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方案】县计生委工作方案(完整)

时间:2023-06-07 16:36:02 来源:网友投稿

县计生委工作方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泛指独生子伤残或死亡等家庭,是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有关的特殊群体。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行动,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县人口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方案】县计生委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计生方案】县计生委工作方案(完整)


县计生委工作方案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泛指独生子伤残或死亡等家庭,是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有关的特殊群体。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行动,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县人口计生委和计生协决定依托人口基金拓展“生育关怀.幸福家庭”关怀范围,在全县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行动(以下简称“特殊关怀行动”)及特困家庭救助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统一政策,严格控制。统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制度对象的条件和标准,确保政策的一致性。

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经过当事人申请,通过村(居)民委员会调查,乡镇审核,县人口计生委审批,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公正。

打卡到户、通知到人。享受关怀救助人员的救助金打卡到户,通知到人,确保政策的落实。

健全机制,逐步完善。建立健全关怀救助制度的落实、管理和监督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利益导向机制。

二、关怀救助内容

(一)平安保障。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家庭(不含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以户为单位购买一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综合保险”(保费100/份,保额10万元)。

(二)紧急慰藉。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新发生的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给予每户一次性3000元抚慰金。

(三)圆梦行动。对城镇和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死亡后,需实施再生育辅助技术的育龄夫妻,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再生育补助(首家试点单位为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尚处于生育期且有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实行结对帮扶“一站式”代理服务制,主动帮助他们办理相关生育证件、孕期保健等服务;对于失去生育能力,愿意收养子女的家庭,积极协调民政、公安部门办理合法收养手续;

(四)亲情牵手。与中国移动联手,逐步为特扶对象中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免费配送老年手机,定期编发“牵手”手机报,解决精神孤独。积极探索和建立“爱心结对、转移亲情”重享幸福的帮扶模式,组建志愿者队伍对其进行结对帮扶,形成协会会员、志愿者、特殊帮扶对象三方结对形式。

(五)特别扶助。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特扶标准在国家省市的基础上提高一倍;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特别扶助对象,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缴费标准由县财政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

(六)特困救助。对计划生育家庭遇到意外情况或难以克服困难(包括意外死亡、伤残或大病、大灾等情况),给予每户一次性5000元的特殊救助金。优先安排已领证独生子女及已采取长效绝育措施的双女家庭。

三、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

各乡镇在85日前完成特殊家庭全面摸底,并登记造册(表一),建立档案上报县计生委。

2.组建志愿者队伍

8月底完成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志愿者队伍以人口基金资助的大学生为主,以困难计生家庭中的初高中生为辅。各乡镇要将今年所有接受人口基金资助的大学生吸收到志愿队伍中,引导受助大学生树立“回报社会、感恩亲情”意识;2万人口以上的乡镇应至少吸收一名计生困难家庭的初高中生到志愿者队伍,培育初高中生孝敬老人、关注困难群体的意识。每年年终县人口计生委、计生协在初高中生志愿队伍中评选优秀志愿者若干名,人口基金奖励优秀者600元成长金。

3、开展关怀活动

18月初开展“亲情牵手”试点工作,由人口基金会出资,为首批30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免费配送老年手机(分配表见表二)。人口基金会将老年手机话费补助金(每部100元),移动公司于20137月至20146月每月充值10元,并给予每部20元的话费优惠(每部手机可设4个亲情号码,打接全免)。组建协会会员、志愿者、特殊帮扶对象的“多对一”的结对帮扶队伍,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开展亲情关爱活动。利用节假日和闲暇时间,上门看望陪伴老人,开展心理辅导、保健咨询、整理家务、陪聊天等活动,帮助老人摆脱精神空虚,820日前各试点乡镇将《“亲情牵手”结对帮扶登记表》(表三)、《县人口计划生育志愿者登记表》(表四)及《县人口计划生育志愿服务协议书》上报至县人口计生委。

28月底对第一批享受紧急慰藉和圆梦行动的特殊家庭进行集中申报复核,对日后新发生的受助对象进行动态申报复核发放。

38月底前完成平安保障项目的投保工作。

4、紧急慰藉和特困救助的工作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省人口基金会特殊救助申报表》(紧急慰藉)(表五)、《省人口基金会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申报表》(表七)(以下简称《申报表》),连同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死亡证明或残疾证、农户一卡通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交村(居)委会。特困救助另需提供病历原件、意外死亡证明、家庭收入、村民组座谈会记录原件等证明材料。

2)村(居)委会调查。村(居)委会对申请人的出生时间、户口地址、生育状况、家庭经济和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无异议的由村(居)计生专干和村(居)委会主任在《申报表》签署意见,加盖村(居)委会印章,连同申请人申请材料上报所在乡镇计生办。

3)乡镇审查。乡镇计生办对村(居)委会上报的扶助对象进行审查,无异议的,在《申报表》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上报县人口计生委,同时将《省人口基金特殊救助花名册》(表六)、《省人口基金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花名册》(表八)的电子稿传至。

4)县审核认定。县人口计生委对乡镇、街道上报的名单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无异议的,发放救助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制度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思路转变的具体实践。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各乡镇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做到好事办好、办实。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要认真落实责任,强化对各个实施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关怀扶助金的,取消其关怀扶助资格,追回已领取的扶助金。要确保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的公开、公平和准确,做好政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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