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办法9篇

时间:2023-08-06 10:00:03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学校安全管理办法

  

  学校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学校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教职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管理、综合治理、应急处置与事故处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学校,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

  校、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本办法所称学生,包括前款所列学校的幼儿和学生。

  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政府负责、属地管理、家校共建、社会协同、综合治

  理的原则。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工作。

  市、区(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学校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

  政预算,保障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保障

  学校安全工作所需经费,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履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村(居)民委员会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第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以下统称学校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具体负责所管理学校的学校安全工作。

  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综合执法、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和个人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安全。

  第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家庭和学校联系制度,及时向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介绍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告知学生父母或

  者其他监护人学生遵守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情况,定期听取学生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

  鼓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安全工作,共同维护学校安全。

  第八条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校安全知识宣传。鼓励新闻媒体发布有关学校安全的公益广告。

  第九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对受理的涉及学校安全的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相关责任部门。

  第二章

  学校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十条

  学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安全教育列入课程计划。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采取合理有效方式开

  展防范诈骗、溺水、踩踏、欺凌、性侵害、网络沉迷,以及禁毒、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震减灾、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专题教育,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开展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帮助学生及时了解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寒、暑假前,组织进行教职工安全部

  署、学生安全教育和家长安全提醒。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实验、舞蹈、研学旅行、集体劳动、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前,应当按照课程标准或者活动特

  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群体的特点,组织开展急救知识、游泳、心肺复苏等生存技能教育训练,帮助学生掌握与其年

  龄阶段相适应的避险逃生能力和自救互救技能。

  第十三条

  学校可以利用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建设的安全教育体验基地,组织学生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培训。

  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建设综合性或者专业性的安全教育体验基地。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中小学应当每月、幼儿园应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不同内容的应急疏散演练,提供住宿的学校应当每年至少开展2次夜间应急疏散演练,使用校车(通勤车)的学校应当每年至少开展2次校车(通勤车)安全事故应急疏散演练。

  第十五条

  学校主管部门应当将学校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纳入教师入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学校主管部门应当对新任校(园)长、副校(园)长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任职培训。学校主管安全的副校(园)长和安全工作负责人任职期间,每年应当接受安全业务培训。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定期对教职工、安全保卫人员开展安全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和相关安全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

  学校应当通过家长会、家长课堂等方式,对学生父母或者其

  他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

  第三章

  校园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履行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成立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立覆盖全体教职工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学校主要负责人对校园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控机制,定期

  开展安全分析、安全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安全工作档案。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对校内建(构)筑物、悬挂物

  以及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标准或

  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牌或

  者安全警示围栏,及时加固、维修、改造、更换或者重建。

  学校在开展实验教学、体育教学前,应当对仪器电路、化学

  试剂、药品、体育器材等进行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

  止使用。

  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建设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和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联网。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网上巡查、信息保存、调用调取和运行维护等制度,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30日,重点部位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90日。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灭火和应

  急疏散预案;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升级改造和维修保养;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畅通;落实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

  持证上岗、值班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法对学校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演练。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按照安全防范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保安员以及安全防护器材。专职保安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保安员证。

  学校应当组织教职工建立护校队伍,开展校园安全巡查和安

  全隐患排查。鼓励中小学校、幼儿园与社区、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合作,建立学校安全志愿者队伍,在上学、放学时段维护学校以及校门口秩序。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健全门卫制度,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车辆入校登记以及查验制度,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学校。

  学校应当设置围墙或者其他实体防护屏障,并采取防止攀爬、破坏等措施。校园主要出入口应当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

  第二十三条

  进入校园的人员应当遵守学校安全保卫管理规定,配合学校安全保卫人员进行查验登记。不遵守规定的,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有权要求其离开校园。有危害校园安全行为的,学

  校安全保卫人员应当及时制止;涉嫌违法犯罪的,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发现进入校园的人员携带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时,应当制止并要求其离开校

  园;难以制止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加强学生课间活动和在校学习生活期间的安全管理,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上下楼顺序,安排专门人员值班巡查,防止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加强对校园内道路和通行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根据需要设置规范的交通标志、标牌、安全警示牌、停车设施以及减速装置等。

  进入校园的车辆,应当遵守校内交通安全规定。发生校园交

  通事故,学校应当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十六条

  为学生提供住宿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宿舍管理人员对住宿学生进行管理,定时开展安全巡查。女生宿舍不得安排男性管理人员。

  第二十七条

  为未成年学生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学校应当在上网设施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完善技术防护措施,防范其接触违法或者不良信息。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实验操作手册,规范实验操作流程,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

  检查,加强对危险物品和实验仪器设备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当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按

  照规定落实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和校外供餐管理,定期开展水质

  检测、饮水设备维护和清洗消毒。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校外供餐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

  养健康知识教育,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监督。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者保健教师,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者心理健康辅导人员,设立卫生(保健)室和心理健康辅导室,为学生提供卫生保健服务和心理健康教育。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配合学校主管部门开展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培训。

  第三十一条

  学校应当建立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加强传染病

  预防控制管理工作。开展公共卫生教育,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预防和应对知识,做好通风消毒、因病缺勤登记追访等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学校加强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工作,开展学生常见病和重点传染病监测评估工作,依法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三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查体制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学校教职工发现学生心理、行为异常时,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并告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

  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异常状况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

  及时书面告知学校。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行为异常状况的学生,学校应当安排适宜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不宜寄宿的学生可以安排走读,对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可以按照规定休学。

  第三十三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考勤信息通报制度,将未按照要求正常到校、非正常缺勤、擅自离校以及其他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采取处置措施,必要时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第三十四条

  学校应当将上学、放学、放假以及校外活动时间和地点提前告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幼儿园和小学应当建立健全幼儿和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接送交接制度。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委托人不能按时接送学生的,学校可以按照规定提供照管服务,不得将学生交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委托人以外的人员。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委托人在放学前需将学生带离学校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

  护人应当告知学校并征得学校同意。

  第三十五条

  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应当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管理。

  校外集体活动需要租用车辆接送学生的,应当租用有相应客

  运资质的运输企业的客运车辆,并与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明

  确安全责任。

  第三十六条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集体劳动、社会实践或者实习,应当与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以及认知能力相适应,并考虑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火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年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

  学校组织学生实习,应当建立实习安全管理制

  度和评估机制,对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

  等方面的培训。学校组织学生在校外实习的,按照规定与校外实

  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将保障学生安全作为协议必要条款。

  实习单位应当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实习环境,加强安全保

  护和实习管理,保障学生休息权利并按照规定办理保险。

  第三十八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幼儿园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保教人员应当在现场照管幼儿。

  幼儿在园就寝,保教人员应当值守照管,不得从事与照管幼儿就

  寝无关的事务,不得擅离值守。

  小学一、二年级上课期间在没有其他教师接替的情况下,任

  课教师原则上不得离开教室。

  第三十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高等学校协商,选聘人员

  担任学校的兼职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学校应当按照规定

  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学校开展法治和安全教育等工作。

  第四章

  综合治理

  第四十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学校以及校园周边安全的综合治理,建立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

  参与的综合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第四十一条

  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治安巡逻防

  控,完善上学、放学等高峰勤务机制,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在学校门前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组织形式,规范学校门前道路停车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第四十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以及校园周边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校园周边新建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四条

  学校发现校园周边山体、水流、挡土墙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设置

  防护设施或者警示标识等措施,并依法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第四十五条

  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

  务营业场所、酒吧、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行为,依法查处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含有危害

  学生身心健康内容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第四十六条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合理调整校园周边公交线路,优化公交站点设置,保障学生乘车便利。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校车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生上

  学、放学乘车安全。

  第四十七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防溺水综合治理工作,完善相关水域、水坑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排查和整治风险隐患,防止发生学生溺水事故。

  禁止安排学校教师和学生开展水域日常安全巡查。

  第四十八条

  学校应当加强实验室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液等危险废物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单独收集和安全处置,不得排入排水管网或者违法倾倒、排放。

  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使用的特种设备

  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企业生产销售的教学仪器设备、校服等

  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章

  应急处置与事故处理

  第五十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相关部门参与的学校安全保障和风险防控机制。

  学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教育、应急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指导学校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学校应当制定校园安全管理总体预案以及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处置等专项预案。

  第五十一条

  出现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风险时,市、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部门应当立即发出预警信息并通知学校,学校应当立即采取停课、暂避、疏散、管控等措施。

  第五十二条

  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依法采取防范、控制、救助、抢险等措施,并按照规定立即向学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指导学校进行处置;属于重大或者特大安全事故的,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启动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学生和教职工因事故受到伤害的,学校应当立即救护,妥善

  处理,及时通知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十三条

  学校发现学生有明显自杀、自残或者伤害他人倾向,以及有言语、情绪或者行为明显异常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的,应当采取看护、陪护等必要措施,并及时告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校要求到校处理的,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

  当及时到达学校。

  第五十四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校园欺凌、性侵害预防和处理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学校、家

  庭、社会参与的防治工作体系。

  学校应当建立校园欺凌和性侵害防治工作机制。发现欺凌或者其他伤害学生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采取措施保护、帮助受伤害者,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置;情况复杂的,应当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学校和有关部门在处理校园欺凌和性侵害事件时,应当听取

  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双方当事人应当配合调查处理。

  第五十五条

  发生学校安全事故,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生以及其他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扰事故处置和调查处理。违反规定干扰事故处置和调查处理,学校无法制止的,应当立即

  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置。

  第五十六条

  新闻媒体报道学校安全事故,应当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做到真实、客观、公正。

  发生学校安全事故,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

  社会秩序的虚假信息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市、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学校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澄清。

  第五十七条

  学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设立学校安全事故纠纷调解组织。调解组织可以聘任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或者能力的人员参与调解。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学校安全事故调解工作机制,支持、帮助学校处理安全事故纠纷。

  第五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为学校统一购买校方责任保险。鼓励学校购买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

  鼓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社会力量设立学校安全风险基金或者学生救助基金,健全学生意外伤害救助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方

  式,拓展与学生安全相关的保险业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六十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

