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制度】化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整文档)

时间:2023-06-05 08:36:02 来源:网友投稿

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切实推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制度】化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公安制度】化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整文档)


市公安局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制度


为切实推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包括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和依法不宜公开的信息。

二、本制度所称主动公开,是指凡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本机关采取有效形式,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的活动。

三、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公开未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事项,本机关依法向申请人公开的活动。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

本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

(一)市行政服务在线门户网站。

(二)市政府门户网站、档案馆、公共图书馆。

(三)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

(四)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

法律、法规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本机关信息员应当及时向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市行政服务在线门户网站、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七、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生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应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在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向本机关提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办理。

九、建立健全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本机关一旦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在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本机关如有发布的信息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当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对信息公开存在争议的,由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确认。

十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不予公开的依申请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本机关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均应进行保密审查。如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十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本机关应按政府要求,于每年的331日前按照《条例》规定的内容在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十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十四、本制度由化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十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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