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3篇

时间:2023-08-08 14:27: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税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

  

  开展选人用人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

  XX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开展选人用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精神,我局对选人用人问题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长期以来,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局党组都严格按照中央和总局、省局相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来开展工作,无论是在省局主导下选拔科级干部,还是自主组织股级干部选拔,均无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问题。

  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

  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

  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

  情况;严把决定关,党组讨论决定干部推荐任用人选,坚持党组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决定人选。

  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无“三超两乱”情况

  在此次自查过程中,发现我局存在实有行政编制人数超过核定行政编制人数

  2名的问题。

  产生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一直以来按照

  2003年

  12月

  29日下发的《XX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琼国税发[2003]440号)

  核定的行政编制

  60人进行人员编制管理,并无超编情况。

  2014年

  9月

  19日省局下发了《XX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白沙黎族自

  治

  县国

  家税务局人员

  编制和职数的通知》(琼国

  税发[2014]211号),其中对我局行政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核定数为

  58人,较之前减少

  2名,导致我局实有行政编制人员比核定编制人员多2名的结果。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根据工作需求,本着适应发展、职能整合、优化效能的原则,在及时办理人员退休的基础上,减少公务员招录,以使人员控制在核定范围内。

  我局为正科级单位,我局科级及以上干部提拔均由省局主导进行,因此不存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情况。

  我局内设机构

  9个,实际设置垂直管理机构

  4个,实际设置派出机构

  4个,事业单位

  1个,均经上级机关批准成立,无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

  我局干部职级待遇均经省局批准后下发,无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情况。

  我局所有内设职务均按省局下发“岗责体系”设置,无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情况。

  三、无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说情打招呼情况

  我局干部提拔工作均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

  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进行,且我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未发现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说情打招呼情况。

  四、无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情况

  我局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均无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情况。

  五、无干部档案造假情况

  在我局干部档案管理过程中未发现有造假情况。

  六、无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问题

  经查,未发现我局在职干部职工有兼职情况。

  七、无“裸官”问题

  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配偶子女均在国内居住工作,无“裸官”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未发生有违法违规选人用人行为,但与距离更高要求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

  二是由于受基层职级职数限制,干部提拔空间较小,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

  我们将以这次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篇二:税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1适用范围

  适用本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作业流程及要求

  2.1干部的配备,必须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务名称序列、职数限额内进行。

  2.2职位调查。人教处要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市国税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配备情况,根据机构改革后领导职数设置的规定,以及实际工作需要,适时提出股、科级领导干部配备方案,提交局党组研究。

  2.3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干部

  2.3.2发布公告。根据局党组决定的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推荐要求。,推荐结果向局党组汇报,经局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发布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了解情况,并写出详实的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内容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或民意测验情况。,由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如属于上级党组管理的,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对作出任免决定的干部由党组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对须报上级党组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应向上级党组呈报请示并附有关材料。,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2.4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干部,制定工作方案。,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以问答方式进行,由评委现场独立评分。

  科级职位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考察(民主测评)入围人选,在不同范围的干部中进行。,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写出详实的考察报告。,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任职人选。其中需报上级备案、审批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并明确试用期限。,个人填写《领导干部任职试用登记表》,写出述职报告,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述职,并由所在单位群众进行民主评议,人事部门跟踪考核。经考核胜任现职的,重新发文正式任职;经考核不胜任的,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2.5副科级后备干部管理

  2.5.1选拔,人教部门应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被推荐人选按得到推荐票数的多少,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拟确定后备干部人数与后备干部推荐人选1:2的比例确定应试人选。,由市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分别对后备干部推荐人选进行票决。根据民主推荐、笔试、县(市)局党组(市本级为市局党组)审议三项成绩的总和,由高到低按2:3确定后备干部的考察人选。,对后备干部人选进行票决。按民主推荐、考试、市局、县(市)局党组审议、考察和市局党组票决5项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全市国税系统副科级后备干部。,由各县(市)局党组负责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在县(市)局的副科级后备干部由市局和县(市)局共同管理;市本级的副科级后备干部由市局管理。,分别由市局人教部门和县(市)局人教部门保管。,市局党组根据后备干部使用情况,每2-3年进行补充调整。对不适宜继续作后备干部的,及时调整出后备干部队伍。,统一调配使用副科级后备干部。,除调任、转任、下派,一般在副科级后备干部中选用。,按省局有关规定采取履行面试考察等程序竞争上岗选拔与民主推荐选拔相结合的办法,由市局党组根据实际需要研究确定。

  修订或牵头修订责任部门

  市局人教处

  相关文件及表单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竞争上岗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暂行办法》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干部暂行办法》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副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股级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股级干部民主推荐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民主测评表》

  《干部任免审批表》

篇三:税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

  