  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一条

  学校未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教育工作评先评优资格或者撤销先进单位称号,对学

  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生以及其他人员干扰学校安全事故处置和调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本市非学历民办教育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篇二:学校安全管理办法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尊敬的校领导、教师、学生及家长:

  近年来,校园安全问题屡屡出现,给学校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和挑战。为了保障每一位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校园行为秩序,建立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我校制定并完善了一套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现将其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校园安全管理的规范,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各方责任,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职工及外来人员,涉及校园安全的所有活动均在本制度的规范之下进行。

  第三条

  学校校长、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均是校园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应肩负起责任,带头履行职责,确保校园安全。

  第二章

  校园安全责任制度

  第四条

  学校各级行政领导,班主任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全面监控校园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校园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和要求,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校园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

  第五条

  校园安全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工作的各项事宜,为制定和完善校园安全工作制度提供有效的措施与建议。

  第六条

  学校负责管理的设施、器材、设备等,必须保证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安全、环保要求,每年进行定期检测、维修及更新。

  第三章

  校园安全教育

  第七条

  学校应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习,发放有关应急逃生的实用手册并宣传,让教师和学生掌握应急逃生的技能。

  第八条

  学校必须定期开展素质教育,宣传校规校纪,教育学生遵守守法纪秩序,自觉遵守公德心,保持良好的行为状态。

  第九条

  学校应指定专人对每届新生进行安全教育,告诉他们应急逃生的基础知识,遇到安全事故的应对方案,不得漠视事态的严重性。

  第四章

  校园监控及防盗措施

  第十条

  学校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和监控设备,加装监控摄像头等保障设施,加强监管,防止校园内的盗窃、抢劫等行为发生。

  第十一条

  学校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门禁管理,减少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同时完善与周边公安机关的联络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第五章

  校园卫生环境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应每年进行一次环境卫生检测,对学校卫生环境定期进行消毒、清洁、打扫,每日对食堂消毒并对供应食材进行质量检测。

  第十三条

  学校应完善垃圾分类机制,加强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在学校和周边社区多设垃圾收集站点,引导师生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第六章

  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四条

  学校应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工作,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处置和救援。

  第七章

  校外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学校应对周边环境的治安状况进行调查,向学生发放安全宣传资料,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坚决杜绝生的财物被抢、被损事件的发生。

  第八章

  违反制度的处理办法

  第十六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据情节和严重性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退学等处理方式,避免违反制度的行为影响校园正常秩序。

  以上是我校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我们将全面贯彻执行本制度,并坚持持续完善,不断提高校园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效率,为学生提供一个舒适安全、教育优质的学习环境。

篇三:学校安全管理办法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10篇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1一、坚持落实好校长、教师的带班、值日、值勤制度,在学生上学、放学、做操、参加集体会等常规活动的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排专人疏导,保护、管理学生,明确疏散路线,健全紧急情况下疏散、拯救预案。

  二、在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生活场所的安全通道、楼梯间、疏散路线上等安全瓶颈地带,严厉禁止学生拥挤、跑、窜、追逐等做其它有碍安全的行为。

  三、学校举行或参加上级组织的运动会、文艺汇演等活动,事先周密安排,分管领导和负责教师班主任必须带队、跟班确保学生安全。

  四、学校日常的实践类教学和竟技类教学活动,必须做到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预防,确保学生不受伤害。

  五、认真做好季节性重点环节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定期举行安全教育报告会、安全知识竞赛、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春季是疾病多发季节,配合大营镇卫生院做好预防工作,冬季严禁学生在上、放学路上、校园内玩火,夜间房间放煤火取暖。夏季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洗澡,强行过河及危险地段。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学生必须听从教师教导和指挥,按教师规范要求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技能训练。师生共同有相应避免和消除危险的义务。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2当前,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中之重,为了使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学期的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禁止12岁以上的儿童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步行或骑自行车的同学在公路上做到右侧通行,不在路面上骑飞车或玩耍。

  2、师生到外地走亲访友,乘车时要注意安全,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在车上要讲卫生,懂礼貌。

  3、在校或在家里注意防火、防电、防盗。插座、开头等电器设备损坏及时更换。

  4、上体育课时,体育教师严格要求学生,必须穿运动鞋,严禁学生穿皮鞋上体育课,课间不搞危险性大的活动。

  5、课外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看电影)时,要由班主任带领,活动后,要清点人数,班主任带领集中返回学校。

  6、进出门口或看电影,做到出入有序,不拥挤,不打闹。

  7、杜绝到危险的地方活动,夏天不要野浴,冬天不要到深水层的冰布滑冰或溜冰。

  8、节日期间不能用手拿鞭炮燃放,不能在堆放干草的地方燃放鞭炮。杜绝师生搞赌博活动。

  9、中心校将不定期地对各校的校舍、厕所、体育器材、食品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3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预防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r的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2、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教师用水和学生用水采用桶装水,不采购无质量安全保障的桶装水。做到:

  1)必须索取桶装水(包括纯净水桶的)的生产单位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及所用饮水机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饮水机必须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规程和清洗消毒书面记录,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清洗消毒由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

  3、由教导和食堂部门共同负责学生饮用水供应,以经检测的自来水供应为主。

  1)食堂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定期接受卫生监督局的锅炉和水质监测检查。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烧水间(食堂操作间),防止人为破坏水源,由专人负责。

  2)用于烧开水的设备有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定期监测锅炉设备,由后勤部门监督检查。

  3)负责烧水和供水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兼职水质监测员。

  4、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5、学生科、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2)教育学生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3)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卫生室或总务处报告。

  6、饮水卫生管理员对供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7、发现饮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停止师生的饮用水供应,包括饮用桶装水或小卖部的饮料,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系统防疫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8、各级各部门责任人因工作玩忽职守、渎职将追究责任。

  9、因供水源污染或桶装水污染,出现重大饮水事故,要彻底查清原因,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追查到底,找出责任人并处罚。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41、课间不追打、不进行危险性的活动或游戏。

  2、不攀爬扶手、栏杆、足球门、篮球架;不在滑梯上争抢推挤;在老师保护下,才能进行平梯、助木、爬竿等活动。

  3、认真做好体育课准备活动和放松活动,穿好运动鞋,不带小刀、钥匙等危险品上体育课,听从老师指导,遵守体育课堂纪律,注意安全和自我保护,积极上好体育课。

  4、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强行穿越马路、街道,横穿马路先看左后看右,行走靠右,走人行道,不骑自行车上下学。

  5、自觉遵守路队纪律,不插队、不中途散队,服从路队长管理。

  6、上下楼梯靠右行,进出教室不拥挤。

  7、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用手触模电源插座、裸露的电线等,不准玩火、烟花、鞭炮等。

  8、注意饮食、饮水卫生,不买过期及“三无”食品,不到小摊担上购买食物,防止病从口入。

  9、准时离校,按时回家,自觉遵守清校纪律,中午按校规定时间到校,不提早到校在校门外逗留吵闹。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51.全校师生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的安全,对违反本规定者要及时进行劝阻,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对情节恶劣者要及时报告学校,由相关部门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2.进入校园范围的所有人员和一切车辆必须服从指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人员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问,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员,听从指挥。

  3.爱护校园内的设备和设施,教学楼的多媒体设备、桌椅、黑板、门窗、风扇、日光灯、讲台等一切公物,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或移作它用;开关门窗要轻,严禁用脚踢门,无故损坏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人员离开时要自觉关水、关电、关门、关窗。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班级、办公室教学时间不得在教学楼内进行文娱活动。

  6.非本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

  7.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特别是水电、消防设施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装。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校园,如确系教学需要,当事人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理。

  9.严禁在教学楼内生火、烹饪或私自接拉电线及装接电器;除门卫及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内住宿及过夜。

  10.不得在校园内外打闹、喧哗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设备,以免影响他人。

  11.任何班级和办公室不得在教学楼进出通道上堆放杂物,后勤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各通道畅通。

  12.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6根据教育局要求和《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黑龙江省学校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的规定,结合《黑龙江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细则》的相关内容,我们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对学校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排查,现将排查工作汇报如下:

  学校成立了安全组织机构,落实了安全责任,层层签定了安全工作责任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使安全管理无死角。学校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按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师和学生爱教育面达100%。

  开学初我们组织教育科、学校、幼儿

  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项设施、线路、水电、监控等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时间处理,需要进一步解决,确定了具体的整改时间,保证学校安全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一)消防安全。学校、幼儿园消防逃生系统、防火系统、灭火系统完好,各项管理制度都已经落实。学校究全总管理人副校长许福昌,安全设施检查管理负责人罗汉明,中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周秀伟,小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安百环。

  (二)化学品安全。学校严格执行省化学毒麻、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使用过程的管理,各项记录详实,药品室安装防盗门、窗子加装护网,实行双人双锁。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学校教学楼、运动场等各室管理人员、制度、紧急疏散预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实。各室全部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层级管理,分点落实。

  (四)各校要扎实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每学期开学,学校都要以班会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课”,每学期学校都集中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电、预防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教育。放假时学校还用《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识教育的同时,学校真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全部师生开展以防火灾、防地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避险应急演练,并现场给学生讲解安全常识及危急情况

  下的逃生方法。增强学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均已落实,4月10日全部完成。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对水产路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校园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学校行政、总务主任等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况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校园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校园,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二、教师安全管理:

  1、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2、护导教师每天要准时到岗,负责检查课间和中午学生的活动安全。

  3、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老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4、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责任,加强课中保护措施,周末比赛体育组要周密组织。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5、会计要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不得发生帐目差错和其它事故。

  6、学校卫生老师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7、集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学生安全管理:

  1、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2、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不准攀爬、跨越、停坐教学楼、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老师在场。

  4、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体整队,班与班之间保持距离,不准喧哗。

  5、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一、学校安全实行

  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校长包校、中层干部包年级、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课堂制度。每年年初,学校、班级、家长层层签定年度安全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二、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季节、形势、环境的变化及学生的年龄特点,确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时要结合校会、班会、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要组织师生学习《中小学安全知识读本》、《学校安全工作须知》及各种安全法律法规。要聘请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到学校上安全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产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

