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7篇

时间:2023-08-03 18:27: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乡镇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乡镇卫?院传染病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事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了做好全县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事报告管理?作,确保传染病疫情管理?作的顺利开展,提?传染病报告率及各项疫情管理?作质量,使疫情管理?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防病治病提供可靠的疫情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疾控中?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络直报?作与技术指南》,根据雅安市疾控中?度疫情管理?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以及全国疾控中??作规范要求,特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疫情报告管理制度:1、责任报告?发现法定传染病病?、疑似病?、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必要时要做订正、死亡报告。2、各级医疗保健科,每?定时负责收集各科室疫情报告卡,并在24?时内?络直报。各有关科室要设传染病登记簿,预防保健科设传染病报告总登记簿。3、学校、?矿、个体诊所等医疗保健机构发现法定传染病应填写疫情报告卡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也可向所在地镇卫?院预防保健科(组)报告。4、村(居委会)卫?室发现法定传染病向乡(镇)卫?院预防保健科报告。5、乡(镇)卫?院保健科,建?传染病登记簿,指定专?收集、登记、核实本院就诊传染病和辖区内村(居委会)卫?所(社区卫?服务站)报告的传染病,在24?时内?络报告。6、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和?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时,应于24?时内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络直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此类疫情报告时,应?及上报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县卫??政部门,同时组织核实调查、疫点处理和进?核实情况报告。7、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发现其它?类传染病?、疑似病?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4?时内?络报出。8、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时,应按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与?式上报。突发公共卫?事件按《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条例》执?。?. 卡?报告、审核、查重、订正制度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员要每?(包括法定节假?)上午、下午及时、完整、准确报告传染病卡?,对直报系统内的传染病报告卡进?错项、漏项、逻辑错误以及重卡等检查,对有疑问的卡?应及时通知报卡单位核对;对核实?误后的个案信息通过?络确认上报。2、审核过程中发现暴发疫情或异常疫情报告时,要?即通知报卡单位进?步核对;若信息属实,要通过?络尽快确认报告信息,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向同级卫??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派出专业?员开展流?病学调查。3、在现场流?病学调查或其他调查中发现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有误,应在24?时内通过?络进?订正或删除,同时告知原填报单位;发现未报告传染病病例,要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调查?员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进??络直报。4、每天查重。各报告单位间重复报告的卡?和经订正报告或个案调查后否定的卡?。5、?疫、霍乱、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和新发?的法定传染病按?订正统计,其它传染病在年报中订正统计。三、?查奖惩制度1、疫情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不得瞒报、缓报或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

  2、对违反传染病报告制度的单位(科室)或个?,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及评职称待遇。造成后果的?切责任由当事单位或个?,接受上级部门的经济、?政或法律责任的处罚。3、对疫情报告有功单位或个?,根据相条款规定报告上级部门给予奖励。完整、准确登记门诊?志。要求字迹清楚。连续缺5天或不完整、准确的扣1分,每增加?天扣0.2分。未建?传染病报告制度,扣2分。传染病报告率每下降1%,扣1分;全年零报告的,扣5分。对辖区卫?室及个体诊所每?检查?次传染病报告情况,缺?次扣0.5分。不及时、完整、准确?络直报或报出传染病卡?的,扣5分。?重点疾病预案、物质准备的,扣5分。以上扣的总分将与年终卫?经费的发放挂钩,并全县通报批评。4.疫情报?员?少每旬到各科室检查门诊?记及进出院登记薄,发现漏报或迟报的传染病应?即要求医?补填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做好记录,项??少包括检查时间、检查范围,查出传染病例数、漏报数、漏报医?等。并及时上?补报。院领导应半年或?季度组织有关?员进??次疫报?作检查,?法同上,检查结果进?通报,并与年终考核结构。四、培训、?络维护制度1、管理领导?组应及时把各种有关疫报?件的精神或要求等进?传达贯彻,不定时组织培训、学习,并做好培训与学习记录。2、、负责本?政区域内的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培训?作。每年?次。3、、负责本?政区域的信息报告?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持。随时指导培训。如出现?络故障,及时联系电信部门给予解决。如出现业务问题,随时指导培训。随时预防病毒发?。4、、开展对本?政区域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督导、检查和评估,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每年?次。5、对新参加?作或新负责传染病管理?作的?员要随时进?培训。6、疾控中?每?组织全体职?学习《中华?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事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传染病防治知识,提?业务能?。五、传染病?络监测查询制度1、动态监视本?政区域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势态进?分析,及时分析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2、发现?疫、霍乱、肺炭疽和脊髓灰质炎输?野病毒病例,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严格管理病?的同时,以最快的?式向可能感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疫情。3、对实?专病管理的传染病,应将流?病学调查的相关信息反馈给专病管理机构及时录?专病管理系统。六、疫情资料管理、分析、应?制度1、按照有关技术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对疫情报表、汇编、分析图表、?字材料和电??件等载体资料进?归类、编?、集中保管。2、《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疫情登记簿、旬报表和传染病漏报调查的原始资料要归类整理,保存3年。法定传染病?报表及其电?报表,保存5年。3、《传染病报告卡》的电??件,具有流?病学重要意义的原始调查资料,传染病年报表,?、年疫情动态分析,定期趋势分析,疫情管理?件(包括技术?案和传染病漏报调查结果通报等,及其电??件),应永久保存。4、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辖区的`疫情资料,每5年进??次汇编,并永久保存。5、定期疫情分析:按?作出动态分析简报。如遇有重?疫情时,随时作出专题报告,上报县卫??政部门和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反馈到各医疗机构。6、年度疫情分析: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要对全年疫情进?分析,重点分析疾病的“三间”分布特征及流?趋势、防治对策和效果。分析应有?字材料和统计图、表。7、疫情预测预报: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对常规疫情和专题监测资料进?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传染病的流?周期、发病季节等流?特征,以及掌握的可能引起流?的迹象和因素,对重点病种进?预测分析并在流?前期做出预报。8、疫情交换:相邻地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交换疫情信息,遇有重要疫情时,应随时通报。七、传染病检查制度1、疾病预防控制中?每半?要对医院进?传染病疫情的主动搜索,对直报系统内的传染病报告卡进?错项、漏项、逻辑错误以及重卡等检查,对有疑问的卡?应及时通知报卡单位核对;对核实?误后的个案信息通过?络确认上报。

