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规划】中山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完整文档)

时间:2023-06-03 14:45:03 来源:网友投稿

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我市实施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期间,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市火化率达100%,“三道两区”历史旧坟专项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规划】中山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民政规划】中山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完整文档)



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


我市实施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期间,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市火化率达100%, “三道两区”历史旧坟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殡葬设施建设有了很大发展,殡葬服务价格管理逐步规范,葬礼葬法改革稳步推进,节俭、文明、健康、科学的丧葬新风初步形成。但是,全市殡葬工作仍存在个别地方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人员和工作措施不够落实;殡葬事业经费投入不足,殡葬设施建设缓慢,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滞后,骨灰管理环节薄弱等问题。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殡葬改革,加强和规范全市殡葬管理工作,使我市殡葬管理工作在“十一五”规划期间(20062010)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殡葬管理政策、法规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绿色中山为原则,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仪服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任务

巩固殡葬改革工作成果,实现葬法与葬礼改革的同步进行,进一步加大殡葬执法力度,规范殡葬管理,实现骨灰多样化处理,节约殡葬用地,倡导生态葬法,改革丧葬习俗,文明节俭治丧,促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

(一)巩固火化率。2006年至2010年,全市火化率要保持100%

(二)加快殡葬设施建设,规范殡葬服务行业管理。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要求,制定“十一五”期间殡葬设施项目建设规划。积极开展优质殡仪服务和创建等级殡仪馆工作,中山市殡仪馆力争到2008年达省等级殡仪馆标准、2010达国家等级殡仪馆标准。同时,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加强监督,确保殡葬改革的健康深入推进。

(三)加强骨灰安放管理,治理乱埋乱葬。完善骨灰安放设施建设,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骨灰安放管理的规定。对已经登记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墓葬应予以保留并加以保护。从2006年开始用三年的时间重点治理新出现的骨灰装棺土葬、建造坟墓散埋散葬。巩固“十五”期间清理历史旧坟和“三道两区”无坟区域的成果,确保新坟不在规定的墓园或公益性生态墓地以外的地方冒出来。

(四)建立殡葬管理信息联络体系。2006630日前,在农村完成村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设立工作,每个村委会设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一名,由村“两委”干部兼任。根据实际需要,在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

(五)倡导殡葬新风,深化葬礼改革。坚持葬法改革与葬礼改革并重,破除丧葬陋习,引导群众文明节俭办丧,逐步转变群众陈旧的丧葬观念,使殡葬法规、殡葬改革政策深入人心,并形成积极支持、自觉参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殡葬改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殡葬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各镇区及有关部门要把深化殡葬改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出成效,把殡葬管理工作目标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考评内容。民政部门是殡葬改革的主管部门,必须主动地做好工作,发挥职能作用。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努力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推动殡葬改革的深入发展,为我市两个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认真制定规划。各镇区要按照本规划方案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区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坚持每年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教育和动员干部群众积极支持殡葬改革。把宣传教育与推行火葬,大力倡导文明、简朴、节俭办丧事,制止丧事中的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结合起来,使群众真正体会到实行殡葬改革的好处,提高实行殡葬改革、依法治丧的自觉性。

(四)逐级建立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强化殡葬管理。各镇区要继续加强殡葬管理,健全和完善有关殡葬管理措施,实行火化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保持火化率达到100%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殡葬管理执法力度,依据市政府《中山市殡葬管理办法》,采取强制管理措施,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加强遗体火化后的骨灰管理,制定具体管理措施,杜绝骨灰再次土葬。加快葬葬礼葬法改革,破除丧葬中的封建迷信和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实行文明、节俭办丧事。进一步加强殡仪馆和镇区的骨灰楼(堂)管理,规范殡葬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殡仪服务质量,使殡葬事业的发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

(五)加大殡葬事业经费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殡葬事业的发展。市镇两级财政要安排相应的殡葬事业专项资金,积极支持镇区骨灰楼(堂)的骨灰寄存设施建设,以完善全市殡葬改革设施的建设。

(六)制定考核办法,搞好检查验收。根据市政府的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要求,民政部门要制定和完善验收考核办法,每年牵头组织对各镇区完成殡葬管理指标的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成绩纳入镇区年度实绩内容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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