  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抓。

  1、加强学生“一日安全常规”管理。对学生上学、放学及在校活动每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对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2、加强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鉴定制度,确定检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校舍,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报告、立即整修。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加强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干、教师值班管理。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学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要清晰,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要完备。要加强学校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用电线路。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私拉电线、私用电器,用蜡烛照明。

  5、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要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外人随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各个环节,严格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氰防蝇、防鼠等必要的设备。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炊事人员要定期查体,取得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严禁个体商贩、学校内部职工及家属在校内经营小食品、冷饮及饭菜,教育学生不得随意到校外饮食摊点就餐。

  6、加强学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规定配备校医,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和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强化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查体,建立学生健康查体档案。

  7、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安安全管理。要与综治办、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校门口不能有面向学生的小食品摊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不得开办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所有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学校保卫人员要昼夜值班、巡逻。

  8、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学校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役使或变相役使学生。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健康发展。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化解学生的心理问题。

  四、校内外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学校组织的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报学校审批,审批报告要附有安全应急预案。活动前,要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加强对现场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禁止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和一般性庆典活动。确需学生参加的大型庆典活动,必须报请学校批准。

  五、学校安全报告制度

  要加强学校事故及事故报告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中小学安全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月1日上报前一月安全情况。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后,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六、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安全工作综合检查,专项检查不定期进行。

  检查结束后,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学校负责人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跟踪档案,限期整改,并及时调度整改情况。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学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管理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对思想重视、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酿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一律取消本年度评选任何先进的资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篇2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体师生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县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五、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值周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天晴学生必须站队由护送教师护送过主要的路口,然后让学生排队径直返家。

  4、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为加强我园的消防用电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用电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用电安全制度:

  1、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做到人人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做到人人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的技能。

  2、保障幼儿园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综合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灯照明完好。

  4、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5、幼儿园内所有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6、严格要求教师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用湿布擦带有电的电器,如:电视机、VCD、电扇、计算机等。

  7、在使用电器时,应先插电源插头,后开电器开关,用完后应关掉电器开关后拔电源插头,拔插头时要用手握住插头绝缘体,不要拉住导线使劲拔。

  8、不要用湿手触摸照明灯具开关、插头,不要超负荷用电。

  9、禁止食堂人员私拉、私接各种电器和各种开关与插座。

  10、禁止用水管直接冲洗电饼铛、合面机、蒸车等。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1(一)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每天在校门口、学校校园、教学楼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二)严防学生发生群殴事件,如事件发生,任何教师发现都必须制止,并电话通知学校政教处或值日领导。所有在场教职工要将斗殴学生分开。

  (三)禁止在校园教学区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级进行日常行为规范考核成绩扣分。值周教师要注意纠正学生述违规现象。

  (四)凡是学生在校时间,学校要安排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安全。

  (五)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在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六)各班主任要进行遵守秩序、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七)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地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八)学校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校园的.安全隐患。每学期期初、期末都必须就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复查。

  (九)学校建立周安全总结制度,值日教师对上一周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并就下一周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十)建立安全工作台账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学校安全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共同搞好学校安全工作。

篇四:学校安全管理办法

  

  一、学校必须认真贯彻《校园治安管理条例》,加强保卫工作,以保证师生和财产安全。

  二、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加强创安和防火意识。

  三、学校必须建立“创安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制度,定期召开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会议,分析、布置、检查工作,及时沟通信息、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四、校园内一切土地、房舍、动产、不动产、花草林木和公共设施等公物均应爱护,不

  得任意侵害和私人占有。

  使用和挪移公物,须经有关部门及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擅自动用和

  挪移。

  五、加强学校门卫和来客登记工作,管好大门。加强防火安全工作,每天放学清校后要

  巡视,检查各班电器断电情况。

  六、师生在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普通不得在校顽耍,非本校人员未经允许不许进入校

  内活动。

  七、双休日、节假日安排好值班表,值班老师准时上班,定时巡视,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要电话报警或者报告学校领导以便及时处理。

  八、学校重要室、如财务室、多功能室、电脑室、图书室、实验室等要加固门窗,做好

  防火、防盗、防蛀等工作。

  九、学校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十、凡学校师生组织外出活动必须写好报告经教育局领导批准后方能外出。活动归来也

  必须向局领导汇报安全情况。

  十一、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学生未到校上课,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及时了解情

  况,通知家长、上报学校。严格禁止学生在学期间随意出校门。

  十二、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安全管理条例,任何人不得滋事、打

  闹、起哄、冲击和干扰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十三、要爱护消防器具和公用电线电器,加强易燃爆物品的管理和正确使用,严禁违反

  安全用火、用电和行车操作等现象发生。

  严禁私人乱装电线电器,禁放鞭炮烟花,在室内燃

  烧纸张等杂物或者大搞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十四、注意公共环境的整洁美观。不得乱扔纸屑、果皮。杂物、烟蒂,不随地吐痰,乱

  倒残羹剩饭。

  十五、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不得擅离职守,谨防事故的发生。

  违反上述各项管理制度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并按有关条规赋予惩罚。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的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

  为了贯彻

  “以防为主”的学校安全工

  作精神,确保学校公共财产和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消防工作归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做到责任到位,分工明确,制度

  健全,层层把关。

  二、全体教师均应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时常性地对学生进行防火、用火等消防安全知识教

  育。在节日期间更应加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

  三、学校的消防设施配备应严格按要求配齐,总务处负责组织采购、装配,任何人不得

  以任何理由损坏此类设施,全体教师应掌握有关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

  四、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汇同学校总务部门对学校的设施场馆进行消防安全隐

  患的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即将整改,并报知学校行政会议。

  五、学校教师不得私拆乱接电路,学校教学区严格控制使用明火。

  六、学校应始终保证防火疏散通道的畅通,任何个人或者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阻塞防火疏

  散通道,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对学校重点场馆,如图书室、电脑室、闭路电视系统主控室应配足防火器材,明确

  防火须知,加强主要场馆的消防力度。

  根据《校园治安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加强学校治安综合管理工作,营造良

  好的教书育人氛围,特制定校园综治工作制度如下:

  1、每学年第一周成立校园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礼聘法人代表校长为组长,礼聘分界派

  出所相关指导员为综治副校长,礼聘段警为综治辅导员。

  2、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碰头会,研究阶段工作和制度落实情况,时间为

  3月、6月、9月和12月第一个周五下午。特殊情况随时召集会议。

  3、综治副校长,综治辅导员联系电话张贴在校园明显处,以便师生随时联系。

  4、每天校门口值勤老师应在上学、放学前半小时在校外路边巡视,不让小贩摆摊点,如发现可疑情况即将向领导汇报。

  5、校门卫要加强做好来宾登记和向领导电话请示工作。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校。

  6、傍晚,值班老师注意接送孩子的情况,提高警惕。如有发现较迟了仍未有家长来接

  的学生,值班教师应主动匡助联系解决办法,注意照应好这些因无人来接仍留在校的家长。

  7、晚上6:30通往教学楼、办公室铁门一律上锁,并开启监控器,发生情况即将与110中心及校领导联系。

  8、学校后勤人员坚持每天巡视校园一遍,发现有危及学生安全的情况即将汇报并采取

  必要的措施。

  9、认真执行防火、防盗、卫生等制度,确保学生、学校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10、在综治工作中如表现突出,有贡献者学校赋予奖励并在年终评议中优先考虑评“优”。

  工作失误的当事者扣发当日奖金,年终不得评优,情况严重者赋予经济处罚,直至离岗。

  分界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为了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教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

  《教育部基础教

  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我省对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出的要求,现对小学教学常规

  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课前准备

  1编制学期教学计划。新学期开学前,学校必须组织任课教师认真学习相关学科的课程

  标准(或者教学大纲),了解课程的基本理念,明确课程目标和实施建议;通读全册教材,了

  解教材编写意图以及在学段中所处的地位与作用,结合学生实际确定新学期学科教学在知识

  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所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按校历拟定学期教学

  计划,在教学计划中要特殊重视安排好综合实践活动、学科评价方案和教学改革试验等内容。

  2、开辟利用课程资源。

  开辟和利用课程资源是新的一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出的新要求。

  要根据课程管理政策和课程设置要求,积极开辟并合理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

  教材

  是学校教育的主要课程资源之一,教师要通过对教材内容的认识、实践、批评和反思,把课

  程内容(教材内容)按照学生实际需求加以组织、整合,实现对教材内容的再创造;学校应

  合理计划并充分发挥图书馆(室)、实验室、专用教室、各类教学设施和实践基地的作用,实现学校设施设备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学校要广泛利用校外的图书馆、社区、农村等各种社

  会资源以及丰富的自然资源,积极利用并开辟信息化课程资源等。

  在课程资源开辟、管理和

  使用中,要积极发掘师生的潜能,针对学生兴趣和需要,结合学校和当地的文化、传统和优

  势,开辟富有学校和地方特色的课程资源;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因地制宜、创造条件,建立

  课程资源管理系统,拓宽校内外课程资源及其研究成果的分享渠道,提高使用效率,实现资

  源共享。

  3、课堂教学设计。课堂教学设计主要把好三个环节:首先是确定教学目标,要以新课

  程理念为指导,根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特点及学生实际,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

  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方面确定具体的教学目标。

  其次是整合优化教学内容,把握教材

  内容重难点,协调各类课程间的内在联系。

  第三是精心设计教学活动方案。

  要以面向全体学

  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研究确定教学方式、教学手段,形成课时教学计划。

  教案即课时教学计划,是教学设计的书面表达形式。

  要反映预期的教学目标要求,要体

  现学生学习活动的过程、方法,要确定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以及相应的教学步骤和教学方式

  (含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要体现教师的教学风格和创造性,设计富有个性的教学方案;

  要注意积累有指导意义或者推广价值的教学案例;

  要加强教学反思,教案要有教师的教学随笔

  或者教学后记。

  二、课堂教学

  1、创造性地实施课程计划。学校要根据省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从学校的实际出发,研究确定具有个性的课程计划,组织教师认真实施各类课程;