  2017年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为了贯彻中共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开展选人用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琼国税党组发[20xx]72号)的精神,我局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我们长期以来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都严格按照中央和总局、省局相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来开展工作。无论是在省局主导下选拔科级干部,还是自主组织股级干部选拔,我们都没有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问题。

  其次,我们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坚决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同时,我们也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

  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组讨论决定干部推荐任用人选,坚持党组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决定人选。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最后,我们自查自纠发现,没有“三超两乱”情况发生。我们将继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选人用人公正、公平、公开。

  在本次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我局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实有行政编制人数超过核定行政编制人数2名。这是由于我们一直按照2003年下发的通知核定的行政编制60人进行人员编制管理,而忽略了20xx年省局下发的新通知,重新核定我局行政编制为58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将减少公务员招录,使人员控制在核定范围内。

  我局是正科级单位,科级及以上干部提拔均由省局主导进行,不存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情况。我局内设机构9个,实际设置垂直管理机构4个,实际设置派出机构4个,事业单位1个,均经上级机关批准成立,无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干部职级待遇均经省局批准后下发,无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情况。

  在干部提拔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进行,且监察部门全程介入,未发现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说情打招呼情况。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均无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情况。在干部档案管理过程中未发现有造假情况。我们未发现在职干部职工有兼职情况。所有干部职工的配偶子女均在国内居住工作,不存在“裸官”问题。

  虽然我们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距离更高要求还存着差距和不足。我

  们将以这次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为了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我们认真研究和宣传选人用人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我们定期组织干部参加选人用人方面的培训和研究,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同时,我们还通过各种渠道宣传选人用人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先进经验,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三、加强监督,严格问责,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为了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我们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了严格的问责制度。我们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我们还建立了严格的问责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误和失职行为进行问责,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在20xx年,《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这项规章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成为我们党

  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们办公室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我们加强了领导,提高了认识。我们把研究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当作一项重要政治政务,从推进工程的高度,切实抓实抓好。我们的秘书长办公会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带头研究,并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和要求。各科室迅速行动,狠抓落实,不仅翻印了研究资料,还制定了相应的研究计划,迅速生产工作总结掀起了研究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的热潮。

  其次,我们认真研究,深刻领会。我们人事科采取了多种形式,如研究原文、专题讨论、观看电教片、知识竞赛等,组织干部深入研究,使《干部任用条例》的研究成为统一思想、树立正气、团结同志、凝聚力量的抓手,成为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准则、推动动力。两年来,我们办公室举办了多次专题研究活动,宣传教育面达到了100%,进一步提高了全办干部学条例、用条例的思想认识。

  最后,我们建立了长效机制,注重规范。我们的秘书长办公会把研究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纳入每年的中心组研究计划,开展专题研究和讨论,并把干部职工研究宣传《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列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加强自查和年中、年度专项检查力度,确保此项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推进、有实效,为进一步规范本办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夯实了基础。

  最后,我们完善机制,加强监督,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我们办公室将继续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和透明度。

  文章没有明显的格式错误,但第四段似乎没有提到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因此删除该段。

  为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我们建立了“防火墙”,并完善了与四项监督制度相配套的工作措施。同时,我们认真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制度,以确保选人用人的风清气正。

  其次,我们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我们全面落实干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提名及讨论决定、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制度,严格做到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不审批。两年来,我们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没有发生一起因程序不当而引发的群众投诉案件。

  第三,我们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规避选人用人风险。我们切实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跟踪管理,组织纪检组和人事科深入查找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的廉政风险点,编制了风险防范流程图、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在具体工作中,机关纪检组全程参与,并对敏感问题和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控。近两年来,本办所提拔使用的干部,纪检组全程参与不“双推”监督,并对所提拔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有效防止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最后,我们严肃换届纪律,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我们及时组织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严肃换届纪律、整治用人不正之风”专题会议,重点对《四项监督制度》和《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讨论,并通过发放研究卡片、短信提醒等多种形式让中央和省的各项纪律要求牢记于心。在去年的换届工作中,我们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纪委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相关要求,坚决做到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确保了换届风清气正。

  总之,我们将继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选人用人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本文中存在明显的格式错误,需要对其进行修正。同时,有些段落的表述不够清晰,需要进行小幅度的改写。

  我们的选人用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发现上级对我们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干部对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以及人事工作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方面。因此,我们

  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重视规范选人用人的流程,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以更好地满足上级和群众的期望。

  我们需要认识到,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对于一个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我们需要加强对干部的考察和评估,确保每一位干部都是能够胜任工作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注重干部的培养和提升,让他们具备更高的素质和能力,以更好地服务于组织和群众。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更加注重规范选人用人的流程。我们需要建立科学的考察和评估机制,确保每一个干部的选拔都是公正、公平、公开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注重干部的培训和提升,让他们具备更高的素质和能力,以更好地服务于组织和群众。

  总之,我们需要认真对待选人用人工作,注重规范流程、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以更好地满足上级和群众的期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更好地推动组织的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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