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规定4篇

时间:2023-08-08 08:27: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规定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标准

  为规范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提高用车效率,保障企业资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一、车辆选购

  1.车型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能够满足企业公务需要,且具有较高的燃油经济性。

  2.车辆应具有必要的安全配置,如安全气囊、ABS等。

  3.车辆应根据企业需求选购相应级别的车型,不得超标准选购。

  二、车辆使用

  1.公务用车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制度,严禁私自外借、私自改装、私自加装非法设备。

  2.公务用车应按规定保养,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正常使用。

  3.公务用车应按规定使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记录。

  三、车辆保管

  1.公务用车应有统一的管理制度,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

  2.公务用车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3.公务用车应定期进行保险和年检,保证车辆在合法状态下使用。

  四、车辆报废

  1.公务用车应在使用寿命结束后及时报废,严禁私自出售或转

  -1-

  移。

  2.公务用车的报废应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按照本标准进行实施。如有违反本标准的行为,企业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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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规定

  

  国有企业公车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XX集团有限公司

  车辆综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集团车队公务车辆和驾驶员队伍的有效管理,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效能建设和政府采购等规定,特制订本车辆综合管理制度。

  一、车辆使用制度

  1.集团领导工作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原则上相对固定,部室站队工作用车按领导分管对口用车。一般情况下,办公室不再调度派车。

  2.严禁擅自将公车外借,若有违反,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该车驾驶员负全责,并按纪检监察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等情况用车,办公室统一安排所有车辆。部室用车要接受调剂。

  二、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审批程序:车辆需要维修、保养、装潢或添置设备用品的,须经分管领导准许,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后,经办公室备案,驾驶员凭《维修联系单》到市采购中心定点厂家维修。维修金额估计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先由车辆维修方面技术人员出具项目清单报办公室批准,后进行维修。

  在外地发生故障或车辆突发故障等情况下需要及时维修的,必须事先电话报告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经同意后进行维修,事后补办《维修申请单》等手续。

  2.费用结算:厂家每季度凭《维修联系单》和驾驶员签字的维修清单送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到财务室核销。

  3.建立维修台账:由办公室建立一车一档,详细掌握车辆情况,如维修时间、维修厂家、更换部件名称、部件价格等。

  三、车辆用油制度

  集团车辆用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实行一车一卡,设定加油卡权限,限车号加油。特殊情况下需要现金购买油料的,必须事先报告分管领导,说明原因。

  四、车辆保洁制度

  驾驶员应随时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

  五、车辆保险制度

  根据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中标的保险公司中择优投保。投保险种按照节约、必需的原则进行确定。

  六、车辆验审制度

  驾驶员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所驾驶车辆的验审工作,因驾驶员疏忽而导致车辆脱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等)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七、车辆停放制度

  1.在集团大院落内,公务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车位上。

  2.晚间与节假日,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集团大院内。但因工作需要晚间不能停放在集团大院内的车辆,在充分考虑停放安全的前提下,由驾驶员就近选择合适停放场地,由于车辆停放地点(场合)不当,监管不力,而被他人造成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修复费用;

  八、车辆更新办法

  集团车辆使用年限或行驶总里程达到省相关规定的,可申请更新车辆,根据集团统一的车辆购置计划购置新车。更换下来的旧车按规定作拍卖处理。

  九、附

  则

  1.本《综合管理制度》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2.本《综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如与上级政策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附件1:

  驾驶员管理

  一、驾驶员职业行为规范

  1.爱岗敬业,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虚心好学,努力提高驾驶业务水平。

  2.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要的不要,不该传的不传,不准托领导办私事,严禁以领导的名义办私事,严禁向有关单位索要财物。杜绝在财务报销中弄虚作假。

  3.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严禁超速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疲劳驾车,严禁闯红灯、抢黄灯,不违规停车,不开赌气车、英雄车、故障车。

  4.自觉执行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工作要求准时出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5.爱护车辆,规范驾驶,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和车况良好。按有关规定进行加油和维修,自觉降低行车成本。

  6.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上班衣冠整洁,言行举止大方。

  7.诚实守信,不说假话。

  8.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借,擅自载客。

  9.严禁参与赌博等各类违法活动。

  二、对违纪违法、严重损害机关形象行为的处理办法

  驾驶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向经营主体索要、报销钱物的;

  2.以占有资金为目的,报销弄虚作假的;