  教师必须按照学校的课程安排

  上课,不得随意调课或者增减课时,要创造性地实施课程标准、使用教材。活动类课程要坚持

  实践性、自主性、创造性、趣味性的原则,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场地、有指导

  教师,为学生自主发展提供充分的时间和空间,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

  规定的必修课程,由国家设置,地方和学校根据实际开辟实施。

  其指定领域主要包括信息技

  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要重点抓好师资,课

  程资源和设备三项基本建设,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所设定的基本

  框架规划好活动的基本类型、基本内容和具体活动方案,保证综合实践活动的质量。

  2、正确使用教材和教学资料。教科书是教师实施课程标准的基本载体。教师要转变教

  学观念,变教教材为用教材,要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灵便处理教材内容,创造

  性地理解和运用教科书,实现各种教育资源的有机整合。

  综合实践活动和校本课程领域,学

  校可以选用教师教学指导用书,搜集或者组织教师开辟校内外课程资源,编写必要的教学资料,为教师处理教材、安排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参考。教师教学指导用书、教学资料只供教师使用。

  3、确立学生主体地位.在教学活动中,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合作者、组织者、指导者、促进者。

  教师要着眼于学生的主动发展,努力创造民主、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和宽松、和谐、教学开放、鼓励互动的课堂教学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信心和兴趣,为每一个学生提供参预学

  习、展示自我的机会;要改革教学方式,营造积极互动的教学氛围,为学生在教学活动中自

  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索学习与体验提供充分的空间。要研究学生的学习方法,让学生在教

  师的指导下利用多种途径进行学习。

  引导学生在学习实践中学会学习,要让学生在自主、合

  作、探索的学习实践活动中掌握好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丰富情感体验,提高自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要认真观

  察和分析学生的学习情绪、思想动态和知识生成状况,从学生学习活动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教学方法,注重因材施教、实施分层教学,促进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最佳发展。

  4、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教师必须做到语言健康,行为文明。在课堂上,师生一律讲

  普通话。教师应该以自己的人格勉力去影响学生,做到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教态自然、语

  言准确生动、书写规范工整,正确熟练地使用教学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地运用现代教育技

  术手段,善于运用教学评价的激励功能,激发学生主动学习。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

  禁在学生中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三、作业与辅导。

  1、作业布置与批改.作业管理要立足于精心设计、增强实效、减轻负担。教师要根据

  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设计富有针对性的作业,布置作业要有弹性,以适应不同发展程

  度的学生。教师要培养中高年级学生自主设计(选择、确定)作业的能力,养成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

  作业形式要讲求多样化,有书面作业、口头作业和实践性作业等。学生作业要适

  量,革除机械重复的作业。

  学生课堂作业必须在课内完成。

  一、二年级不留书面的家庭作业,其他年级的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一小时以内。

  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

  批改作业要及时、正确,批注提倡运用短语加等级,尽可能让学生能及时地获得作业的反馈

  信息。

  教师批改作业要与学生自主评价、自主订正作业有机结合起来,作业中所反映出的普

  遍性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并进行评讲。

  同时,要通过学生作业反馈的信息,及时调节教学

  进程、调整教学行为。批改作业所使用的符号应当规范、统一。

  2、学生学习辅导。

  学习辅导要以因材施教为原则,以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自

  主发展为目的。

  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学习辅导要与家庭教育相配合,与学

  生之间的互帮互助相结合,加强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互动与互助;

  学习辅导要侧重于学习

  信心不足或者学习有艰难的学生,在课堂上要给他们多一份关爱,多一些读书、思量、答问、演练的机会,让他们在学习活动中不断体验学习的成功感,不断增强学习的信心和兴趣,坚

  决杜绝挖苦、嫌弃、排斥和惩罚学生的现象;

  对学有余力或者具有某种特长的学生应当加强指

  导和培养,为他们提供超前学习或者发挥特长的条件,尽可能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促进他们

  脱颖而出。

  3、加强家校之间的沟通交流。

  学校要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开辟社区教育资源。加强家

  校之间的沟通,学校或者年段要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举办教学开放日或者教学开放周等活动,加

  强教师与家长之间的信息交流。学校要建立家访制度,班主任和科任教师都要重视家访工作,除日常联系外,每学年对每位学生至少上门家访一次,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反思教学行为,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四、教学评价

  1、学生发展评价。评价学生要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教育部关于

  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为指导,以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采用开放、多元、多样的评价方式,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兴趣、习惯、方法、知识与技能、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解决问题能力发展状况等方面进行检测和评价。

  要淡化

  评价的甄别、选拔功能,发挥评价的激励、反馈、调整和改进功能。应重视过程性评价,可

  通过观察。访谈、问卷、课堂即时评价、特长展示、作业审阅、实践操作、社会调查、成长

  记录等形式考查和评价学生,使评价成为促进学生发展的过程。

  学校要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建立每一个学生的成长记录,采集

  能够反映学生品德发展、学业进步、成长过程等资料,记录情况要典型、客观、真实,体现

  诚信和各方参预验证的原则。坚持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内容方法多样化、评价过程动态化,匡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展个性、发挥潜能,促进全体学生在原有水平上都能得到

  发展。

  每学期、学年结束时学校要对每一个学生进行阶段性的评价。

  评价内容应包括各学科的学业状况和教师的评语。评语应在教师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沟通的基础上产生。

  评语应恰当运用描述性、鼓励性评语来反映学生学习情况,客观描述学

  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对学生学习成绩评定应采用等级制,不得将学生成绩排队、发布。

  2、教师发展评价。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评价要遵循科学性、客观性、激励性、导向性的原则,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预的评价制度,让教

  师能从多渠道获得信息,以利于反思、调整、改进工作方法,加快专业发展。学校要把教师

  的职业跳、专业发展水平、教学行为和教学效果等情况纳入教师发展评价的主要内容。

  职业道德的考评。要求教师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与

  时俱进;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积极上进,乐于奉献;公正、诚恳,具有健康心态和团

  结合作的团队精神。

  专业发展水平的考评。主要从教师专业素质、教育教学能力、交流与反

  思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

  专业素质主要考评教师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知识、教育科

  学知识、终身学习的意识和持续发展的能力等。

  教育教学能力主要考评教师准确把握课程标

  准,设计和实施教学方案,了解和尊重学生,善于灵便利用各种教育资源、现代教育技术和

  手段段有效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创新、实践、反思与自我发展等方面。交流与反思能力主

  要要求教师能积极、主动与学生、家长、同事、学校领导进行交流和沟通,对自己的教育观

  念、教学行为进行反思,并制定改进计划;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热爱学习。教

  科研工作主要考评教师教学观念更新、教学方法改革、-一案例研究、专题研究等几方面;

  可通过考查教师的教研专题性发言、案例自我剖析、评课、说课、撰写教科研论文以及教研

  成果,考查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考查对获取评价和使用信息的能力,考查

  与人合作实现资源和成果共享的能力等,对教师研究能力和教研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学的专

  业成长应当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真实记录教师的专业成长过程和体现专

  业水平的典型作品。

  教学行为和教学效果的考评。教学行为考评主要对教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及评改、学习辅导、考试(考查)等一系列教学常规工作进行考评;考评既要重过程性、又要重创造

  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教学常规工作的考评可与教学常规管理过程相结合。

  教学效果

  的考评主要通过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考查(即对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

  值观的考查)来评估教师教学工作的绩效;还可以举行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学生和家长

  共同参预的听课、评课、议课及教学反思等活动,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综合性评价。

  五、教学研究工作

  1、完善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学校要建立以校为本、自下而上的教学研究制度,有促

  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规划与猪施;

  鼓励教师参预教学改革,从改革实践中提出课题。

  校长是建

  立以校为本散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要真正确立科研兴校的办学理念,建立教学研究的导向机

  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要整合学校教导处、教科室、教研组、备课组和课题组等力量,建立直接服务于教学、服务于教师专业成长的开放的学校教研网络;要充分发挥教师个人、教师集体和教研专业人员等校内外各方面的作用;

  要形成对话机制,营造求真、务实、自由、融洽的教研氛围,为教师交流信息、分享经验、发展专业、展示成果提供平合。

  2、认真开展教学案例研究和专项研究。教师是校本教研的主体,是课程改革的实践者

  和研究者。

  案例研究要以新的课程理念为导向,以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为宗孰重点研讨课程

  实验中教师面临的各种具体问题,把学习、设计、行动、反思贯通始终。教师应当在案例研

  究中研究学生、反思自己,既要自觉地调整自己的教学行为,又要借鉴、分享他人的经验,互相切磋,共同提高。

  学校要培养好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课题组组长等,组织引导教师观察教育、观察学

  校、观察学生,从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制定研究方案,开展课题研究。学校要组织好课

  题研究的阶段汇报活动,督查课题计划的实施情况,落实阶段目标;要合理地配置人员、经

  费、信息等资源,为课题研究提供各种保障。上级教科研部门要予以支持,选派专业人员参

  与研究和指导。

  案例研究和专项性的课题研究工作要纳入教师的工作量,作为教师学年度考

  核、职称评聘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接受会计核算中心监督,正确执行国家预算,保护国家资金、财产和物资安全,向一切违反财经纪律,铺张浪费,弄虚作假的行为作斗争。

  二、依靠群众,实行财务民主,要建立健全群众性的经济监督小组,校务公开,定期公

  布账目,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执行财务手续,遵守一支笔审批规定。

  四、凡有收入全部入账,不设小金库,坚决抵制利用公款请客送礼。

  五、财务人员业务上不出差错,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与业务能力。人人做到勤

  俭办校、廉洁奉公。

  根据《校园管理条例》要求,为规范校园管理特制定校产管理制度如下:

