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方案】市2015年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05 10:18:04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工作方案按照2015年全省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工作的总体思路,全面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方案】市2015年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计生方案】市2015年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工作方案



2015年计划生育基层指导

工  作  方  案


按照2015年全省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工作的总体思路,全面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推动高层倡导,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稳妥、扎实、有序的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健全、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和机构建设和作用的发挥。

二、推进优化整合,构建卫生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1、推进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职能整合。指导基层深化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改革后的工作职能、框架和机制的探索,年底前完成乡、村、中心户三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能的整合,理顺职能,优势互补。

2、推进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衔接。建立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各业务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计划生育统计与卫生统计有效整合与衔接,加快实现县乡级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等信息交换与共享,尽快实现县乡级人口基础信息的交换与共享。

3、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精简基层台帐,逐步取消村级帐卡簿册,提高工作效能。

三、 坚持强基固本,开展“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年”活动

贯彻落实《辽宁省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以开展“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年”活动为统领,全面规范、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工作能力。

1、加强基层工作网络建设。指导县(区)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改革,合理设置卫生计生部门内部机构;健全乡镇(街道)计生办,更名为卫生计生办公室,增加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并按照常住人口比例配置工作人员,至少有1名以上行政编制人员;配强配齐村级计生专干,村(居)两委班子中,要有1名成员具体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合理确定工资、福利待遇;计划生育中心户长经过培训可以增加疾病防控、卫生监督等工作,并落实相应报酬。

2、提高全员人口信息库建设水平。开展全员人口信息核查,鼓励基层报实数,加强数据比对和核查,提高信息质量。

3、全面规范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

4、提高队伍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适时举办各县、乡卫生计生系统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规范、提高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工作人员的技能。

四、 加强动态监测,提高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和预警预报水平

1、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加强卫生计生资源整合,健全和完善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在机构改革中,保持基层计划生育统计队伍的相对稳定。

2、完善基层信息采集和共享工作机制。依托村(居)工作网络和队伍,落实定期采集信息制度,推行“村(居)网络直报、部门办事动态采集”的信息采集模式。

3、健全出生人口个案信息登记制度。建立与统计、公安、教育、社保、民政等部门信息交换、比对、共享机制,确保信息的全员覆盖、质量提升和及时更新。

4、加强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和预警预报。动态掌握再生育审批以及出生人口变动情况,建立日常监测制度,加强对目标人群的服务管理。

五、不断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的长效工作机制

扎实组织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

1、扎实组织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处室各负其责统筹推进的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方案,加强论证设计,细化改革措施,明确时间进度,加强考核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

2、精简生育审批程序和材料取消一孩生育登记制度,简化再生育手续办理。能够通过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获取的信息,不再让申请人提供纸质材料。

3、推行个人生育信息承诺制,探索建立计划生育社会征信系统。

4、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窗口建设。实行首接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推广和规范县乡两级一站式服务大厅、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等做法,大力提升基层为民利民便民的能力和水平。

5、推进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深入开展诚信计生活动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的参与率、知晓率和满意率。

六、加强法制建设,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完善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构建按政策生育的政策制度,以鼓励按政策生育、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为重点,完善计划生育相关经济社会政策。构建按政策生育的工作格局,对符合再生育政策而放弃生育的,不再给予相关奖励。

2、指导基层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要明确征收重点,把征收重点放在政策外生育多孩上。对有能力而拒不缴纳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对象纳入社会征信系统。统一征收标准,缩小自由裁量幅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下达征收指标和按比例返还。推动社会抚养费征收信息公开,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主动公开征收依据和征收标准,接受社会监督。研发《辽宁省社会抚养费征收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监督和管理。

3、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指导基层清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制度和措施,重点清理将落户、入学、低保等与计划生育挂钩的做法,规范工作行为。

七、 完善目标考核,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督导落实

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分线、分级考核,即实行上级党委政府对下级党委政府、上级卫生计生部门对下级卫生计生部门、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评估的“三线”考核方法。启动对县级计划生育工作的督查评估,突出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级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和运行机制。

八、 示范引领,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启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调整抚顺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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