  3.私自赊欠财物,给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的;

  4.议论不属于驾驶员职责范畴内的人和事,给单位或领导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参与赌博被查处的;

  6.出现其他严重损害机关形象行为的。

  凡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扣除奖金1000元。出现上述情况二项或二次,以及情节严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办法

  1.开展“双无”(无违章、无责任事故)专项考核奖励,实行一季度一考核一奖励,每季度实现“双无”情况,发放年度安全奖6000元。

  2.违反交通法规而造成的罚款和责任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和处理。

  3.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除了由保险公司理赔外还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扣发当季度安全奖;单位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以上的,扣发全年安全奖。

  4.因严重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而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并暂扣车辆或驾驶证一个月(含)以上的,扣车或扣证期间对责任驾驶员每月扣除500元,扣车或扣证6个月及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而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6.酒后驾车被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对公车私用的处理办法

  公车使用不得有下列行为:

  1.用于婚丧嫁娶;

  2.用于走亲访友;

  3.用于钓鱼等休闲活动;

  4.用于接送子女上下学;

  5.非公务进入旅游景区;

  6.非公务停放在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

  7.停放在洗浴中心、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8.允许他人使用公车学习车辆驾驶;

  9.使用公车往返老家;

  10.其他公车私用行为。

  凡出现上述违规行为之一被举报查实的,责令该驾驶员写出书面检查,并当月扣发500元;公车私用所发生的费用由驾驶员全部承担。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交通事故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同样由驾驶员承担。

  五、关于ETC管理和过境费、停车费、出差伙食补贴的报销办法

  1.严格ETC管理,ETC安装后不得擅自拆下或移作他用,ETC意外掉落或出现故障,驾驶员不得擅自处置,必须及时报告,由联系ETC公司进行处理。

  2.因特殊情况而需现金缴纳过境费的,报销时应当在报销单上注明原因。

  3.出差伙食补贴的报销标准,按照集团管理制度汇编规定执行。

  4.出差伙食补贴、停车费和个别过境费原则上实行每月结报。

  5.出差伙食费和个别过境费报销情况应当与《出差情况登记表》和ETC记录相吻合,不相吻合的应当注明原因,未注明原因的不予报销。

  六、年度考评办法

  每年结合年终考核,对驾驶员在思想品德、驾驶技能、服务态度、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对综合测评排名倒数第一的,要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倒数第一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XXX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日印发

篇三: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规定

  

  XX集团有限公司

  车辆综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集团车队公务车辆和驾驶员队伍的有效管理,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效能建设和政府采购等规定,特制订本车辆综合管理制度.

  一、车辆使用制度

  1.集团领导工作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原则上相对固定,部室站队工作用车按领导分管对口用车.一般情况下,办公室不再调度派车.

  2.严禁擅自将公车外借,若有违反,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该车驾驶员负全责,并按纪检监察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等情况用车,办公室统一安排所有车辆.部室用车要接受调剂.

  二、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审批程序:车辆需要维修、保养、装潢或添置设备用品的,须经分管领导准许,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后,经办公室备案,驾驶员凭维修联系单到市采购中心定点厂家维修.维修金额估计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先由车辆维修方面技术人员出具项目清单报办公室批准,后进行维修.

  在外地发生故障或车辆突发故障等情况下需要及时维修的,必须事先电话报告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经同意后进行维修,事后补办维修申请单等手续.

  2.费用结算:厂家每季度凭维修联系单和驾驶员签字的维修清单送办公室,

  由办公室统一到财务室核销.

  3.建立维修台账:由办公室建立一车一档,详细掌握车辆情况,如维修时间、维修厂家、更换部件名称、部件价格等.

  三、车辆用油制度

  集团车辆用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实行一车一卡,设定加油卡权限,限车号加油.特殊情况下需要现金购买油料的,必须事先报告分管领导,说明原因.

  四、车辆保洁制度

  驾驶员应随时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

  五、车辆保险制度

  根据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中标的保险公司中择优投保.投保险种按照节约、必需的原则进行确定.

  六、车辆验审制度

  驾驶员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所驾驶车辆的验审工作,因驾驶员疏忽而导致车辆脱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等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七、车辆停放制度

  1.在集团大院落内,公务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车位上.