  一、人人有爱护、保管学校财产物资的责任,全校师生必须坚固树立主人翁意识,任何

  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学校公物。

  二、教学楼内、外,严禁乱涂抹、刻划墙壁、门窗、黑板、玻璃、桌椅板凳等。开关门

  窗必须轻轻推拉,室内张贴悬挂宣传品必须按学校统一要求,不得随意损坏墙壁。

  三、不攀折花草树木,不损坏图书、仪器、卫生工具等,发现毁坏行为,及时制止,除

  批评教育外,根据公物损坏情况,由责任人照价赔偿,并酌情扣除班级考核分数。

  四、借用公物必须经总务处允许并办理借用手续,使用时要爱护,使用后要及时完好归

  还,放回原处,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班内卫生清扫用具要妥善保管,值日生用完后放回原处,卫生员要及时清点检查卫

  生用具,以免丢失,不乱拿其他班级或者办公室的卫生清扫用具,见到失散物品要自觉拾起送

  交有关处室。

  六、不浪费纯净水、开水,不乱拧水龙头,要节约用水,不浪费笔墨纸张等学习办公用

  品。

  七、要节约用电,放学、课间、室外课(含体育课)不乱开灯,要及时关电风扇及饮水

  机的电源。

  八、放学后,负责当天值日生的同学应及时关教室门窗。

  九、要敢于同破坏公物的现象作斗争,提倡“一心为公”的精神,奋不顾身地保护、抢

  救国家、公共财产。

  全体师生员工共同遵守以上公物管理制度。

  一、保管理人员要做好教学设备、器材及教学用品保障供应工作,保证为师生服务,为

  教学服务。

  二、每学期清点财产一次,损坏、报废及时处理并办好手续。

  三、物品借出要做好借还物登记手续,超时归还日期应负责追还所借出的物品。

  四、时常检查物品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维修,竭力延长物品使用寿命。

  五、保管人员有责任向使用人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做到人人爱护公共财物。

  六、学校财产物品要及时上册,落实到人进行保管。

  一、食堂管理人员、炊事员都应具备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既要热心,又要竭力地完成自己的任务。

  二、食品采购员应保证是大超市物品,凡变质霉坏的一律不许进食堂,新鲜食品不能隔

  日,干货使用时应先进行检查,确认无变质后方可出仓交炊事员使用。

  三、食堂仓库保管员应时常检查库存食品有否变质、霉烂,做好防毒防鼠工作,确保食

  堂仓库卫生。

  四、炊事员应定期进行体检,保证炊事卫生,严格食品洗涤,烧煮、发送等操作要求,绝对杜绝食品中毒事故,确保师生身体健康。

  五、严禁闲杂及外来人员无故进入食堂,非开放时间,食堂应关锁门户。

  六、食堂有关人员都应共同做好用电安全及防火工作,每天膳后都要做好清退炉火工作,保证不留有火种,每月都要检查机电、电器及照明用电安全,如有隐患应及时消除。

  一、本室图书只限在图书室内阅读,不得随意带出。如果要借出,须经管理人员允许并

  做好登记手续。借出图书限一学期内归还。

  二、图书馆内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阅读。

  三、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随意涂污撕损,如有污损遗失者,将酌情予以罚款。

  四、每周整理一次图书,如有破损及时修补。

  1、仪器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在仪器室内抽烟、用食。会客,未经实验室教师允许,任

  何人不得进入仪器室。

  2、仪器室内所有的财物应分门别类建立《教学设备登记卡》和《低值易耗品账》,并要

  定期进行对财,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3、仪器和药品要进行分类、编号、贴上标签(或者把标签内容直接写在仪器上),并分科

  分室上橱入柜,以标签定位,陈列有序,仪器和药品应严格分室存放。

  4、要根据仪器的不同结构、性能、特点,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震、防碰、防变

  质、防蛀、防腐、防爆、防磁、防岩、防冻等工作。

  5、要掌握各类药品的性质特点,并根据不同的性质危(wei)险特性、分类隔离存放和保管、剧毒药品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

  6、严格执行仪器和药品的申购、采运、领用、借用等系列制度,损坏、丢失、报废仪

  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

  7、仪器室、药品室(或者药品库)应设排风、急救、防盗、防火等安全设施。

  8、进行演示实验或者学生进行分组实验前授课教师应提早3—5日分别书面通知实验教师

  做好准备,并办理好借、还手续。实验完毕,应及时填写《实验记录单》。

  9、实验教师调离岗位或者因故长期离职,必须按规定办理好移交手续。

  1、实验室应有专门人员负责,标本室也应有专门人员负责。

  2、实验室内器材罗列要有次序造册登记。

  3、每月整理实验器材一次,发现损坏及时维修、损坏严重应造册报废。

  4、借出器材要办好登记手续。

  5、时常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霉等工作,保持器材完好。

  6、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爆、防污染等安全工作,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1、上实验课前,应认真预习,明确实验内容、目的要求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

  2、实验室应保持肃静、整洁,不得高声谈笑。不许在实验室内抽烟、用食、会客、或者

  举行非教学实验的活动。

  3、学生应准时进行实验室,按编号就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器材药品。

  4、学生实验时,应按照教材和教师的指导认真进行操作,子细观察现象,详细记录数

  据积极思量分析实验结果,及时填写实验报告。

  5、应爱护实验器材,爱惜药品,如有损坏丢失,应即时报告,由实验教师按规定酌情

  处理。

  6、实验过程中如有发生故障或者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实验完毕,应及时洗涤器皿,把器材药品归类,按规定处理好废物、废液,做好清

  洁卫生并切断电源和水路。

  一、所有的电教器材必须及时登记,建立使用卡片,做到账卡物相符。

  二、室内的器材必须轻搬轻放分类储藏,注意防尘、防火、防腐、防高温、防磁,对已

  开封的录音带长期使用时,每年重绕一次,未动用的器材,要定时检查。

  三、电教器材普通不外借,特殊急需者必须填好审批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送还

  时,必须当面检查,以防型号差错,机件损坏等事故。

  四、需要到外单位购买或者复制磁带须经领导批准。

  五、在本部门或者对外播放录相、录音,须经领导或者指定人员审批,严禁播放转录黄色、淫秽及内容不健康的录相片。

  电化教学的目的是采取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实现教学过程,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

  为了使

  电化教学能够顺利开展,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电教设备,设施的保管、租借、使用和

  维修制度:

  (一)保管:

  1、电化教学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学校的电化教学工作,保证电化教学的正常

  运作。

  2、凡购买新电教设备、设施要即将做好入册登记工作,并将电教仪器入柜。

  3、要定期对电教仪器及各功能室的安全检查,并做好电教仪器的清洁、防尘、防潮工

  作。

  4、学期末要对电教设备,设施进行清点工作。

  5、电教仪器要由电教人员专人保管,并对电教设备、设施的监管负起责任。

  (二)租借:

  1、本校职工借用电教设备、设施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及时做好登记工。

  2、凡属外单位借用电教设备、设施一定要有单位证明,并要经本校主管领导审批方能

  外借。

  3、影视器材借出要经校长批准。

  4、借出的电教设备、设施要由电教员向借用者说明其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归还时要即将检查其完好情况,若发现损坏要照价培偿,否则追究保管人的责任。

  (三)使用:

  1、电教教学人员要熟悉电教仪器和各功能室的仪器设备。

  2、要使用电教仪器前要检查电教仪器的电源是否安全及性能电否有故障,用完之后要

  即将关掉电源。

  3、电教教学人员要时常指导教师和学生正确使用电教仪器。

  4、对故意损坏电教设备、设施,由电教人员(任课教师)负责追赔偿。

  (四)维修:

  电教设备、设施损坏在三天内由维修人员维修完毕,使设备、设施能及时投入教学;若

  自行不能解决的,应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1、为确保师生安全,外来机动车辆未经校方允许,不得驶进校园。

  2、凡是来访者都必须接受传达室人员的问询和登记,征得允许后方可进人校园,但不

  得进入教室找人,学生不得随意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持老师的签条方可出校门。

  3、为创造肃静良好的教学环境,无特殊情况,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得进入校园,以免影

  响正常教学秩序。

  4、上、下午上课铃响,前、后门卫工作人员应及时关闭校门,放学铃响及时开放前、后大门。并协助值日导师制止家长及车辆进入校门。

  5、节假日期间除值班人员外,外人不得随便进入,来访者请与值班人员联系。

  6、未经学校允许,非本校人员不得进入校园进行其他活动。经校领导允许允许进入校

  园者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7、保护学校环境卫生,爱护学校公物,损坏东西应照价赔偿。遇到破坏学校公物的现

  象,及时禁止。

  8、对于在校寻衅、闹事、耍流氓、滋扰、打架、斗殴、伤害师生、扰乱教学秩序者,视情节轻重请公安机关从重、从快、从严惩办。

  一、体育器材保管室应有专门人员保管,只限体育老师进入,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

  内。

  二、借出器材应如期归还,并认真做好登记、签名,如有丢失,应按原价赔偿。

  三、上体育课时,学生拿出器材,课后应即将归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放。

  四、室内保持卫生清洁,器材摆放整齐。

  五、器材如有损坏,应及时登记报废或者修补。

  一、上、下午准时上岗。

  早晨7:30分,下午2:00(夏季);1:30分(秋季),上、下午放学需提早3分钟到岗(最

  后一节若有课,提前5分钟送路队)。

  二、明确岗位,课间准时到岗

  三、值勤当天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特别是早晨(7:30-7:50)学生上学前在校门

  口值勤的教师,更应尽职尽责,不得让家长车辆进校。

  四、值勤期间,老师必须以身作则,不无故离岗,不与其他老师攀谈,管理好值勤范围,做到安全、有序、文明。

  一、每位教师每期家访不少于20人次,并填好家访登记卡。

  二、每期各班召开一次家长座谈会。

  根据各班的情况,有的放矢的解决一、二个问题(会

  议要有记录)。

  三、家访要掌握多报喜少报忧的原则,注意方法、方式,取得家长支持与配合。

  四、家访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有关科室汇报,做到防患于未然。

  1、进入电脑室必须自觉遵守纪律,遵守本守则。

  2、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手开动机器。

  3、上机前一定要多预习有关知识,认真听取老师的指导,明确上机的目的要求,仪器

  器材使用步骤及注意事项。

  4、上机过程中态度认真,保持肃静、整洁。

  5、上机过程中子细观察现象,认真分析各种数据、结论,不得马糊。

  6、爱惜电脑及其它机件、软件资料吵得损坏。

  7、上机应按照操作顺序严格执行,顺序为:

  ①先接通电源;

  ②先开主机后开显视屏(开机);

  ③先关显视屏,后关主机(关机);

  ④切断电源。

  8、上机过程如有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报告老师,及时处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9、上机过程严防触电、防火、烧坏电脑事故发生。

  10、不得擅自将仪器资料带出室外。

  1、电脑室里应保持卫生清洁,进入电脑室要脱鞋,穿上室内专用拖鞋。

  2、电脑内应保持肃静,整洁不得高声谈笑,不许乱动电脑设备。

  3、电子计算机普通不搬离电脑室,特殊情况应办好借用手续,不得损坏。

  4、进入电脑室,应爱护电脑及其它机件,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及时维修处理。

  5、电脑使用结束应及时关闭,切断电源,按照要求整理好工作台及室内卫生。

篇五:学校安全管理办法

  

  天桥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

  学校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统筹和协调。下设专门机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设施设备,落实专项经费,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要认识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

  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

  学校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六条

  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一)建立与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责任和经费.

