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8篇

时间:2023-08-03 09:45: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

  

  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清单

  1.检查工作场所卫生情况,包括垃圾分类、消毒等情况;

  2.监督干部、员工是否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例如是否收受礼品、是否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

  3.检查公务用车和公款消费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超预算等问题;

  4.监督招投标、采购等公共资源配置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5.检查财务管理情况,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账务核对等;

  6.监督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议等工作,是否存在不公正、不透明情况;

  7.检查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工作情况,是否有及时、公正、严肃的处理措施;

  8.监督领导班子、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是否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工作方针;

  9.检查公共服务和基建项目建设情况,是否存在质量、安全等问题;

  10.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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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

  

  派驻纪检组如何履行综合监督情况

  派驻纪检组如何履行综合监督情况

  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派驻纪检组是纪委、监委的派驻机构,由纪委、监委统一管理,代表纪委、监委对所驻单位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如何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履行好综合监督职责,需要我们的不断的思考与探索,下面结合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的日常工作,浅谈几点看法:

  一、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的关系

  派驻纪检组和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组并不干涉驻在单位的日常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派驻纪检组又必须对驻在单位的日常工作有着持续的关注和深入的了解才能更好的开展监督。实行“三转”以后,派驻纪检组应该深入研究如何更好地聚焦主业,加强与驻在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只有既不“指手画脚”又不“走马观花”,才能真正做好派驻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履行综合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一)认知上还存在差距。纪检组接受纪委和驻在部门党组的双重领导,有的部门和同志认为纪检组就是驻在单位的纪委,形同驻在单位的工作人员,纪检组难免会陷入到一些单位的日常工作中去,虽然发挥了“驻”的优势,但“派”的权威和监督主体责任却没有充分体现。这些认识上的差距,虽然只是极少数,但是从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派驻纪检组工作的开展。

  (二)队伍建设不够完善。派驻纪检组人员相对较少,派驻管理的单位又多,根据工作职责和权限,派驻纪检组仅仅是参加或者列席各单位领导班子会、“三重一大”会议就要占据相当一部分的时间和精力,案件办理又有人数要求,要想做到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面面俱到,工作量较大。

  (三)履职尽责阻力尚存。派驻纪检组管理的单位包括各驻在单

  位及其二级机构,工作中难免需要驻在单位的工作人员协助。一些干部职工存在“老好人”思想,协助纪检组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一些干部认为纪检组是“自己人”,走走形式就行,对纪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还有个别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不够,对纪检组提出的批评和意见不理解,这些现象都是客观存在的。

  三、履行好综合监督的对策和措施

  派驻纪检组的当前工作主要包括:对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情况;对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职责、五项经常性工作开展情况,紧扣“六大纪律”“八项规定”,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抓住关键少数,紧紧盯住驻在部门领导干部,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二级机构的监督等,要想做好这些工作,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一)要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作为纪委派驻机构,派驻纪检组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新的领导体制下,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在工作中,既要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又不能游离于中心工作之外,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强化监督职能这个重点,压实驻在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对问题线索要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党组)报告,在执行纪律上要敢于较真,严查不正之风,严肃问责,坚决惩治腐败,不断释放执纪必严、越往后越严的信号,强化“不能腐、不敢腐”的氛围。

  (二)要运用“四种形态”,突出工作抓手。派驻纪检组要善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监督对象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并对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工作档案,做到工作开展有据可查、遇事留痕;对发现的违纪行为,要及时叫停,及时处理,避免养成大错,实现“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的目标;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要敢于反映,对单位作风问题要及时提醒,对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积极处理。

  (三)要紧抓“四风”不放松。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派驻纪检组要在正风肃纪上下功夫,加强对党组主体责任的监督,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肃查处“四风”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还要对驻在单位机关作风进行突击检查,落实好县委干部管理的“四个文件”。作风建设要有威慑力,就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一切作风问题绝不姑息;要确保作风建设的力度,就要完善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遏制“四风”。

  (四)要不断加强学习。纪检监察队伍是行使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的主体,是确保派驻机构更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有力保障。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在熟悉业务技能的同时,更要做到廉洁自律,公正不阿。就目前情况看,纪检组人员相对不足,要想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只有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熟练掌握案件办理的程序和方法,才能为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提供强有力的工作保证。

  (五)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单位的领导干部作为党的事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落实者,是干部队伍的排头兵、领头羊,是单位的主心骨、大标杆。如果部门的负责人工作认真、业务能力强、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其所在的部门整体氛围就好,反之亦然。领导干部能够攻坚克难,敢于担责任、打硬仗的,才能带得起一支能干事、干实事的队伍;领导干部能够守住底线,保持心正言正、身正行正的,才能打造出一支守纪律、敢担当的队伍。

  (六)要加强宣传警示教育。派驻纪检组要经常到驻在单位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记录片,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和通报,以身边人、身边事为例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警示宣传教育不是一日之业,而是终生之功,建立起完善的长效机制,始终保持一定的宣传警示教育力度,才能将遵纪守廉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才能真正实现从“不敢腐、不能腐”到“不想腐”的转变。

篇三: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

  