  2、每季度对医院搞好传染病预检、分诊检查3、每半年对县级医院搞好传染病报告管理检查。4、每年对乡镇级医院搞好传染病报告管理检查。?、传染病?络直报管理制度1.各医疗单位不得将?络直报的?户名、密码、地区编码上墙或放到明显位置。每??少修改?次密码。严禁操作?员泄露??的密码,发现密码泄漏,随时修改密码。2.任何单位和个?不准进?其他?系统或进?其他单位的?户。3.传染病?络直报上出现问题,随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报告,不私?找电脑??处理。4.?络直报?员不得随意变动,如因?作原因需要变动,须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同意后才变动。5.传染病报告实?属地管理原则,报告时限严格按照《中华?民共和国染病防治法》、《突发性公共卫?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技术规范》、《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条例》办理。6.每输??次传染病报告之后进?查询、查重,发现输?错误及时纠正,发现输?重卡及时删除。九、评估制度1、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政区域内?络直报质量进?评价,对直报?作进?督导检查。2、对所收集的疫情资料进?分析、整理、存档;对相关科室定时进?传染病漏报调查,评价传染病疫情报告质量。3、各乡镇卫?院对辖区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登记,并分析辖区传染病疫情态势;对辖区定时开展传染病漏报调查和督导。4、专业防治机构调查核实后按旬、?、年汇总报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配备计算机和通讯设备,指定专?负责疫情数据的收集、核实、录?、通讯上报、分析反馈和质量控制。5、在?然灾害期间和灾后,通过对灾区(灾民或抗灾群体)

  及其有关地区进?与灾害相关传染病疫情的收集、专题汇总、分析与报告,供各级政府和卫??政部门在救灾防病决策时参考,也为评价灾区防治措施的效果提供科学依据。?、备份制度每?对传染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件、卡?,?档?件进?备份。确保报告数据的安全。【乡镇卫?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篇二:乡镇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传染病疫情

  报告相关工作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

  一、校医为学校的疫情报告人员,负责本校常见病的诊治,就诊的病人必须登记

  在门诊登记簿上,传染病还要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

  规定时限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

  二、在校所有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员,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事件

  要报告学校的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

  三、执行晨检制度,每日早晨上班前对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进行相关健康状况及

  卫生状况检查,并留有详细记录。

  四、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每位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

  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在校疫情报告人员报告,疫情报告人员向当地的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报告.五、协助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对传染病人及疑似传染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

  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六、加强健康教育,定期开设健康教育课。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

  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

  一、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二、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共37种。要了解主要以及常见的有以下几种: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非典、艾滋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狂犬病、乙

  脑、细菌性痢疾、肺结核、流脑、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等。

  丙类: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1、组织领导:校长为组织领导,各班主任、校卫生室负责具体工作。

  疫情报告负责人:赵芙蓉

  2、工作任务

  (1)

  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

  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应当立即报告校卫生室或卫生主管人员,由校卫

  生室或卫生主管人员统计后报告校领导,最后经确认和领导审批后由学校报告员

  上级教育主管单位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发现丙类传染病应及时报告校卫生室,由校卫生室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

  3、报告顺序:学生一班主任一校卫生室或卫生工作人员一校领导一镇防保科和

  镇教委-区教委体卫科和区疾控中心。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学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教职工亦同。

篇三:乡镇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八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各级医疗卫生防疫机构按照专业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突发传染病疫情的监测、信息报告和管理。及时准确地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监测信息,是各级政府提供传染病发生发展信息的重要渠道。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的文章8篇,欢迎品鉴!