  (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

  (三)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工作。

  (四)负责与本校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并考核其执行情况.

  (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六)定期排查校园危房,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1、学校应在建设、安全等有关部门指导下,从检查、鉴定、报告、排除等4个环节对本校危房进行认真彻底地清查。由有资质的部门出具危房鉴定书,并逐一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危房档案,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所有教学生活用房及设施均应纳入查危排危范围。重点是教学楼、办公楼、教职工宿舍、实验室、食堂、燃气设施、厕所、围墙及运动场各种体育设施。

  3、消除学校危房应严格依据危房鉴定所确定的级别,分别处置.属于D级危房的立即封停使用,予以拆除。对其它危房应在建设、安全等部门指导下,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改造。对查明的危房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制定排危方案,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落实资金,保质保量完成排危工作.

  (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1、校内食堂、小卖部等要证照齐全,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强化生产、销售、保管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2、学校对食品的采购、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要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做到层层把关,层层监控,层层落实,将管理制度、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

  3、对大宗物品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对小宗物品实行定点采购制度,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卫生合格的资质证明,提供的货物要同时具备质量合格证和卫生合格证。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制度,严禁采购“三无”产品。

  4、建立严格的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培训和体检,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要立即调离。坚决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和仓储间。建立食品的试尝和留样制度.5、学校要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八)加强对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1、采购危险物品实行专人负责制.必须到取得国家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买质量合格产品。

  2、危险物品要经过严格的验收才能入库保管。保管室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根据各种危险物品的特性制作标签,分类摆放并注明明显的危险警示符号,妥善保管。严禁各类危险物品混装混用。保管室应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爆、防腐蚀器材.保管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兼作职工宿舍。

  3、教学、实验中领取使用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教学中使用危险物品应由实验室相关人员领取,在教师指导下分发给学生。

  (九)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春(秋)游等活动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必须包含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进行。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禁组织小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性活动。

  (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签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十二)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要立即到达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受伤害者的父母(监护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学校应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或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章

  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七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以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列入教育计划,安排教学课时,并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班主任和全体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第八条

  学校要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灾、防病和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形成制度。

  第九条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应重视学生心理卫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十条

  结合“普法”教育活动,利用电影、电视、广播、报纸、网络、黑板报和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教育,重点是安全工作的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

  第十一条

  学校应创造条件,开设安全教育演练课,并建立安全教育演练基地,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

  第十二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生活、管理、操作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把安全规范操作作为对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三条

  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和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十四条

  学校内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具体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中,其它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

  做好校园内治安保卫工作,建立专群结合,人员防范和技术防范相结合的综合治安工作管理体系,加强门卫和巡逻制度。学校一旦发现校园周边有治安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学校要与家庭、社区以及全社会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树立安全意识,努力做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工作。改善环境与条件,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器质性疾病学生的家长(监护人)应向学校提供学生健康情况证明,学校核查后应予以照顾。

  第十八条

  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九条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

  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导,服从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卫生。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一条

  班级与学生组织的集体课外活动,必须经学校同意,按学校规定进行。学校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措施审查,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第二十二条

  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灾害等安全事故时,在场师生员工在进行防卫、救助的同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处理.在校园内的,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害和损失。

  第四章

  安全事故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学校或教师应承担责任。

  (一)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或本省安全标准的。

  (二)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三)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未采取必要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

  (四)

  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和本省卫生、安全标准的。

  (五)学校知道或应当知道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六)

  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七)

  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八)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九)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十)前列情形之外其他原因造成学生伤害的,依法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学生父母(监护人)的过错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学生的父母(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承担责任.由第三人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完全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部分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第二十六条

  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五章

  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

  对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和省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八条

  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试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安全保障制度

  安全是学校进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的前提,也是社会稳定与兴旺的重要条件。安全工作重在教育,重在防犯,在安全工作方面,从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学习安全

  常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入手,不断的对学生进行教育,并从校内到校外,从老师到学生,要形成“人人参与,严格管理”的良好局面。

  一、对教职工的规定

  1、全校教职工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把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

  2、教师要不断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导处,大队部每周为全校学生上一次安全教育课,并对各班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

  3、“四送活动”:放学前把注意安全的一句话送给学生;外出前把安全教育送给学生;放假前把注意安全的要求送给学生;开家长会把安全工作中好的作法送给家长。

  4、班主任老师要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责,作到定期讲,及时讲,并能实施一定的安全措施。学校也把安全问题与班级工作挂钩,作为评选文明班级的重要条件。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班级进行奖励。

  5、值周领导和值周老师在值勤时要注意学生的安全,做到课间巡视,监督教育学生不做危险的游戏,并做到按时静校.

  6、体育老师上体育课时,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要给学生明确的活动范围及活动要领,不能随便解散学生,自由活动时间,体育老师要在操场里巡视,不能放任自流,对于体育课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将严格予以处罚。

  7、实验电教和后勤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的活动器械进行检查,管理实验电教物品、用具食堂,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还要做到在放学后及节假日严格管理学校秩序,不准附近的学生和居民到校玩耍。

  8、外出活动要经学校批准,并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及安全措施,做到班主任老师带队,任课老师跟队管理,任何老师都不准单独行动。

  9、任何教师都不准把学生单独留在校内,如出现问题,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对学生的管理工作

  1、要求学生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2、认真实行路队制,并要求队伍整齐,要靠马路右边走。

  3、要求12岁以下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骑自行车和坐汽车上学的学生都要与学校签定安全协议书.

  4、要求学生课间做到上下楼梯靠右边走,课间不能追跑,打闹,要做有意义的活动,值勤学生要严格监督管理。

  5、上体育课时,学生要严格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活动,并要做到:老师不让做的动作不做,老师让去的地方不去。

  6、设立安全员,外出活动时学校为低年级每班配备6—8人的安全员(高年级的学生)协助班主任管理低年级同学。

  7、放学后要求学生立即离校,节假日学生一律不准到校玩耍,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8、节家日期间,要求学生在校外不做危险游戏,不到危险的地方去,外出要与家长讲明还要做到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触电。

  9、学生上学不准带任何玩具及食品进校园。

  三

  、设立保险措施,学生都应当积极参加加入人身保险,出事故有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

  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十项规定

  1、不准攀爬围墙、楼门、栏杆、阳台、树木等;2、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

  3、不准在楼道和楼梯跑跳、推挤等;

  4、不准私自到河边游泳;

  5、不准随意旷课离开学校;

  6、不准购买不卫生的食品;

  7、不准随地吐痰,丢果皮纸屑;

  8、不准破坏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9、不准随意损坏校内各种体育、用电、基建等学校设施;10、不准带管制刀具、火种、易爆物品进校,不准打架斗殴。

  天桥学校内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儿童能否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家庭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责任重于泰山。每位教师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国家、民族极端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时不忘安全、事事重视安全,逢会必讲安全,并健全学校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为做好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特制订《天桥学校内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建筑质量事故;食物中毒事故;学生活动意外伤害事故。

  二、报告制度及程序:

  1、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学校行政办公室报告.重大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报告教育局和派出所或公安局110指挥中心。

  2、学校必须在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逐级报告。

  3、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单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三、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学校成立校内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由校长和治军同志担任,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视情况做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决定。

  副组长由唐卫华同志担任,负责事故的现场救护,调查处理和善后等工作.组员由下列同志担任:邓雪松、刘平安、唐益斌、陈广蓉及各班班主任具体做好现场救护、抢救和善后等工作。

  四、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类型,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了解事故现场情况,研究抢救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全力开展抢救工作。

  2、在全力抢救受伤学生时,及时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3、救护人员应及时将受伤学生送医院急诊治疗.4、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5、会计出纳处应为受伤学生做好有关医药费等经济补偿工作。

  6、办公室应及时写出事故报告。

  五、事故调查处理:学校应对事故作出调查结论,按规定对责任事故作出处理。

  消防安全制度

  ①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伤、砸炮、火柴、气体打火机等易燃、易爆品进校。

  ②用过的废纸,旧书本等,不要随便乱烧.如非烧不可时,也要远离建筑,并要有专人负责看守,等余火完全熄来后再离开现场。

  ③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在专门库房存放,随用随领,用完即清理,不要在现场存放,更不能允许学生私自存放。

  ④注意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用完后要切断电源。

  ⑤厨房、库房、实验室、微机室要按照有关防火规定使用。

  ⑥发生火灾要迅速打电话“119”报警,同时小学不准参加火灾的扑救.

  ⑦加强学生管理,以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制度

  ①走公路自觉实施路队制。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右边行走。

  ②通过公路须直行通过,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③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11④乘车时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⑤不准乘坐货运机动车,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学生骑乘自行车.体育活动的安全制度

  ①体育教师必须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注意的事项.

