子版)报市政府食安办。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10项工程是落实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办理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回应百姓热情关切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市政府食安办负责10项工程的总协调,制定总体方案,汇总各工程进展情况,并列入台帐管理。各责任单位和牵头单位落实具体责任,制定工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单位要全力配合。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树立对食品安全工作和对百姓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通力合作,勇于担当,按时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程。工程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地区和相关部门的考核内容。

(三)注重宣传,加强正面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宣传工作纳入方案并贯穿工程始终,重点宣传工程的积极效应和广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良好的精神面貌。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地让更多的百姓知情和参与,做到阳光透明,真诚地接受社会监督。要善于总结工程开展过程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成效,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布,使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变化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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