  1、继续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辨认出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为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区卫生防疫东站报告,必要时搞更正丧生报告。

  2、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3、在各医疗机构防保科成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员。传染病报告员收到临床医生的传染病报告必须展开核实确诊,深入细致搞好记录,并及时呈报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深入细致积极开展疫情主动监测工作,对临床有关科室的门诊日志和住院备案至少每旬积极开展一次疫情搜查,辨认出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必须及时展开补报。

  4、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为病人和痢疾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医学教导|育网搜集整理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展开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5、传染病肆虐、盛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收到疫情报告的卫生防疫机构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上级卫生防疫机构和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

  6、流动人员中的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传染病报告、处理由诊治地负责,其疫情登记、统计由户口所在地负责。

  7、区卫生防疫机构应对辖区内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疫情备案报告和管理情况定期展开核实、检查、指导。

  8、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9、任何单位和个人辨认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者疑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时,必须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区卫生防疫东站报告。区卫生防疫东站辨认出疫情或者收到疫情报告,应立即报告上级防疫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10、区卫生防疫站疫情管理人员应定期编发疫情简报,对重大疫情进行预测、预报。

  为了能及时有序地应付可能将出现的传染病疫情,防治和掌控传染病疫情在我校的出现和扩散,确保社会各界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融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校长陈运占为组长,业务主任陈德伟为付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负责本校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一旦辨认出本班存有传染病疫情,应当在1小时内向校长及主任报告。各班班主任应当定期对各班卫生委员展开传染病防治科学知识及疫情报告程序展开培训。

  3、针对不同季节的传染病,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各班班主任秉持每天对本班学生展开晨检和午检,努力做到晚辨认出、晚报告、早隔离、晚化疗。

  5、为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各班应把本班的公共区、教室、寝室彻底打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并加强教室、寝室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目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是为各级政府提供传染病发生、发展信息的重要渠道。只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传染病报告制度,并且保证其正常运转,才能保证信息的通畅。这是政府决策者准确掌握事件动态、及时正确进行决策与有关部门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重要前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单位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检疫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农场、林场、煤矿、劳教及其所有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医学检验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报告病种

  甲、乙、丙类及其它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不含甲型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

  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列为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病毒感染猪链球菌、未明原因肺炎、未明原因、其它)。

  (5)省级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

  (6)继续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辨认出其他传染病肆虐、盛行以及原因未明的传染病后、应当及时向当地疾病防治掌控机构报告。

  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含常规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报告),特定疫情报告(肆虐疫情、关键性疫情、灾区疫情、新发现的传染病、突发性原因未明的传染病),传染病菌中、毒种遗失的报告。

  (1)甲、乙、丙类传染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传染病告卡》的"要求填报。报告卡统一用a4纸印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项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成实验室诊断病例、临床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对鼠疫、霍乱、肺炭疽、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按照规定报告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未展开发作报告的丧生病例,在核对报告卡时,应当同时核对发作日期(例如发作日期未明,北基宜门诊日期)和丧生日期。

  (2)传染病专项监测、专项调查信息的报告

  对于积极开展专项报告的传染病(性病、结核、艾滋病及hiv感染者),除专病报告机构外,其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辨认出确诊病例同时展开网络直报。

  (3)医务人员发现原因不明传染病或可疑的新发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做好认真记录与调查核实。

  (4)各级疾病防治掌控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报告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为传染病病人后,必须深入细致搞好疫情记录,备案报告人、报告电话、报告事件、疫情出现时间、地点、发作人数、发作原因等。并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防治掌控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展开调查核实。

  (5)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的报告

  传染病菌中、毒种遗失属《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之一,各级疾病防治掌控机构收到疫情后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上级疾病防治掌控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5、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推行银行机构管理。推行首内科医生负责制,医院内确诊的传染病病例的报告卡由首内科医生负责管理核对,由医院防治保健科的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展开网络直报。肆虐疫情现场调查的院外传染病病例报告卡由属地疾病防治掌控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核对,并由疾往下压机构展开报告。

  (1)乡镇卫生院与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收集和报告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信息。有条件的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方式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必须推行网络直报。必须创建防治保健科,必须存有专人负责管理网络直报工作。

  (3)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报告方式、报告程序进行报告。

  (4)部队、武警等部门的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地方居民传染病病人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向属地的县级疾病防治掌控机构报告。

  一、总则

  (一)目的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制度。

  (三)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1、按照“网络直报,逐级审查呈报,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管理,银行机构管理,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推行谁门诊,谁报告,监测病例遵从属地管理。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四)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乡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卫生所、个体诊所),各负其责,实施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的报告。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