  风纪唐山市: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五个围绕”做实日常监督围绕重点任务进行监督。牢牢把握党委部门的政治属性,督促7家综合监督单位结合自身特点、职能职责、业务流程,细致梳理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等“三个清单”,全面掌握驻在部门承担的中央和省、市部署的重点工作、重要任务,督促抓好落实,让监督更加精准、更加有效。围绕“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跟进“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及时报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实施关口前移、过程管控和跟踪问效。围绕党员干部普遍关注的热点工作进行监督。在公务员职级晋升中,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规定,通过查阅资料、现场监督、参加会议等方www.hebgcdy.com式,严把动议、推荐、考察、公示等关键环节,多角度了解干部基本情况,坚决杜绝违规晋升。围绕重要岗位开展监督。督促7家综合监督单位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控,并以市纪委监委通报的两起挪用公款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防止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围绕重点人员开展监督。注重廉政档案在日常监督的重要作用,采取“一人一档”的形式,进一步完善细化了科级干部的廉政档案资料,涉及干部基本信息、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本人及配偶子女出国(境)情况、操办喜庆及丧葬事宜等情况,做到“见档如见人”。沧州市:“一函两书”促派驻监督精准有力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推进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沧州市纪委监委专门印发了《关于规范使用<提醒函><整改通知书><纪检监察建议书>的通知》,把“一函两书”作为派驻监督职能发挥的有效方式和重要途径,做实做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通过谈话提醒、谈话函询、批评教育、审查调查等方法的综合运用、协同发力,推进驻在部门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细落实。市纪委监委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及时向监督对象制发“一函两书”。其中,《提醒函》侧重派驻机构对日常监督中发现驻在部门党组织或个人存在的具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提醒;www.hebgcdy.com《整改通知书》是对驻在部门党组织或个人,存在需要整改的问题或经提示后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其进行整改;《纪检监察建议书》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针对“一函两书”中提出问题的整改,市纪委监委实行挂账督办,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采取走访调查、监督复查、定期抽查等措施,及时跟进督办,有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查补漏洞。同时,将“一函两书”发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价派驻监督作用发挥情况的重要依据,促派驻纪检监察组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2020年第9期下/总第900期53Copyright?博看网www.bookan.com.cn.AllRightsReserved.

篇四: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措施总结---发挥监督职能强化日常监督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措施总结---发挥监督职能强化日常监督

  在中秋、国庆节期间,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织本系统党风政风监督员分两组对8家监督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违规发放礼品礼券、是否存在公车私用、是否存在违反机关工作纪律”等几个方面,同时对各监督单位进行了节前廉政提醒,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自派驻机构成立以来,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立足日常监督工作,采取了以下四种措施:

  一是制定工作清单。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摸索,今年开始,为确保各监督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能够配合纪检监察组更有序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组里通过认真讨论研究,制定了一份翔实的工作清单,囊括了全年常规性纪检监察工作内容,为监督单位配合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便利。

  二是建立党风政风监督员队伍。由监督单位推荐、组内考核,聘请8位作风好、责任感强的党员担任党风政风监督员,参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的各项专项整治与监督工作。同时在本单位收集问题线索,延长纪检监察工作手臂。

  三是定期开展廉政谈话。每半年对监督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谈话内容包括廉政提醒、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问题线索四个方面。同时,配合监督单位党组织,对部分单位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截止目前,在监督单位开展廉政谈话次数200余次。

  四是不定期开展调研活动。为充分了解监督单位的工作状态、深入挖掘问题线索,每年组里都会深入到各监督单位,通过发问卷、开座谈会、谈话、看资料等形式开展调研工作。依据调研内容撰写报告、调整工作思路,并结合调研结果向各监督单位发送反馈意见函,巩固监督效果。

  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工作运行

  机制,也赢得监督单位多数党员领导干部的充分认可。从最初廉政谈话时部分同志的抵触情绪到如今每位被谈话同志都能够敞开心扉,证明了此项工作运行机制的成效,也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开拓了思路。

篇五: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

  

  派驻纪检监察组“三项措施”强化日常监督

  自派驻机构全覆盖以来,驻人大工委机关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监督这个主要职责,注重工作方法,强化“三项措施”,对驻在单位实行全面监督,有力推动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经常提醒,绷紧干部廉洁弦。纪检组平时注重对干部的宣传,不定期向驻在单位发放学习资料,提醒驻在单位对资料进行学习,特别是在节假日前,加强廉政提醒,防止“四风“问题,切实绷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这根弦。同时,纪检组通过列席会议、召开会商会、参加支部学习等方式向驻在单位传达重要会议、讲话精神,通报扶贫领域、民生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意识。

  紧盯少数,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纪检组抓住关键少数,将驻在单位新提拔、晋升的科级干部列为重点监督对象。通过组织廉政测试、廉政谈话、日常了解等方式对新提拔、晋升的科级干部进行全面监督。今年以来共作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17份,严格把好政治观、廉洁关、形象关、作风关,促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断好转。

  加强监督,做到正风肃纪。纪检组将随机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加强对扶贫领域、民生领域、八项规定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通过加强节假日驻在单位落实八项规定的专项督查,深入驻村点开展调研加强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对驻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驻在单位党组(委)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精准地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扼杀在摇篮里,切实做到正风肃纪。