  ②体育教师要与医务人员密切配合,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

  ③体育教师要和体育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和设置警示标志.并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运动秩序和规则。

  ④学生上体育课,教师要指导他们做好准备和整理活动,避免肌肉、韧带拉伤,坚决杜绝“放羊式”体育课的出现.

  ⑤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时,衣服要宽松,不应穿带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它尖利或硬质物体,要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

  ⑥体育活动要严密组织,严格纪律.⑦体育设施必须安装牢固。

  ⑧学生不得攀爬有关体育设施,如:兰球架等

  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一、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如交通安全、上放学路途安全、防火安全、校内外活动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二、加强对该班级学生的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时时处处留心学生的安全.

  12三、组织学生集体活动,需事先报告办公室,并且做好登记,经批准后方可组活动,活动结束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安全情况。

  四、班级发生失窃或学生连续旷课,违法犯罪等意外或重大事情时,除一面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外,一面就及时报告学生监护人和学校办公室。

  五、常规工作:

  1、星期一上午课间操到校组织班级学生参加全校升旗仪式。

  2、负责主持班会课,并写好主题班会教案及时交教导处.

  3、凡学校(含年段、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集会、参观、外出等)应负责到场组织。

  4、每天课间操须到场督促检查本班学生做操情况。

  5、协助组织本班学生体育锻炼。

  6、检查学生出勤情况,遇学生半天无故缺席的,应了解情况,遇学生一天无故缺席的应马上家访。

  7、组织班级的课外活动,维持良好秩序。

  8、安排好每天班级值日生和包干区卫生,以及学生在整理和打扫卫生时的安全。

  9、随时留心教室设备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报告。

  学科教师安全职责

  1.教学人员既要管教又要管导,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教育情况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

  2.主动配合班主任搞好教育活动,协助维护秩序。

  3、及时上岗,认真护导,认真参加学校各类活动的搭班工作。

  饮食卫生制度

  13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卫生制度:

  一、食品卫生安全有专人管理和负责.二、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方可上岗。

  三、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五、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六、食用工具每天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食(用)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七、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八、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九、搞好操作卫生、冷菜配餐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十、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十一、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工作。

  小卖部安全制度

  1、持证上岗(健康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2、小卖部不出售过期变质食品,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3、各种食品(饮料)应在有国家卫生许可的厂家或销售点购买,严防各种卫生不合格食品流入学校

  4、搞好小卖部的卫生工作,做到卫生、清洁、安全。

  食堂工作安全制度

  14为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有利于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对食堂提出四防措施:

  [一]防盗:

  1、贵重物品专人负责保管.采购、保管要账目清楚。下班要关好门窗,并及时检查.2、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保管室。

  3、加强食堂的防盗措施,安装必要的防盗设施,做到有备无患。

  [二]防电:

  1、食堂的电器设备较易损坏,工作人员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安排修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要管理好电灯、电扇、冰箱等用电设备,防止漏电、触电事故发生。

  [三]防火:1、食堂用火情况突出,必须安全小心,不能大意.2、用火后要及时熄灭,防止死灰复燃。

  3、易燃物品(如干木柴、纸等)要远离灶头。

  4、食堂工作人员离校要仔细检查,防止隐患。

  [四]防中毒:

  1、保持食堂内外的清洁卫生,每天要勤打扫。餐桌、餐具安放要整齐,且餐具要经常消毒,每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2、不购变质、不洁的食品。生、熟餐具要分开.食品清洗要仔细。菜肴要煮熟。变质菜、饭要及时处理。

  3、做好食堂人员本人的清卫工作,定时定期进行体质检查.微机室安全管理制度

  15一、微机室的装备是学校现代化教学设施之一,要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备加爱护。

  二、室内所有设备要按统一要求编号定位,登记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三、要保持室内清洁,师生进入微机室应换鞋或加鞋套,并按指定座位就坐,未经任课老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动机器,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四、开机前应先查看电源是否可靠拨接、计算机设备是否完好齐全以及登记册上前一次使用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明确责任.发现损坏要向老师报告,损坏责任为上一次上机者将追究别人责任,自己损坏的要主动报告并承担责任,要求赔偿的一定要赔偿。

  五、上机操作严格按程序进行。遇到问题应请示教师指导,发生故障或突发事件,应立即切断电源。电源切断后,至少间歇一分钟方可再次接通,严禁连续接通和断开。使用结束后,要按程序关机,并认真填写使用情况登记册,经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

  六、不得在机上摆放物品,切忌让细小物件落入机器缝隙内.严禁随意搬动机器、打开机箱盖以及接插各种电缆。

  七、设备要注意防尘、防潮、放火、防盗,并责任到人。如有损坏,除及时维修外,还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如属人为事故,要照价赔偿。

  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要坚持各级主管领导负责制,切实抓好安全教育,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实验室要建立健全有关操作规程,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当班教师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每次实验结束和下班前,都要切断电源、水源、气源等,消除火种、关锁好门窗等。

  三、凡有危险性的实验,任课教师必须首先讲清操作规程,安全事项,其后必须两人以上进行实验,不得随便让非实验人员操作.

  16四、使用剧毒药品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报批,两人领取,一次用完,多余及时上交。

  五、实验室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易燃、有毒的物品,应按规定存放于专门地点,用后关紧阀门开关,以防泄漏.

  六、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经常检修,维护线路以及通风、防火设备等。

  七、严禁在实验室内抽烟与未经批准动用明火,做好防火与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八、如发生不安全紧急情况,要及时报警。

  九、凡违反安全规定造成的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准隐瞒不报,并按有关规定对主管领导与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保卫人员岗位职责

  一、保卫人员必须具有高度责任感,经常宣传执行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工作指示精神,结合各时期的工作任务,积极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二、协同各部门建立各安全防范制度,监督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防止事故发生。

  三、掌握学校内部治安动态,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汇报。

  四、及时处理学校偶发事件,查破内部人员作案的一般案件,追查事故责任

  五、做好节假日的安全检查、保卫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六、抓好门卫制度的落实,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出入学校。

  七、督促检查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学校纪律,禁止外来车辆进入学校。

  八、发生案情要组织力量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上级和公安机关报案。

  九、要经常巡视学校,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师生财产安全.十、完成学校及上级机关交办的有关安全保卫工作。

  1门卫制度

  一、门卫要有高度责任感,坚决执行学校安全保卫制度,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按学校规定,按时开、关校门,并经常检查各幢楼房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三、要做好”双休”时间及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校

  四、协助学校做好收发传达工作及公共场所卫生清洁工作,保持校容整洁。

  五、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8

篇六:学校安全管理办法

  

  学校安全的管理制度办法8篇

  学校安全的管理制度办法(精选篇1)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除了要抓好学校的工作外、家庭教育也是重要的一环。家长是孩子的第13

篇七:学校安全管理办法

  

  学校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加强安全隐患排除。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学校要实行安全隐患检查、登记、整改、销号制度。定期对校舍(墙)及教育教学设施、器材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逐个登记造册,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消除隐患后销号。

  2、加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班主任应对本班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负责,各任课教师应主动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级的安全管理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各班应设立学生安全委员,并充分发挥其在班级安全管理中的作用。要加强学生参加校内集体活动的组织与管理。要加强对学生春季预防流行疾病、夏季游泳、冬季防火等具有季节性特点的安全教育,杜绝学生下河游泳、下水捕鱼,教育学生不玩火、不玩电、不玩火药爆竹,不带木棒、小刀、匕首、气枪等利器进校园。

  3、加强安全防范。各年级每周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各班主任老师要充分利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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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等各种有利时机,对学生进行水、电、火、煤气、雷电、交通、饮食、体育活动、劳动实践、外出活动等方面的安全常识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4、实行告知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意外伤害事故要以最快的速度告知学校,学校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救治。并报县教育局;学生旷课出走、失踪、无故离校等现象,班主任必须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和值周人员,并及时进行家访,学校如有作息时间变动、学生有身心疾病和行为有异常情况等都应及时通知家长。

  5、实行安全合同制度。学校要加强学生上学和放学路途的安全管理,做好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组织工作,加强对学生乘车安全工作的指导,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乘坐三轮车等农用车辆,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台帐,做到每次接送登记造册,记录清楚。学校建立安全防范网络,实行24小时值班和进出校门登记制,保证安全信息渠道畅通,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并处理;节假日及寒暑假,实行领导巡查、中层干部带班、教师值班的三级值班制度。

  6、实行安全检查制度。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建筑、体育设施、课外活动器材、基础设施等,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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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或进行维修,拆除或维修前应悬挂或设置危险警示牌。

  7、加大安全应急预防。学校应建立重、特大安全事故预案制度,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熟悉预案,明确任务和处置措施。

  8、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学校每学期要开展一次以上安全教育会,并邀请执法部门人员进行自我防范意识讲解和指导,让学生对会议做深刻的认识,并以书面形式反馈。

  二、教学过程中的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要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严禁擅自脱离课堂及不按要求进行教学。

  3、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值周教师要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4、教学期间,值周教师负责锁好学校大门,无特殊情况不准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如要进入校园,做好登记管理。

  三、其他工作的学生安全管理

  (一)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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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对校舍及其它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总务处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病的发生。经常检查食堂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安全台帐和食品留样制度,每件样品存放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

  (二)集合、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合、做操由行政值周教师负责统一指挥,班主任做好配合工作,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合、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进出要有序,严防踩踏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合、做操应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指定位置,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三)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灾害时,要立即启动预案,组织学生紧急疏散,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

  3、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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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校外安全工作的管理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派出所抓好治安工作。

  2、值周教师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保护学生的安全。

  3、加强对学生路途安全的教育,每天放学送队教师必须送过指定路段,然后叮嘱学生结对返家,对幼儿班学生要求家长亲自接送。

  4、路队管理。各路队负责教师做好路队管理,对所负责的路队学生的安全负责,并要求学生家长轮流接送。

  五、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教育,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3、进一步搞好校园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

  4、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小店和饮食摊点的检查力度,杜绝不卫生和“三无”食品进入学生口袋。