  卫生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内容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创建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管理协调积极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收集密切接触者、跟踪传染源,必要时展开隔绝观测;展开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管理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展开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展开技术指导。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审核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当展开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辨认出传染病病例异常减少、少见传染病病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有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更多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维持疫情电话通讯通畅,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桥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确保24小时信号畅通。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通报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发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布方案(实施)》继续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辨认出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未明原因疾病发动等未治好的传染病病人疑为病人返回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防治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有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抵达地的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展开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建议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展开统计分析,主要内容存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信息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收到电话、或电子邮件或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辨认出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为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肆虐、盛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展开核实、分析,同时核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有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收到疫情,报告至疾病防治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顺利完成。当辖区内辨认出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为传染病病人及关键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有关部门展开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为病人,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展开信息的打印报告。

  (五)调查

  卫生院收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为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遣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展开调查。收到乙类、丙类传染病肆虐、盛行疫情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六)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二要履行职责法律剥夺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发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继续执行,任何人严禁随意对外泄漏疫情资料,例如存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管理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当明确提出工作建议,部署工作任务,分担疫情资料搜集、呈报和意见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医院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展开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医院)存有以下犯罪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创建专门的流行病学盛行队伍,展开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4、未按规定呈报疫情或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三、计算机管理制度

  1、卫生院计算机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转;

  2、定期展开系统软件与硬件的保护,定期柯亭,搞好数据备份工作;

  3、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已正常运转的软件不得随意修改程序或相关参数;

  4、不得未经检查的软件或数据文件上机操作或玩游戏浏览短少的软件,防止病毒感染;

  5、妥善保管软硬件设备资料,外借资料应登记并及时收回;

  6、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特别注意机房防雷。上班前要特别注意检查水电控制器和门窗安全;

  7、保持计算机室整洁与卫生,室内严禁吸烟和和放置。

  四、疫情资料管理保密制度

  1、做好疫情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疫情资料要存放于资料柜内并由疫情资料管理人员专人保管。

  2、未经卫生部和卫生部许可发布的甲类传染病疫情和暴发性小盛行的疫情病例数不许在报刊官方报导。

  3、任何外单位人员来中心了解、采访有关疫情,需持有来人单位和区卫生局的证明,并经卫生院领导同意,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向新闻传媒机构的记者人员透露疫情。

  4、凡未单位领导核准,严禁将疫情资料激活或借给。

  5、疫情保密性文件或资料的存档和销毁,应经卫生院领导批准,统一有关规定处理。

  6、自觉拒绝接受保密检查和监督。

  五、网络管理与维护制度

  1、卫生院负责管理网络管理、采用及保护,制订适当的制度,强化对信息报告系统的管理。对下级机构提供更多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2、未经单位同意,严禁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数据资料向外网传达或mRNA。

  3、防保科负责各自的网络帐号、密码管理,并注意保密,不得将帐号和密码转告他人,也不得以他人身份登录网络。

  4、网络管理员必须对网络运转情况展开记录,并对各自的网络系统、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网上信息资源展开严格管理。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卫生信息网或借助其联网计算机发布、传播反动、色情或有害公共道德的信息。

  6、不得向网络上载来历不明或可能将引起病毒感染的软件,系统管理员应当定期采用公安部门选定的杀毒软件检测病毒。

  六、疫情安全管理与保密制度

  1、践行保密意识,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密措施,辨认出隐患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2、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应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计算机安全保密措施,疫情资料要存放于资料柜内并由疫情资料管理人员专人保管,凡未经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

  3、网络管理制订出访权限掌控,专人负责管理密码管理,超级密码定期更改;

  4、涉密信息须指定专人在专用机上处理,按密级要求采取相应加密措施并妥善处理存储介质的信息痕迹;

  5、牵涉国家机密的计算机信息处置,应当符合国家保密局制订的工作规范和建议。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传染病防治法、应急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引导、积极支持积极开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应对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与表扬和奖励。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严禁虚报、缓报、谎报或者指使他人虚报、缓报、谎报。

  第二章

  第八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按照银行机构管理原则,当地疾病防治掌控机构负责管理,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展开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管理搜集、核实辖区内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投诉、咨询热线电话,拒绝接受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收集各种来源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二)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和实验室,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标本的实验室检测检验及报告。

  (三)负责管理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保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意见反馈;创建监测信息数据库,积极开展技术指导。

  (四)对重点涉外机构或单位发生的疫情,由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管理和检查指导。

  (五)负责管理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疾病防治掌控机构工作人员展开业务培训;对辖区内医院和下级疾病防治掌控机构疫情报告和信息网络管理工作展开技术指导。

  第九条

  国家创建公共卫生信息监测体系,构筑全面覆盖国家、省、市(地)、县(区)疾病防治掌控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信息网络系统,并向乡(镇)、村和城市社区延展。

  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基础卫生资源数据库和管理应用软件,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定传染病、公共卫生和专病监测的信息采集、汇总、分析、报告等工作的需要。