  2.晚间与节假日,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集团大院内.但因工作需要晚间不能停放在集团大院内的车辆,在充分考虑停放安全的前提下,由驾驶员就近选择合适停放场地,由于车辆停放地点场合不当,监管不力,而被他人造成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修复费用;

  八、车辆更新办法

  集团车辆使用年限或行驶总里程达到省相关规定的,可申请更新车辆,根

  据集团统一的车辆购置计划购置新车.更换下来的旧车按规定作拍卖处理.

  九、附

  则

  1.本综合管理制度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2.本综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如与上级政策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附件1:

  驾驶员管理

  一、驾驶员职业行为规范

  1.爱岗敬业,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虚心好学,努力提高驾驶业务水平.

  2.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要的不要,不该传的不传,不准托领导办私事,严禁以领导的名义办私事,严禁向有关单位索要财物.杜绝在财务报销中弄虚作假.

  3.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严禁超速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疲劳驾车,严禁闯红灯、抢黄灯,不违规停车,不开赌气车、英雄车、故障车.

  4.自觉执行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工作要求准时出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5.爱护车辆,规范驾驶,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和车况良好.按有关规定进行加油和维修,自觉降低行车成本.

  6.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上班衣冠整洁,言行举止大方.

  7.诚实守信,不说假话.

  8.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借,擅自载客.

  9.严禁参与赌博等各类违法活动.

  二、对违纪违法、严重损害机关形象行为的处理办法

  驾驶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向经营主体索要、报销钱物的;

  2.以占有资金为目的,报销弄虚作假的;

  3.私自赊欠财物,给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的;

  4.议论不属于驾驶员职责范畴内的人和事,给单位或领导造成不良影响

  的;

  5.参与赌博被查处的;

  6.出现其他严重损害机关形象行为的.

  凡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扣除奖金1000元.出现上述情况二项或二次,以及情节严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办法

  1.开展“双无”无违章、无责任事故专项考核奖励,实行一季度一考核一奖励,每季度实现“双无”情况,发放年度安全奖6000元.

  2.违反交通法规而造成的罚款和责任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和处理.

  3.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除了由保险公司理赔外还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扣发当季度安全奖;单位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以上的,扣发全年安全奖.

  4.因严重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而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并暂扣车辆或驾驶证一个月含以上的,扣车或扣证期间对责任驾驶员每月扣除500元,扣车或扣证6个月及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而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6.酒后驾车被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对公车私用的处理办法

  公车使用不得有下列行为:

  1.用于婚丧嫁娶;

  2.用于走亲访友;

  3.用于钓鱼等休闲活动;

  4.用于接送子女上下学;

  5.非公务进入旅游景区;

  6.非公务停放在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

  7.停放在洗浴中心、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8.允许他人使用公车学习车辆驾驶;

  9.使用公车往返老家;

  10.其他公车私用行为.

  凡出现上述违规行为之一被举报查实的,责令该驾驶员写出书面检查,并当月扣发500元;公车私用所发生的费用由驾驶员全部承担.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交通事故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同样由驾驶员承担.

  五、ETC管理和过境费、停车费、出差伙食补贴的报销办法

  1.严格ETC管理,ETC安装后不得擅自拆下或移作他用,ETC意外掉落或出现故障,驾驶员不得擅自处置,必须及时报告,由联系ETC公司进行处理.

  2.因特殊情况而需现金缴纳过境费的,报销时应当在报销单上注明原因.

  3.出差伙食补贴的报销标准,按照集团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4.出差伙食补贴、停车费和个别过境费原则上实行每月结报.

  5.出差伙食费和个别过境费报销情况应当与出差情况登记表和ETC记录相吻合,不相吻合的应当注明原因,未注明原因的不予报销.

  六、年度考评办法

  每年结合年终考核,对驾驶员在思想品德、驾驶技能、服务态度、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对综合测评排名倒数第一的,要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倒数第一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XXX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日印发

篇四: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规定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篇: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总体要求,规范公司公务车辆运行管理,提高运营效率,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贯彻执行中央以及有关部门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最新规定;

  (二)公司所有公务车辆仅用于企业经营,企业负责人及高层管理人员均不配备专车;

  (三)厉行节约,合理高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切实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

  三、管理责任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公务用车的购置、更新、保养、维修以及日常使用等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

  四、管理方式

  (一)公务车购置:

  1、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车型应根据实际用途按照实用节俭的原则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数量。

  2、新购置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要控制在购车价格1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商务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要控制在购车价格38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