篇六: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

  

  规章制度: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办法

  规章制度: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单位派驻纪检机构的改革方案》《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派驻纪检监察组是市纪委的派出机构,代表市纪委行使监督权力,对市纪委负责。

  第三条

  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市纪委委托及授权对被监督单位及下属单位开展监督;监督重点是被监督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

  第四条

  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被监督单位开展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督促其牢固确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政令畅通。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委十项规定要求情况,督促其建立健全严格执行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好转。

  (三)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及风险防控机制情况,督促其健全“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工作机制、构建权力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四)落实上级巡视巡察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整改要求情况,督促其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和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党务公开。

  (五)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督促其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六)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情况,督促其始终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七)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第五条

  派驻纪检监察组应当结合实际实施监督,并做好必要记录和工作报告。监督的主要形式是:

  (一)每季度组织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约谈,听取班子成员前阶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分管领域廉政风险隐患排查梳理等情况的汇报,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建议或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对被监督单位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约谈。

  (二)每半年至少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三)每半年组织对被监督单位的财务账册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查阅有关财务账目、会计凭证等资料。

  (四)每年组织对被监督单位重点风险岗位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核查。

  (五)根据需要,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重要会议,检查核查被监督单位有关会议记录、干部廉政档案等相关资料,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

  (六)经市纪委批准,配合做好对被监督单位市管领导干部的谈话函询工作,督促指导被监督单位做好自管干部的谈话函询及廉政约谈工作。

  (七)市纪委授权采取的其它监督形式。

  第六条

  派驻纪检监察组应就派驻纪检监督工作每季度向市纪委进行汇报,并按要求做好有关统计上报工作;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市纪委报告,并按要求认真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

  经市纪委主要或分管负责人同意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可以向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及主要领导通报有关情况。

  第七条

  各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及各级领导干部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按要求每季度报告一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各被监督单位应在对“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进行研究或作出决定前三个工作日向派驻纪检监察组作出书面报告;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告的,应在该事项作出决定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派驻纪检监察组作出书面备案。

  第八条

  派驻纪检监察组、被监督单位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予以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纪委法规研究室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篇七: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

  

  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清单

  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清单

  派驻纪检组作为职能强大的检查机构,其日常监督清单是防止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有力工具。以下是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需要关注的几个重点。

  1、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是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日常管理的重要部分,也是防止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根据。派驻纪检组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经费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标准、超预算使用,并进行跟踪核查,以防止财务资源浪费;

  (2)监督涉及津贴、差旅和年终奖等福利待遇支出的资金使用,有效控制“吃拿卡要”问题;

  (3)定期开展财务管理制度、政策宣传与培训,加强财务人员素质培养。

  2、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是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落实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加强派驻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有利于有效预防和打击腐败问题。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重点关注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政策、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的情况,并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

  (2)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提高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产生;

  (3)加大个人权益保障的力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3、人事管理

  人事管理是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的基础管理工作之一,同时也是防止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环节。派驻纪检组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重点关注干部任用是否公正透明,保证择优任用;

  (2)对干部考核、调整、聘任等民主程序的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把握好“用人单位”和“用人条件”;

  (3)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公务员招录制度和人才引进制度的问题进行追查和查处。

  4、国有资产管理

  国有资产是企事业单位最重要的资产之一,派驻纪检组需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常见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重点关注国有资产转让、交易等环节,确保资产管理的规范化;

  (2)对企事业单位违规资金使用、公款私用、挪用国有资产等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加大问责力度;

  (3)加强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和管理,预防资产流失和损失。

  总之,派驻纪检组的日常监督清单是防止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有力工具,需要关注财务管理、党风廉政建设、人事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产生,保障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营。

篇八: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简介1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定位派驻纪检监察组是领导机关主动组织向派出部门或单位派驻的工作组织,由盾构织聘用和派遣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2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任务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主要职责是以担负任务式的形式,利用党的优良传统和核心价值观,加大执纪执法力度,帮助派出部门或者单位发挥职能核心作用,妥善处理暴力活动、矛盾纠纷等问题,对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为健全党和政府的作风建设创造条件,同时加强群众性组织建设,促进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良好关系的和谐发展。3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作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作用在于:一是以党的政治责任原则为主导,制定相应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推动派出部门和单位发展;二是结合社会实际,积极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独特效能,通过各种措施和措施加强社会治理;三是坚持党的领导,凝聚工作中心,优化组织结构,调动各种工作力量,完善政治维系,加强健全党风建设;四是深入发掘派出单位的抓纪审规,构筑内部监督圈,强化内部规矩,坚持规范纪律和惩戒非法从业人员的职责,不断提高派出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质量;五是坚持认真负责,按规定执行监察任务,加强工作计划

  进,做好活动宣传和报告工作,及时关注派出部门或者单位矛盾纠纷活动,分析并反馈问题,为改进派出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作出贡献。以上就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主要职责和作用,只要在宣传工作中执行到位,就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使派出部门和单位的日常管理更加形式化,更加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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