  第十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具体职责为:

  (一)创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含报告卡和总登记簿、疫情收报、录入、自查、奖惩。

  (二)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

  (三)创建或选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搭载必要的设备,确保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轻易报告。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报告卡片寄送纸条应印上显著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标志及载明xx疾病防治掌控机构交的字样。

  (四)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五)协调疾病防治掌控机构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取样。

  第十一条

  流动人员中出现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为传染病病人的报告、处置、疫情备案、统计数据,由外科地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

  铁路、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辨认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应当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级疾病防治掌控机构报告。

  第十三条

  军队内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军人中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轻易报告。

  军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地方就诊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十四条

  医疗卫生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

  第十六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防治掌控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继续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展开疫情报告,履行职责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确诊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核对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第十八条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为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确诊后,推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可于24小时内展开网络报告;未推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可于24小时内寄出出来传染病报告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直报。

  第十九条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要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收到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有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尽快非政府有关专家展开现场调查,例如证实为实际出现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根据相同的级别,及时非政府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例如尚未达至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预防机构紧密追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第二十条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的其它事项按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有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实施)》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有关规定继续执行。

  第四章

  第二十一条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判定性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相同类别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应按照《全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建议继续执行。

  第二十二条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现场调查应当包含以下工作内容:

  (一)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调查和传染病发病原因、发病情况、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调查;

  (二)有关标本或样品的取样、技术分析、检验;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证;

  (四)卫生监测,包含生活资源受到污染范围和轻微程度,必要时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地及相连省市同时展开。

  第二十三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非政府疾病防治掌控机构等有关领域的专业人员,创建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管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

  疾病防治掌控机构辨认出传染病疫情或收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及时实行以下措施:

  (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传染病肆虐、盛行时,对疫点、疫区展开卫生处置,向卫生行政部门明确提出疫情掌控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采取措施;

  (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管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信息系统,各级责任报告单位使用统一的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第二十六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第五章

  第二十七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短果与外科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应创建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

  第二十八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选定的部门和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通话和录入,成立传染病报告登记簿,统一投档有关报表。

  第二十九条

  县级疾病防治掌控机构负责管理本辖区内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报表的通话、录入、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公共卫生监测体系网络系统平台的要求,充分利用报告的信息资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常规监测时每月不少于三次疫情分析与通报,紧急情况下需每日进行疫情分析与通报。

  第三十条

  国境口岸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港口、机场、铁路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国境卫生检疫机构,发现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时,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第三十一条

  发现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农、林部门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授权,及时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公布内容包含: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性质、原因;

  (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发生地及范围;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发病、伤亡及涉及的人员范围;

  (四)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处置措施和掌控情况;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解除。

  与港澳台地区及有关国家和世界卫生组织之间的交流与通报办法自行制定。

  第六章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展开监督、指导。

  第三十四条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内容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各级疾病防治掌控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内容负责管理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

  第三十六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辨认出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疫情报告人存有虚报、缓报、谎报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情况时,应当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七章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创建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

  (二)未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

  (三)虚报、缓报、谎报辨认出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为病人的。

  第三十九条

  疾病防治掌控机构存有以下犯罪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废止、通报批评、给与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与降级、免职的行政处分;导致传染病传播、盛行或者对社会公众身心健康导致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二)未按规定创建专门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展开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三)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四)未按规定呈报疫情或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

  第四十条

  继续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虚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与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

  责任报告单位和事件发生单位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由其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个体或私营医疗保健机构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传播、流行的,责令停业整改,并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其经营者、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的,对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第四十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军队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颁布。

  为及时有效率防治传染病的出现和扩散,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建议,制订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副校长负责具体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情况展开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4、严苛病例备案,学校辨认出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备案(项目包含:病人的发作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与否求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备案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防治掌控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5、接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三、学校传染病报告顺序:第一辨认出人→班主任→校长→当地疾控中心领导→卫生行政部门。

  四、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基准或者已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基准以上)患病,并存有相近症状(例如咳嗽、皮疹、呕吐、咳嗽、黄疸等)或者存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算出有关信息。传染病盛行期间,学校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呈报。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发生未明原因的发热、呼吸急促或频繁咳嗽、呕吐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算出有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校出现群体性关键性传染病肆虐盛行、食物中毒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未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事件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不少于2小时)向当地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及卫生院报告

  五、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六、严苛消毒杀菌隔绝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方式规范,在出现传染病疫情期间,校方应当在疾病严防掌控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适当的传染病综合预防措施。

  一、疫情领导班子:由主管业务副院长、疫情管理科长、疫情管理人员、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感控科科长、质控科科长,组成传染病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关传染病有关制度。

  二、疫情管理的内容:根据传染病法规定的37种传染病为报告病例。

  三、具体实施:

  1、每年崭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存有自学传染病防治法的内容,自学完结必须展开考试。