  六、安全考核

  各负责人、班级,凡发生重大事故和财产损失的实行一票否决,年终不得评先、评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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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学校安全管理办法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方案(5篇)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方案篇1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一、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和《任课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教师要以《守则》、《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法》等为依据,做到经常宣传讲解,不厌其详、不厌其烦,并作好督促、检查工作;

  三、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体罚、欺侮学生,任何情况都不得把学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学生的课,若因教师的言行不当而导致学生发生重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事件,当事教师除按上级有关法律规章处罚外,一切经济责任由当事教师承担;

  四、教师要按时上班、准时上岗,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处理,若教师不在岗造成的事故由该教师负责,教师在放学后不得把学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教师负责;

  五、班级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教师不得自立项目,乱订教辅资料,乱收费,更不得向学生罚款和向学生收纪律保证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六、全体学生应积极参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办理有关保险赔付手续;

  七、教师要和学生共同搞好大扫除,教室后窗由教师打扫,打扫卫生一定要留意安全,要按时放学,教育学生不在路上逗留,应按时回家,留意交通安全;

  八、值班的教师、领导负责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严格遵守值班职责,上下午均提前30分钟上班,加强上课前的巡视和课间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九、若发生重大事件,教师应及时上报学校,再由学校报上级协同处理。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方案篇2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辅导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方案篇3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隽水派出所,一份报隽水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学校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

  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方案篇41、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由李媛媛老师负责。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5、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7、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8、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9、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10、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11、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篇九:学校安全管理办法

  

  校园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安全稳定,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防

  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安全包括校园范围内的政治、教学、消防、交通、卫生、网络、公共秩序等涉及人身和个人财产的的安全,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的安全。

  第三条

  校内安全管理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保卫处负

  责组织和检查落实,其他处(室)、院(系)及个人配合和具体实施。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分工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全面的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尽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

  第五条

  学校安全管理包括下列任务:

  .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

  .维护校园稳定。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等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调查与处置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调解处理内部矛盾纠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严格安全管理。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管制度,落实安全管

  理措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各类案件或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果断及时处理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

  .协助查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校内及与学校有关的刑事、治安案件、安全事故和其他涉及校园安全的情况;保护案发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第二章

  第六条

  安全教育

  学校各处(室)、院(系)应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工开

  展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交通安全教育;

  .消防安全教育;

  .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防盗、防骗、防抢、防人身伤害教育;

  .实习、实训1、勤工助学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

  .体育运动安全教育;

  .劳动及日常活动安全教育;

  .逃生自救应急疏散演练。

  第七条

  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活动中;将放假前、开学初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向学生介绍水陆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等。

  第八条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帮助学生克服

  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出走,他伤、自伤、自残等事故。

  第九条

  地

  和设施,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条

  理。

  加强对驻校工程队和其他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和管

  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教育阵

  第三章

  公共安全

  第十一条

  校园公共安全秩序要求如下:

  .学校各类人员应当严格自律,严禁打架斗殴、盗窃、赌博、酗酒、破坏公物等违规违法行为。

  .严禁聚众闹事,制造和传播谣言故意引发事端,制造校园秩序混乱。

  .禁止私藏、携带管制刀具、危险物品、易燃、有毒等违禁物品进人校园。

  .禁止传播和散布反动言论、伪科学及封建迷信思想。

  .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饲养一切动物。

  .严禁未经批准在校园内张贴各类信息广告。

  .严禁学生到江河、湖泊、池塘游泳和戏水。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做好楼宇安全设施的维护,禁止在校园内翻越门窗、围墙和登上屋顶等危险行为。

  .禁止进行一切传销活动。

  危险品管理要求如下:

  第十二条

  1.各处(室)、院(系)应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管理。

  危险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品的特性和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严格按要求规范使用。

  各种危险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或专用危险品橱柜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对危险品的领用、消耗,应随时登记。危险品的废弃物应分类收集、统一处理,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11禁止私藏、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第四章

  第十三条

  消防安全

  学校消防安全要求如下:

  .依据《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消防安全规定,加强检园日常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

  .保卫处负责配备各建筑物内消防灭火器材、疏散指示标志等,指导和监督使用单位管理和使用好消防设施和器材;制订消防应急预案,开展消防培训、演练等;配合有关部对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进行消防安全审查,竣工验收等。

  .各处(室),院(系)应按规定确保各自工作区域内的防器材完好有效,保持安全散通道畅通无阻:有关管理人员能熟练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熟悉蔬散逃生方向与通道,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的安全撤离和流散。

  .严禁随意动用或拆卸,坏消防设施:严禁积拉乱接电线,偷窃电能的行为: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会做饭、生火;严禁在校区内焚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和燃放“孔明灯”。

  第五章集体活动安全

  第十四条加强校内外集体活动的管理,严格实行活动审批备案制度。

  .组织大型集体活动的院(系)或学生团体,要负责安全管理工作,须有老师指导,明确责任人,制定安全工作方案,200人以上的集体活动须向学生处或团委报批,并报保卫处备案,加强安全督促工作。

  .各院(系)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必须制定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带队老师。凡是组织集体外出活动须向学生处报批,学校领导批准,然后报保卫处备案。

  第六章

  第十五条

  离校安全

  学生离校安全管理方面要求如下:

  1.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前,各院(系)须对学生进行例行安全

  教育,重点强调安全纪律和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止诈骗及盗抢财物的安全。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各院(系)须重点进行防止诈骗、防止落入传销网络的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

  .建立学生实习实训联系制度。各院(系)在学生实习实训期间,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与学生联系,掌握实习期间安全状况。

  .严格实行请假、销假、报告制度。学生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和日常回家或离校外出时,实行院(系)批假、销假、到家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学生擅自离校不归,院(系)要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同时通

  知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对学生劝回工作;对擅自离校失去联系的学生,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帮助寻找。事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对擅自离校的学生给予处理。

  第七章道路交通安全

  第十七条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方面要求如下:

  .交通主干道要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标线,如限速、禁鸣、分道线等;机动车道要设置合理、适当的减速装置,进人校园的所有车辆,必须限速慢行。

  .校园内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各种车辆必须在规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

  .学生一律禁止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辆(包括摩托车和改装燃

  油助力车)。

  .校园道路应保持畅通无障碍,道路施工应事先报财务装备处、后勤管理处与保卫处审批,施工现场应设置隔离带,并设置明显的警不标志。

  第八章生理与心理健康安全

  第十八条学校生理与心理健康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以及心理疾病的预防。

  第十九条加强对体育课教学等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科学开展运动技术要领、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学校体育课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地理、气候条件。

  第二十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特异体质学生,应告知学生及其家长、老师,并按规定不安排其进行相关活动;对因心理、精神问题或身体疾病而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生活的学生,应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监护,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来校办理离校回家治疗手续。

  第二十一条

  强化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组织工

  作。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有关精神,积极办理相应手续,确保全员参与、全程服务,解决学生医疗后顾之忧。同时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商业医疗保险,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九章饮

  第二十二条

  食品卫生安全

  校园饮食卫生安全要求如下:

  1.加强饮食卫生管理,规范食品加工流程,执行《食品卫生法》,严防食物中毒、传染病以及投毒破坏的行为。

  .食堂设施设备及食品采购、运输、加工、出售,储存等环节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严把食品质量关。

  .食堂工作人员应经卫生防疫部门批准,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不得聘用传染病原携带者或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食品加工经营。

  .严禁到无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场所就餐,严防食品中毒等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章

  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

  第二十三条

  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要求如下:

  .学院校园网应当建立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记录并留存有关用户日志信息;加强校园网络的日常维护与管理,落实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有效防范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

  .加强校园网络各类信息与交流平台的监管,对非法、有害的各类信息应及时采取清除与防范措施,保障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

  .学校对外信息发布统一由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内任何组织、团体或个人不得擅自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未经批准的各类信息。

  第十一章门卫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门卫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门卫必须严守岗位,尽职守责,热情服务,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严格查验制度,认真做好来客来访登记和外来车辆的进出登记;对外出的车辆注意检查,携带公物及贵重物品出校门、一律凭盖有主管部门公章的有关证明,经检查登记后方能放行。

  .学校教职工自备车一律凭保卫处颁发的《车辆出入证》进出校门;外来车辆必须经过允许和登记后方能入校,出租车、改装摩托车、无证无牌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第十二章学生公寓安全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内学生应遵守下列作息及安全纪律: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学生无特殊情况均不得晚归和深

  夜外出,晚归或深夜外出的学生必须在值班室凭有效证件登记并说明情况。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身财物,特别是贵重物品,防止丢失被盗,提倡学生在公寓内租用保险柜。

  .离开寝室时应关好门窗,保管好房门钥匙,不得将房门钥匙转借给他人,不得私自更换锁具和配制钥匙。

  .禁止从公寓楼向外抛掷物品,危害他人安全和破坏环境卫生。

  .禁止在公寓内经商、推销和做广告等。

  .遵守公寓会客制度,严禁将非公寓人员带入学生公寓或留宿,防止不法人员乘机进行盗窃、诈骗等不法活动。

  第十三章

  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对学校安全检查要求如下:

  .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所属区域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保卫处、学生处每学期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两次以上安全检?;各处(室)、院(系)每个季度要组织一次安全自我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各班级每个月要定期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并组织进行自查自纠。

  .各院(系)每学期对于安全教育与管理等情况应做出面总结,向学校安全维稳领导小组汇报。

  第十四章

  外来暂住人口登记管理

  第二十七条外来暂住人口指凡不属于学校正式编制教职工且在校内暂住的聘用人员、门店租赁经营户、教职工请的保姆,外来租住人员、基建维修施工公司员工及常住职工亲属等,必须到学校保卫处登记。

  第二十八条

  原件和复印件,即:

  所有外来暂住人口必须带身份证、暂住计生证的(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育龄妇女应当提交原籍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3)暂住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二张。

  第二十九条

  学校各部门或部门教职工引进的外来人口,由该

  部门负责管理,并督促及时报保卫处登记管理。

  第十五章

  第三十条

  附则

  本办法由学校保卫处、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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