  3、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等原因必须配备较高标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公司应按照“三重一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严格控制数量。

  (二)公务车租赁:

  1、公司公务车租赁仅限于自有公务车无法满足业务需要或于外地开展的业务自有公务车使用成本高于当地租赁成本时。

  /22、所有租赁车辆均签订公司《车辆租赁协议书》或由具备相关资质的租车公司提供的制式租车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照公司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评审及审批程序;经审批生效的车辆租赁合同送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3、车辆租赁费用标准按照日租金(含燃油费、司机劳务费,不含路桥费、司机餐费及开票税费等)轿车(排气量1.8升及以下)不高于500元,货车(载重量3.5吨及以下)不高于600元,商务车(排气量3.0升及以下,载客量7人及以下)不高于1200元执行。

  (三)公务车使用及保养维修

  1、依据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程序,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登记制度,确保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公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

  2、严禁公车私用,通过新型技术等手段,随时监控车辆使用情况。

  3、车辆调度遵循先急后缓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使用效率。

  4、公务车日常使用程序、保养维修及司勤人员管理按照《XXXX公司车辆及司机管理办法》执行。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二)本办法如与公司原有规章制度不一致,按本办法执行。

  (三)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第二篇: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一、公务用车范围

  1.党委领导公务用车;

  2.党委大型活动专项用车;

  3.党委接待来访客人用车;

  4.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务用车。

  二、公务用车使用规则与规程

  1.办公室要做好为党委领导用车和各类公务用车的服务工作,领导提前预定的用车,要保证百分之百的到位率;临时性用车,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保证车辆到位率。

  2.党委大型活动专项用车,需由主办单位提出书面用车申请并经主办单位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

  3.学校党委接待来访客人用车,接待人员要根据来访者的有关情况安排好车辆,接待工作结束后填写《党委办公室公务用车登记表》。

  4.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用车,用车后填写《党委办公室公务用车登记表》。

  5.每月进行一次公务用车的审核、结算工作。经审批人和用车人对用车情况审核无误后,党委办公室与学校运输服务中心、校长办公室等单位结算用车费用。

  第三篇: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做到维护保养经常化、车辆使用合理化,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用车管理

  1.公务用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配使用;各用车部门要相互体谅,服从安排,共同维护学校公务用车管理秩序。

  2.公务用车禁止私用,公务用车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3.办公室要及时做好车辆维修、年审、换证等用车准备工作,以满足学校公务用车需要。

  二、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㈠

  一类用车范围

  1.学校领导外出工作用车。

  2.教育局领导或检查组来学校视察、检查用车。

  3.接待上级有关人员、兄弟学校领导、外事活动、聘请外单位专家以及需接待的重要客人用车。

  4.财务到银行办理现金业务用车。

  5.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用车。

  6.配合学校宣传和招生工作应急用车。

  ㈡

  二类用车范围

  1.副校级以上领导外出工作用车。

  2.受公司领导委托外出工作用车。

  3.协作单位工作用车。

  4.购置批量物品及批量设备运送、维修用车。

  ㈢

  派车标准

  1.3-4人以内派小轿车。

  2.5-8人派格瑞斯面包车。

  3.8-19人酌情派丰田中巴。

  三、公务用车申请程序

  1.申请用车,必须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内容包括:申请人及人数、部门、事由、目的地、用车时间、领导签字。市内用车需提前一天、市外用车需提前三天、组织大型活动需提前一周提交《公务用车申请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

  2.紧急公务用车直接联系办公室协调。

  四、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公务用车的安排调度应遵循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

  2.正职校领导安排相对固定公务车及司机,副职校领导安排相对固定公务车,公务外出由学校办公室安排公务车及司机。

  3.各部门接待重要客人的用车,须由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并在《公务用车申请表》上签字后,交办公室安排车辆。

  4.办公室安排车辆时填写《公务用车派出单》,注明司机姓名、随行人数、目的地、用车时间、派车人签字等,公务用车由专职驾驶

  员负责管理和驾驶。公务用车派出后,司机应要求用车人签字并将《公务用车派出单》交回办公室备案。

  五、驾驶员安全行车要求

  1.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本职工作。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守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三超一越”(三超:超载、超速、超长、宽、高;一越:越过实线超车或行驶)。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驾车时不得吸烟、饮食、闲谈、使用手机。