  2、要求每个科室每年至少学习传染病法一次,并有签到及每人学习后考试成绩或学习心得存档。每个科室的副主任或科聘主治医生为传染病监控医生。

  3、门诊医生存有健全的门诊日志。(如果在大医院,求诊病人较多的情况下,可以由护士协助核对有关内容,等待病人求诊完结,再补足确诊等)门诊日志内容包含:姓名、家长姓名(14岁以下患儿时m6)、性别、年龄、详尽家庭地址、医学教导|育网搜集整理求诊时疾病临床表现、求诊后初步确诊、用药情况、处置。

  4、出入院登记本的管理。病人入院后,必须填写完整的相关内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详细家庭地址,入院诊断);出院时,必须根据病历所书写的最后诊断填写病人的出院诊断。

  5、检验科结果备案必须存有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求诊科室、床位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科检验人员亲笔签名。

  6、放射科结果登记必须有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床位号、检查项目、放射结果诊断、放射科医生签名。

  7、门诊医生收到病人结果报告单后,作出确诊,例如存有报告病例,则按传染病报告卡建议核对完备疫报卡后将报卡送往门诊办公室,由疫情管理人员回去收卡。

  8、病房内,要求每位上班医生对新送到科室的所有化验或检查单结果进行分析,诊断(因为医生值出的时候,是休息至第二天的,按法律,从结果报出到网上直报,乙类必须为6小时内),如有诊断传染病例,则按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填写完整疫报卡,由护士过医嘱后,与出院卡并放一处,以利疫情管理人员收卡。

  9、每天分后早上和下午两次至科室展开收件人传染病疫报卡(包含节假日,例如必须努力做到,必须存有3人轮休),方能够确保传染病报卡的按时算出。

  签收的目的为明确疫情报告人及疫情管理人员责任;并在签收的同时审卡填报内容,保证内容完整;对伤寒、狂犬病等某些特殊病例可及时对病人进行调查;对于结核病、乙肝等容易多次入院就诊的病人,经过调查,可排除一年内重复上报的可能,这样,传染病卡上报的质量就能得到保证。

  10、当天疫情粗略检查:每天疫情管理人员至放射科及检验科对当天所算出的结果展开检查,如有应当呈报的传染病结果,则检查与否存有呈报。(如有未呈报的门诊病人,则搜寻开单医生,确认为病房临时出来门诊的医生所核对的单,则由疫情管理人员根据该医生的门诊日志协助核对并呈报。)

  11、每月中旬,必须查阅全院上月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出院病历、放射科检查结果及检验科检验结果。(这要求管理人员必须配足,要完成如此大量的工作,必须要求2位专职人员)

  12、每月在质控会议记录中通报上月疫情报告情况(包含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并做出惩罚通告)。

  在门诊日志和病房出入院登记上,还有第二个方法,可以减少很多工作量,当然,只是减少疫情管理人员的工作量,但却增加医生的工作量。那就是网络管理。

  1、病人医疗资料在入院6小时内必须完备记述在计算机病历内。

  2、医院所有检验和检查结果,必须在网上向科室报出。

  3、当然,病人太少的情况下,管理不是很难,但大医院病人多的情况下,操作方式就不难了,那么,这还建议计算机的功能上,必须减少有关字串提示信息功能,这样,每当发生有关的确诊或检验、检查单结果的时候,我疫情管理人员就能够及时获得资料,严格执行报告。

  4、网络管理的好处就是只要有病人就诊、出入院,所有资料在计算机内,只要有相关疫情内容,可及时发现,则可避免迟报和漏报,亦不用每月进行病历检查。

  四、如果发生传染病的晚、漏报现象,除外依照传染病法追责情况外,可以由单位按照情节严重是否展开相当行政处罚(在没出现传染病因此出现盛行或肆虐的情况下)。例如揭发存有迟报的病例,可以扣分门诊医生、传染病监控医生每人各5元,并在医院会议记录或质控会议记录中提出批评;例如存有漏报,各扣分门诊医生、科传染病监控医生每人各50元,并在医院会议记录或质控会议记录中收到通报批评;例如传染病出现漏报三次者,门诊医生当年严禁出席工作文明户,晋升一律延后一年。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历来是国家重视、民众受益的火事,也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纽成部分。预防为主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方针。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我校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制度。

  一、为强化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设立传染病预防领导机构,创建传染病疼情报告网络,紧固专(蒹)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主动应付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出现。

  二、学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疫情管理人员何永清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瘸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存规定时限内,向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辨认出传染病人、疑为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当及时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学校必须进一步全面落实“晨检”制度,对告假、不及格的学生玩查问原因,特别注意跟踪,确傈对传染病疫情努力做到晚辨认出、晚报告,早隔离、晚化疗。

  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直传栏、举办黑扳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七、学校必须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维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宿舍必须经常通风,设置防蚊灭蝇设施。食堂必须讲究卫生,防治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出现

  八、学校坚持晨检制度,每天早8:10上早自习时前10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舅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校医负责全投的异常情况的排查。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2、向卫生室老师汇报,卫生室老师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3、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4、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6、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8、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9、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10、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11、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篇四:乡镇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信息网络监测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

  二、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三、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薄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四、坚持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全员登记制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立即电话报告信息科,信息科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局。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于24小时内报告信息科。

  五、信息科负责全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报工作。定期对各科进行核对、自查,发现问题按医院有关规定予以奖惩。各科.上报的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

  疫情报告是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中的主要环节之一,为了加强我院疫情报告,做到及时、准确,不漏报、不错报、不瞒报、不缓报、不谎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疫情管理制度如下:

  1、全院每个医务人员均为疫情报告责任人,都有法定传染病报告的义务。对发现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向卫生防疫站报告。

  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禽病毒、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丙

  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各临床科必须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如实按要求项目进行填写,不得缺项、漏填。

  3、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报信息科,住院病人还需在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和病历中登记或记录。

  4、信息科负责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收发和核对,设立传染病报告总登记簿,统一填报有关报表,并在规定时限内实现计算机网络直报。

  5、如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由责任报告人报告科主任,科主任立即向信息科报告,信息科负责向院领导报告,由院领导在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向卫生局报告。

  6、医疗卫生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7、医务科、信息科、预防保健科负责对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每月第三个星期的星期四下午由医务科召集疫情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我院的传染病疫情信息登记、报告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①门诊日志;②住院传染病登记簿;③信息科传染病报告总登记簿;④病历;⑤检验科相关检验结果的登记簿;⑥计算机网络直报的情况。由信息科负责对

  检查结果进行如实登记。

  8、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情况如有发现瞒报、缓报、谎报,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于检查发现未按要求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报告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予每次罚款十元,一年之内累计达3次(包括3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予评优、评先进,并扣发全年劳务费的30%。

  ①责任报告人漏报、缺项报,未按要求及时报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②未及时进行相关信息(特别是门诊日志和住院传染病登记薄)的登记、网报的;③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9、本制度自二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xx医院疫情报告管理小组

  二Oxx年一月二十三日

篇五:乡镇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防控疫情报告制度

  篇一: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制度

  为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治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操纵和排除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危害,保障公众躯体健康与生命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治理方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治理标准》《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暴发疫情:在一个局部地域短时间内突然发生多例同一传染病病人。一般是指一个单位、一个村落因同一因素于某病的平均暗藏期内,显现必然的病例数,达到相关传染病监测方案规定例数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相关信息例数。

  一、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一、责任报告单位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操纵中心。及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紧密关系的机构,如查验检疫机构、教育机构等。

  二、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各级疾病预防操纵机构疫情治理人员。

  二、报告时限和程序

  各级疾病预防操纵机构在接到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暴发疫情后,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上级疾控机构、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并通知相关科室当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确认,及时采取方法,写出暴发疫情处置报告报告局势进展。

  三、报告内容

  经调查核实确认后的暴发疫情报告应包括事件涉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散布、局势评估、操纵方法等内容。

  四、组织机构及人员

  各级各类疾控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在相应科室安排专人负责暴发疫情报告,并做好记录。

  齐齐哈尔市疾病预防操纵中心

  篇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是传染病学中可能会考到的部份,医学教育网特整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如下:

  (一)组织治理

  卫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院依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治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依照属地化治理原那么,本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治理;负责搜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同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类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二、成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搜集紧密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看;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保护和治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治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审核

  一、卫生院防保科天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觉

  传染病病例异样增加、罕有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二、疫情治理人员每日应别离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3、疫情工作人员必需24小时维持疫情通信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转接办公室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通报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发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一、按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域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发觉甲类传染病、按甲类治理乙类传染病和不明缘故疾病暴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当即报告本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操纵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

  息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向其抵达地的疾病预防操纵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觉动物间和人世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

  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相互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治理专职人员依照中国疾病预防操纵中心要求每一个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要紧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判和重点提示五大部份。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一、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治理信息系统》发觉甲类及甲类治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二、报告内容要紧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大体情形(发

  生地址、涉及范围、涉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通过,本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置方法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操纵中心,整个进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觉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治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治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缘故不明的传染病,和卫生部规定的不明缘故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治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治理的其他地址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五)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

  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紧密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当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六)执法规定

  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循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操纵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派治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派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治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治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觉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当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方法,不然,后果自大。

  (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给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发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背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质量操纵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治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搜集、上报和反馈

  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催促检查。

  (九)奖惩方法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瞒报、缓报、谎报发觉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二、未按规定成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助。

  篇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为了进一步增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治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

  病预防操纵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据我院实际情形制定本制度。

  一、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

  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在诊疗进程中发觉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标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伤风、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址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之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治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搜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按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五、责任报告人发觉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本地县级疾病预防操纵机构报告。发觉其他传染病和不明缘故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1二、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六、医院各门诊别离成立传染病门诊日记,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记,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记录,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成立出入院记录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记录,依照规定及时上报。