  4.严禁“病”车上路行驶,不得将车乱停乱放。

  5.不得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六、车辆保养维修

  1.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保持外观良好、内饰清洁。

  2.驾驶员出车前必须检查方向系统、刹车、车灯、喇叭、雨刮等是否正常,机油、冷却水、电池液、轮胎气压是否足够,所载货物是否紧固。

  3.行驶中应注意各部件总体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按规范停车检查,没检修好不得继续行驶。

  4.完成出车任务后,须对车辆各部件进行检查,为下次出车做准备。

  5.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及保养制度,所有公务用车都必须到学校定点厂家维修保养(离开沈阳行政区域发生故障的车辆除外,但须经分管车辆的办公室领导同意方能修理);

  6.车辆维修保养、年审,包括购置配件、美容等,必须由定点厂家出具《维修保养预算单》,并经校领导审核批准后再实施。

  7.与定点厂发生的费用由指定人员统一结账。

  七、加油管理

  1.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制度。

  2.驾驶员统一使用办公室提供的加油卡到定点单位加油。

  3.驾驶员如发现加油卡丢失,应立即报告,以便及时挂失。否则,造成后果由该当班驾驶员承担。

  4.公务用车原则上用油卡加油,特殊情况须报办公室批准。

  5.办公室要定期对耗油量与行驶路程进行对比检查。

  八、事故处理

  1.车辆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的,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如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未经办公室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完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且当事人须接受学校的处理。

  3.车辆行驶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交警和保险部门报案,并即时与办公室联系,由办公室派人前往现场协助处理。

  4.车祸后的有关保险理赔工作,由当事人配合办公室处理。

  九、保险及年检办理

  1.车辆各类保险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办理。

  2.车辆年检由办公室与车辆驾驶人负责。

  十、附

  则

  1.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车辆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使用。

  2.本办法自校领导审核签字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四篇: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工作人员下乡、出差用车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下乡、出差的管理,保证正常公务用车和公务活动的行车安全,节约经费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用车范围及程序

  1.机关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实行派车制。工作人员下乡、出差,要提前在办公室进行登记,以便进行车辆协调安排。工作人员的自用车辆不作为公务用车,工作人员驾驶自用车辆进行公务活动发生意外,教育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2.工作人员在县城内进行公务活动不派车,距离单位较远的,工作人员可乘坐出租车进行,由办公室统一组织报销;在乡镇进行公务活动需要派车的,提前半天与办公室联系,办公室根据用车情况妥善进行安排。

  3.县以外长途用车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除局领导和特殊情况外,其他人员出差原则上不派车,提倡坐长途交通车。因公务确需带车的,由局长批准。

  4.机关各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驾驶员一律凭局办公室的指令出车。

  二、车辆油耗、保养、安全管理

  1.公务用车加油要由办公室统一开具油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行驶途中确需加油的,必须与办公室联系;车辆要按规定停放,停车后注意锁好车门、车窗,拉紧手闸。下班后及未出车的车辆,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带回家中停放。驾驶员无出车任务时要在单位待命,接到任务立即做好出车准备。

  2.驾驶员要随时注意车辆的安全状况,必须进行定期保养,车辆需维修、保养的,要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到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或保养;驾驶员要经常清理车辆卫生,确保车内外干净整洁,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良好;驾驶员要严格遵守行车纪律,严禁酒后驾车,未经允许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不私自出车,不开赌气车,不开超速车,不开有故障隐患车;驾驶员在请病、事假期间,主动将车及车库钥匙交办公室以备紧急用车。

  第五篇: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车辆安全管理,节约车辆使用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证本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根据“单位统一分配,部门使用管理,申报定点维修”的原则,由综合部负责所属车辆的日常管理与调度。

  二、车辆停放实行事前报备制。除正常用车外,非工作时间(包括下班后、节假日,休息日)本公司所有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在外过夜。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回公司,应事先报告综合部。

  三、综合部应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听从领导的安排,提前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非工作时间不得擅自出车。

  四、因工作需要,车辆临时调度由综合部负责落实,不得擅自出车。所有公务用车未经领导同意,并经综合部备案,不得将车辆外借他用。

  五、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闯红灯、不违停,认真履行职责,不准酒后驾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若车辆违章,由驾驶员本人自行处理。

  六、车辆发生故障由综合部提出申请,汇报至总经理室并说明维修项目,经总经理批准,送修人现场验车并签字后有效。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宁波高新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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