  实验室应依照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觉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八、传染病报告卡应利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标准,笔迹清楚。

  九、本院任何人员不得(转

  载

  于:小

  龙文

  档

  网:传染病防控疫情报告制度)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篇六:乡镇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篇一:20__年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2种

  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甲型、乙型、丙型、戊型、未分型)、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肺炭疽、皮肤炭疽、未分型)、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涂阳、仅培养、菌阴、未痰检)、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间日疟、恶性疟、未分型)。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

  其他传染病:水痘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每半年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登记报告。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要与网上录入相一致。

  9、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年1月20__篇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为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管理工作,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疫情信息,成立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业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预防保健科科长、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医院感染控制科科长、质控科科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预防保健科,负责疫情管理工作,保健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

  各科室的质控医师为传染病监控医生,负责本科室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全院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月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

  2、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工作。

  3、制定疫情报告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报告流程。

  4、协调处理本医院在疫情报告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5、对疫情报告管理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6、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惩处。对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医院传染病疫情监测管理领导小组

  二、预防保健科工作规范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和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做好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负责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查重)工作,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做好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以及死亡病例报告工作。

  4、每天分早上和下午两次到科室进行签收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签收的同时审卡填报内容,保证内容完整;对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以及某些特殊病例可及时对病人进行调查,在不能排除的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本院领导报告疫情;对于结核病、乙肝等容易多次入院就诊的病人,经过调查,排除一年内重复上报的可能,及时上报。

  5、每月末,查阅全院本月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出院病历、放射科检查结果及检验科检验结果,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6、每月在全院通报上月疫情报告情况(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并做出惩罚通告)。

  7、做好全院疫情报告和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接到疫情报告卡和死亡病例报告后按规定时限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8、每月与医务科核定死亡病例登记,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9、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搞好疫情调查工作。

  1、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报告卡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2、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3、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

  4、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5、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县疾病控制中心,经县疾病控制中心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

  6、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态。

  7、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8、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9、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密码每月至少更改一次,一般应在8位以上,应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并严格保密。

  10、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2种)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5种)是指: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

  丙类传染病(12种)是指: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2008年5月2日新增手足口病为丙类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

  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篇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小组:

  组

  长:刘杰

  副组长:熊翠华

  组

  员:周亮、各年级班主任与教师。

  二.具体措施:

  1.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主要报告员(谢江武),疫情报告员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传播流行,学校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学校疫情报告要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学校疫情人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篇七:乡镇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院是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是为各级政府提供传染病发生、发展信息的重要渠道。

  1目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是为各级政府提供传染病发生、发展信息的重要渠道。只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传染病报告制度,并且保证其正常运转,才能保证信息的通畅。这是政府决策者准确掌握事件动态、及时正确进行决策与有关部门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重要前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检疫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农场、林场、煤矿、劳教及其所有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医学检验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3报告病种

  甲、乙、丙类及其它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甲型H1N1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它)。

  (5)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

  (6)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常规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报告),特殊疫情报告(暴发疫情、重大疫情、灾区疫情、新发现的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的报告。

  (1)甲、乙、丙类传染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传染病告卡》的要求填报。报告卡统一用A4纸印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项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对鼠疫、霍乱、肺炭疽、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按照规定报告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未进行发病报告的死亡病例,在填写报告卡时,应同时填写发病日期(如发病日期不明,可填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

  (2)传染病专项监测、专项调查信息的报告

  对于开展专项报告的传染病(性病、结核、艾滋病及HIV感染者),除专病报告机构外,其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诊断病例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3)医务人员发现原因不明传染病或可疑的新发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做好认真记录与调查核实。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报告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后,要认真做好疫情记录,登记报告人、报告电话、报告事件、疫情发生时间、地点、发病人数、发病原因等。并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进行调查核实。

  (5)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的报告

  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之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后要在1小时内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5、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医院内诊断的传染病病例的报告卡由首诊医生负责填写,由医院预防保健科的专业人员负责进行网络直报。暴发疫情现场调查的院外传染病病例报告卡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并由疾控机构进行报告。

  (1)乡镇卫生院与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收集和报告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信息。有条件的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方式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实行网络直报。要建立预防保健科,要有专人负责网络直报工作。

  (3)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报告方式、报告程序进行报告。

  (4)部队、武警等部门的医疗卫生机构接诊地方居民传染病病人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向属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5报告时限

  (1)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疫情报告单位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他暴发传染病、新发传染病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疫情时,接诊医生诊断后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电话)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2)尚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它暴发传染病、新发或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时,接诊医生诊断后城镇2小时内、农村6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于传染病报告卡未及时报告、传染病漏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现场监测时发现漏报的应该及时或随时补报,按初次报告进行报告和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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